楼主这是一份在7月17日正式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所说的网络视频裸聊引发的敲诈案,是首例经司法程序处理而暴露于公众视野的裸聊事件。
随着被告人卫某的认罪伏法,事件本身似乎已经画上句号。然而,事情的缘起和事后人们对这一事件的认识及思考却不乏法律教育意义,特别是对于一些沉溺于网络情色的青少年……
“省内某高校教师”,如果单看受害人高某的身份,事情发生在她身上有些不可思议,但是,撇开这一点不谈,其23周岁的年龄也许才能反映她的涉世未深、一时冲动的荒唐举止。
被告人卫某,25周岁,初中文化,个体经营者,有违法犯罪前科。利用网络进行不法勾当,对卫某而言属于惯常行为。
说到当时的情况,高某在电话中表达了自己的强烈感受,她原以为对方在开玩笑,等明白事情真的发生了之后,震惊、羞愧、懊丧……一瞬间的复杂心情让她万念俱灰了。最后,她答应第二天给卫某3000元钱了事。
可破财真能让这场灾祸结束吗?高某犹豫不决了一整天,而卫某催促、威胁的电话又打来了。已在残酷的事实面前昏聩了好几天的高某,终于还是有了清醒的认识: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