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爆: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凶手疑是发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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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作者: 黑弥撒

  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
  首先声明,我不是pol.ice,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之前也看过网上关于这起案件的一些讨论,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凭借自己的猜测胡乱发表一些看法,目的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希望真凶早日归案,被害人的冤魂能早日得到安息。也欢迎各位一起来讨论。
  就目前来看,网上争论最多的,无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屠夫说、厨师说,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
  犯罪嫌疑人是怎样把被害人杀害并分尸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并将其强行带回住所再实施作案?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住所,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么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的心情会是怎样?一定是非常高兴,并且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先不说,来说点别的。
  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我一直认为,这里是南京文化气息最浓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南京最早卖打口碟的就在这里。这里的种种完全不同于城南或下关的市井小巷,也不同于新街口等商业区,这里之所以有它独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为文化。这样一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方,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然愿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想想看,96年的时候大多数人在听什么?又有几个人明白什么叫死亡、哥特?也许有人会问:你说的共同爱好就是指音乐?没错,可能性非常大。我们不妨再做个假设,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没有任何线索,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但是被害人并不知道,她已经离死不远了。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不可自拔。每当与被害人相处的时候,嫌疑人总是能够回忆起“她”,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
  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时期基本上都经历过一件或数件对他们身体乃至心理造成伤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从而导致了后来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过去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们无从查证,但有一点,事件本身一定对他的伤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他爱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远地留在身边,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
  作案过程我无法做出具体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着被害人的身体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只要被害人的灵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满足了。
  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最后再强调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做出的主观猜测,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如果各位觉得我说得不对,欢迎做出更正和补充,如果公共安全专家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网友评论: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12:59 
  本着娱乐的精神,我很不负责任地认为,凶手很可能就是楼猪!
  
  第一部分:文本的分析
  1、从文本分析,楼猪的文章条理清楚,结构完整,措辞沉稳、冷静。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与一般的“帖”不一样,文本极为工整,标点符号的使用非常严谨。比如引号、分号和破折号的使用,一般的网络文章都是毫不在意的。
  这暗示出,楼猪具有如下人格特征:稳重、深思熟虑、行事富有条理且力求完美。
  
  2、我们注意到,楼猪的文章注重细节,比如对于地名的列举、对于音乐类型的列举,以及对于“凶手”形象的描述。
  这暗示出,楼猪具有如下人格特征:细致、很强观察力和记忆力。
  
  3、显而易见,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不会认为楼猪的文章是“事实”,尽管如此,楼猪却依然反复强调,这只是“猜测”。以弗洛伊德主义的角度分析,说明楼猪在潜意识当中希望有一种强烈的“隐瞒真实身份”的欲望。
  同时,我们注意到:在文章第6小节的结尾,楼猪有这样的叙述:“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非常明显,所谓“不敢妄加猜测”与其后的“猜测的内容”是矛盾的,可以认为,这是一个变异的“舌尖失语”,失语的部分是“我知道”,但由于潜意识中对于这一表达的强烈抵抗,导致意识层面在呈现出的文本上,将“我知道”替换为“不敢妄加猜测”。
  
  4、非常引人注意,楼猪对于“凶手”的人格描述,完全是正面的。
  楼猪在倒数第2小节中有如下描述:“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如果不是在这样一个主题的文章中出现,完全可以将这一描述当作征婚启事(当然其中“亦有可能”的措辞需要修改)!
  这暗示出:在楼猪“假想”的凶手形象中,该凶手是“完美无瑕”的——最重要的一点,该凶手几乎没有任何“人格异常”或者“人性的负面”。换言之,该凶手将无法从“现象上”判断出他的“邪恶”。这是极为典型的人格分裂。
  
  5、楼猪在文章后半段对于“凶手”的心理分析,采用了传统的弗洛伊德的童年经验理论。但必须要注意到这样的描述:“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
  一般来说,人格缺陷或者人格异常,可能源于“幼年期的心灵创伤”。但对于这一“创伤”的发掘需要极为细致的工作,且需要很长的时间和足够多的资料才能得出可能的答案。因此,在文章中,尽管前面有所谓“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的掩饰,但“被害人像极了‘她’”、“他要为她‘赎罪’”的描述依然十分唐突和不自然。
  特别需要注意到这一句话中的措辞:“他爱被害人……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必须充分认识到“首先”一词的重要意义。这几乎已经明确表示,楼猪在形成这篇文章的过程中,如同前半部分一样。对于这一段的描述存在一个较为严谨结构,然而,这一严谨结构可能因为过于“逼真”而遭到怀疑,因此,文本刻意在这里打破了原有的叙述进程。然而,结构打破后的碎片依然清晰可见,证据就是“首先”一词(这与文章开头出现的“首先”一词不一样,开头的“首先”与叙事结构没有关联,只表示声明的性质)。
  根据楼猪在文章前半部分表现出的叙事特征,以及极为唐突的“赎罪说”的结论,这一“首先”之后,必然应当跟随着“其次”,对“赎罪说”的心理动机、宗教(或其他信仰)意义、行为后果、情绪释放等方面有更为细致地说明。
  事实表明,尽管楼猪故意或者无意识地破坏了“首先……其次”的叙事结构,其后依然对我上述内容作出了部分阐述。并且在“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的叙述中,带有极为明显的“价值上的升华”。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19:02 
  6、继续要对第5点进行讨论,但单独作为一点,是因为本段不仅是对单一段落的文本进行分析。
  注意到,从倒数第6小节开始(包括倒数第6小节上面的一点内容),楼猪对凶手的分析进入到“价值与意义”层面。在整个这一环节中,我们可以非常察觉到,楼猪的叙事特征与文本特征,相对相对前半部分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首先最明显的是,最后几个小节的段落,每一段的内容都相对前面较短。换言之,叙事的节奏感和变化感更强烈了。相比全文的第6小节,最后几段的内容短了太多。
  这暗示出,当楼猪在进行最后几个小节的叙述时,情绪上可能处于一种亢奋的状态,相比之前的稳重和深沉,这时的笔触更为活跃、激动。尽管楼猪有极强的自控能力,但潜意识中的亢奋,依然在文本上得以显示。
  我们认为,必须要这一环节中的措辞和描述联系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理解。
  6.1、在第6小节中,文章说:“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这一小节虽然可以理解为“假设”,但是,主观情绪的流露过于强烈,甚至带有一种“诗意”,这很特别。
  6.2、紧接着,在主观情绪的强烈流露之后,文章提到:“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这又是一处明显的“结构打破后的碎片”。根据楼猪在前半段的叙事,以他的叙事能力和逻辑思维,必然应当将“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猜测依据放在前面表达,然后再进行“合理想象”,这样才是符合思维逻辑的。但是楼猪已经控制不住情绪,完全相反地,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表达主观情绪,然后再来弥补,以在结构上表明,之前的情绪是“合理的想象”。这暗示出:之前的想象可能并非是“想象”,或许就是“事实”。
  6.3、在主观情绪的强烈流露之后,楼猪对于凶手作出了人格画像,在这个画像中,凶手是一个“完美”的人,并且与“破案线索”毫无关联,几乎就是一味地表现其完美与正面。
  6.4、在创作了完美的人格画像之后,楼猪在文章最后说:“如果公共安全专家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从逻辑上,如果一个人真的试图“提供帮助”,他会很早就对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提供信息,因为提供信息对他本人是无害的,成本很低。而事实是,楼猪在过去的十几年都没提供什么帮助,现在突然提供帮助了。这不合常理。综合本小节的“整体分析”思路,楼猪在一种亢奋的状态中做出的这一表述,实际上是一种挑衅。在“完美犯罪”的成功实现中,楼猪达到了自我价值实现的高峰体验。
  我们注意到楼猪的开头陈述:“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实际上,楼猪自己也是在讲故事,这一矛盾暗示出,楼猪的“故事”与他们的故事有极为本质的区别:楼猪的故事是“真实”的。注意到“有价值的线索”这一措辞,以及考虑到文章后半部分楼猪的亢奋,以及挑衅式的结尾,可以认为,楼猪有充分的自信,在本文中加入了“有价值的线索”,当然,这也说明,楼猪极可能就是凶手。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20:03 
  7、一般来说,对于犯罪行为的分析,所提出的“可能”必然是多样化的,因此才需要“排查”。但是从楼猪的陈述中,我们发现,楼猪完全没有“可能性多样化”的倾向。虽然他一直强调是“猜测”,但这种猜测却始终以一种“确定无疑”的姿态呈现出来。暗示出楼猪在写作的过程中,有一种高度的自信。
  尤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楼猪在第6小节呈现的文本,这是全文最长的一段,非常着重于对于音乐爱好者的分析,并且指出“听这类音乐(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从常态上,这种辩护一般情况下是因为楼猪恰好也是喜欢听这类音乐的人。因为这段辩护与主题毫无关联。
  其后用“CD媒介说”建立起凶手与被害人的关联,不是真正的凶手一定不会如此“确定无疑”。也许他们是在南大旁边的先锋书店认识的,或者是因南师附近的“小爽酸菜鱼”认识的,甚至有可能是在河海的舞厅里认识的。但是楼猪回避了“可能性的多样化”,这一点极为重要。
  
  第二部分:对楼猪ID及其行为的分析。
  8、楼猪ID为中文“黑弥撒”。黑弥撒是一种在弥撒后献祭动物以鼓励魔鬼的活动,多有撒旦崇拜。这与楼猪在之前音乐分析中的“死亡”、“哥特”相契合,说明之前关于楼猪正可能正是文章中所谓“CD媒介说”的凶手,亦暗示出楼猪人格上的某种倾向……(后略)
  
  9、ID注册时间为“2006-8-13 22:14:00”,截至目前为止,最新上线时间为“2008-6-19 21:51:00”,在长达两年左后的时间里,该ID上站73次,发帖4篇,回复12次,“潜水员”倾向明显……(后略)
  
  10、ID上线IP地址及其活跃时间分析……(后略)
  
  第三部分:对楼猪其他文本的分析
  11、我们注意到在《闲谈——昨晚的经历(南京)》一文中,楼猪提到:“我始终认为,所谓的鬼并没有那么可怕,真正可怕的——是人”,又联系楼猪ID带有明显的宗教色彩,且为有神论,与其所谓“鬼并没有那么可怕”的结论有冲突,因此……(后略)
  
  
  结论:因为打字太多,头晕,所以结论简单点:
  1、楼猪是凶手;
  2、结论1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也很自然;
  3、心理分析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在信息严重不充分的情况下,其实没什么好分析的,基本都是扯淡;
  4、我咋这么无聊?
  • 扑(2) BT的青蛙
  • 我靠 要转就转完啊 很多的……(后略) 略个屁啊 你

    天涯的已经被删掉了 没看的了 我靠 我靠
  • 2008-06-25 10:42:08
  • 猫(3) BT的青蛙
  • 我B4你 楼主 转帖不转完
  • 2008-06-25 10:45:00
  • 扑(6) popjaz
  • 第一次看完这~~~~~~~~~~~~~~~~么长的,屁肤!屁肤!

  • 2008-06-25 11:44:29
  • 扑(10) 少女抱菊
  • 靠,当年刚上学就听说了,多年的陈酒又被翻出来了 。



    声明下:我是来打酱油的。
  • 2008-06-25 14:09:50
  • 猫(11) 我爱北极熊
  • shui谁来发个贴把当年的 事件回放一下呢?
  • 2008-06-25 15:53:35
  • 扑(12) 我爱北极熊
  • 评论1:

     最后,我也看看案件本身,当然,我现在得到的资料都只是传闻,基于慎重考虑,其实就这些传闻资料就要做出详细分析是很不科学,也很不负责的,所以我只想提供几点个人方向性的意见,首先我们看死者,在侦察过程中,刑侦人员一般把尸体当作会说话的重要线索,可惜在这个案件没有了尸体,而出现了一大堆严重被损害支解体,那么怎样让碎尸说话呢?第一,碎尸告诉我们凶手有两种可能分解尸体,一是爱好,二是害怕,因为害怕被抓获而分尸,这种可能不大,我认为,因为如果他仅仅是制造破案难度去分尸的话,他没必要锻炼那么精湛的技巧分解得那么用心,而且还表现得如此迷恋这个分解过程,那么凶手碎尸的行为,用行为艺术本身的动机来源看,他就是为了某种癖好.这是第一句碎了的尸体说的话.我们可以在一个极端群体中找到凶手的存在范围,他癖好这种极端的手法,在他的刀下分解的不是简单纯粹的生命,而可能是某种超过他对生命理解程度的东西,可以是灵魂,可以是艺术,或者是信仰.当然这些,黑弥撒也有提到一些,但是我认为黑弥撒朋友提的稍微主观武断了一些.
      碎了的尸体告诉我们第二句话是什么呢?我认为,最科学的判断,第二个从碎了的尸体里我们发现更多的应该是凶手的动作表征,在这里,大多数人能猜测凶手的职业,但是,我认为不能判断职业,但是能判断其动作表征,他细腻的刀功,他强抗压,耐挫特征,并不见得一定是医生,一定是厨师,一定是什么人.为什么这样说呢,在比较著名的电视剧<黑洞><黑冰>等侦探推理表现剧情中我们抗呀分析几个层面的人物,就看<黑洞>我们发现聂明宇下面的那些杀手,他们一个层次的凶手是很能杀人的,也很有杀手素养,具备分尸等一系列反侦察能力,但是要说把分尸能分成如此精湛的人,那些杀手层面的人往往做不到,而我的推测是假如在那个群体中能做这个事的只会是聂明宇,当然,这也只是场景交换,说这个的原因是,聂明宇具备这么一种精神素质,在南大分尸案中的凶手就具备同样一种素质,但是我们看聂明宇是做什么的?他也不是厨师,不是医生,不是干职业特征明显的职业,而他却什么都懂,他是个杂家,他或许有职业,但是他的行为艺术体现未必就跟他的职业有必然联系.再说了懂得人体结构的人,未必是要学过,或者做过,我们知道在90年代末那个阶段以前,大家如果有心去农村问问,许多成年人杀猪牛养都是自己动手,而且大多杀得相当漂亮干净,而且他们并没有学过人体结构学,也不是屠夫职业,只是生活阅历让他必须懂这些.由此推测,凶手有丰富的社会阅历是成立的,那么必然要排除许多生活习惯单一,职业稳定的人群了,这是我从碎尸里听到的第二句比较真实的话.
      那么碎尸还说了什么话没有?我认为还有,就是她跟凶手的关系,我没见过那些现场和情景可能这个推测会比较范围模糊一点,但是能推测到的是,死者跟凶手的关系是单一的,但是不单纯,他们之间应该有某种东西始终纠缠不清,似乎有个结始终只有一方知道或者不能同时知道,一旦同时知道了,就出现了悲剧,而且这个结应该不是单纯的爱情或者婚姻,应该从某中意义上讲上升到了艺术高度,或者至少凶手认为那个高度足够用生命祭奠或者颠覆道德伦理规则.我们知道,人生的意义在于选择,而选择的意义在于自由,人的最终追求是自由,是对约束的不断挣脱,可正常人都知道,如果不遵循规律,不遵循公众规则的话就只会失去更多的自由,但是像这种极端犯罪的产生往往是突破性的,凶手不但反对规则,而且还有一种强烈的想制定规则的欲望,就像<黑洞>中的聂明宇,就像厦门的奈昌星,这类人物都是在商业社会中想制定规则的人,而碎尸案中的凶手也是想通过暴力和变态的手法制定一种生命跟思想之间的新规则,因为其把那些受害者的内脏什么的都整齐的排放,那就是他对规则和标准的把握和信任是极度强的.............《转载》

    评论2:

    这种推测又合情合理的让人难以辩驳,可以作为破案的入手点之一进行深入调查。

    还有一些其他的可能性。比如:被害人只是一个宗教仪式的牺牲品。以肢解作为献祭的手段并不鲜见。
    欧洲的恶魔教举行仪式如下:一群成年教徒把20多个孩子的衣服剥光,任他们虐待和摧残;并把一个孩子选为恶魔撒旦的祭品,然后其余小孩和大人分别用尖刀去刺“祭品”,将其活活刺死后肢解,并强迫小孩吃其肉、喝其血。
    据2004路透社8月5日报道,尼日利亚警方最近在东南部的安纳布拉州进行扫除迷信神祠的行动中逮捕了30名巫师,其中有两名宗教领袖。警方在20多所神祠中发现了50多具腐烂的尸体和20个头盖骨,部分尸体已经干枯[1]。

    “为达赖喇嘛念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需念忿怒十五施回遮法,为切实完成此事,需当时抛食,急需湿肠一付、头颅两个,各种血、人皮一整张,望即送来。”这封50年代初旧西藏地方go-vern-ment有关部门致《热不典头目》的一封令人震惊的信件,至今保存在西藏自治区档案馆里[2]。


    本案中,受害人性格孤僻内敛。这种性格容易产生孤独感和恐惧感(缺乏安全感)。这种心理容易被人利用,达到控制的目的[3]。

    即便是医学生,也很难具有冷静肢解人体的精神力量,我本人就是学医的,看到这种情况依然毛骨悚然,更何况亲手操刀,即使我有这个能力。这种精神力量的来源,很有可能来自于类似于宗教力量。
    在本案中还有一个细节,就是某些器官有煮过的痕迹。如果要烹饪,似乎不需要过一下水就捞出来。这种过开水的方式,是不是一种洗去罪孽,净化灵魂的仪式呢?假如是这样的话,也许x是同意被肢解的,她和a,b,c达成了某种协议。
    因为是有组织、有目的的实施,整个过程得到很好的控制,因此本案迟迟不能结案。
    当然,这种推断也有一个漏洞,就是祭祀仪式应该具有周期性,在一定时间间隔,在不同地点会出现类似的活动,应当调集近20年来所有碎尸案案宗,进行比较分析。
    我们不妨大胆假设这么一个场景:被害人(x)长期的性格孤僻造成了内心的胆怯和孤独,因为巧合,结识了信奉某邪 教的a,b,c等人。在一开始,被害人在精神上获得了支持,从而产生了某种信仰。a,b,c一致认为虔诚、纯洁的x是符合祭祀条件的献祭品。他们在征求x的意见后,达成了某种协议。或者x不愿意献祭,诉说自己的不纯洁的历史,希望免于献祭。但这种诉说并没有避免献祭的结果,a,b,c为了清洗她身上的罪恶,采用了过开水的方式。
    [1]http://news.sina.com.cn/w/2004-08-07/06523317885s.shtml
    [2]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804/28/298644.shtml
    [3]王维亮主编:《变态心理学》,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7年10月第一版。

    评论3:

    来自天涯:
      1、时间:通过网上搜索,此案进入人们视线的时间是1996年1月19日清晨,查看万年历我们会发现该天为星期五,并非双休,为正常工作时间。案发后公共安全专家大量仔细排查,并无线索,说明凶手善于伪装自己,工作生活并无反常,因此没有引起身边及周围人怀疑。其职业为其提供了很强的隐蔽性,使人难以觉察。
      2、过程:与受害者如何结识的过程?我们都是在猜测,推理。共同爱好,凶手文化素质、涵养、举止吸引,能使受害者愿意与之接近。也许同时凶手还有一种“外衣”,能让受害者忘记设防,毫无顾及,就是他从事的职业,这种职业有一种威慑力,同时能使内向的受害者对之感兴趣,觉的很好奇,而且从中获得乐趣。
      3、工具:受害者被分成了1000多片,工具是何等的锋利,“技术”何等专业水准,切割工具肯定也很专业,以凶手缜密的反侦察能力绝不会跑到市场上随便买个工具刀,钝了再磨!锋利的工具,难道仅仅就屠夫和外科医生有吗?
      4、手法:肢解的手法,有医学常识,了解人体结构毋庸质疑。“犯罪嫌疑人是一个面对尸体很镇静的人,或者说已经习惯了尸体,这种人医生、屠夫,但是我个人认为医生的可能性很大”,不要忽略还有一个很隐蔽的职业,也是从事这方面的行业,技术和能力都很专业。
      5、态度:凶手将受害人内脏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这点千万不能忽视,凶手做事很有条理,因为不是再犯,在一定程度上是来源于自身习惯。这种习惯是长期从事职业所造成的,形成了特定的职业习惯。
      6、第一现场:凶手将受害人头颅、内脏蒸煮,说明案发的第一现场为一般人绝对不容易进去造访,凶手独居或则不被轻易察觉的工作环境,譬如实验室,只有这样才能躲避众人的视线。
      7、第二现场:凶手将抛尸地点选择在鲜街口(可能就在市区,因为我对南京不熟悉),被很轻易的发现,凶手绝不会选择打的,或则徒步,谁会傻到这么容易留下线索,要想想他还有几个装尸体的箱子。因此凶手自己有很方便的交通工具,抛完尸体迅速撤离现场。96年私家车还是有的,公车私用也很方便的。同时上面我也说他很有条理性,在此刻不会落下什么线索在车上。
      8、疑问?有车会什么不将尸体抛的偏僻点。我想凶手是为了尽快将尸体处理,因为逗留的时间越长就越“危险”,凶手担心遇见熟人。那个年代开车转悠很吸引人眼球的,而不是我们想的挑战法律。
      9、性格:能这样变态的将受害人肢解,且很从容,具体“良好”的心理素质,面对公共安全专家那样大规模的排查竟然可以过关,我想公共安全专家根本就没有将他纳入嫌疑人视线。我们大胆的猜测,那种人pol.ice不会去怀疑?
      10、“善后”:网上说案发那段时间,震动了整个南京城,却没有震动凶手,那怕是一点点痕迹,凶手能潜伏的如此之高超,实属罕见。想想pol.ice随时可能查到,哪有不畏惧的?问题就是在这!凶手很了解pol.ice动向及最新状况,觉的没有必要潜逃。
      希望能早日找到凶手,不要忘记还有这样一个职业:法医。
    该文章转载自小呼综合网网站:http://loveme.lingd.net/article-928044-1.html
  • 2008-06-25 16:18:53
  • 猫(13) 我爱北极熊
  • 不要忘记还有这样一个职业:法医。

    不要忘记还有这样一个职业:法医。

    不要忘记还有这样一个职业:法医。
  • 2008-06-25 16:19:35
  • 扑(15) 我爱北极熊
  • 黑弥撒:我是真凶我会发帖?
      自述:血案发生时才14岁,发帖仅为引来更多高手探讨此案

      对这些怀疑猜测,黑弥撒在网上笑对质疑。为了表示坦荡,他还在网上留下了自己的QQ号。

     记者与黑弥撒在网上作了交谈。他告诉记者,自己今年26岁,是南京人。和一些网友猜测的一样,他称自己是学法学出身,曾在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现在在一家银行任职。之所以网名叫“黑弥撒”,是因为Black Mass(黑弥撒)是自己喜欢的一张重金属音乐专辑.。


    我觉得100% 就是他妈的一个法医或者军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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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6-25 16:47:09
  • 猫(16) 我爱北极熊
  • 6、第一现场:凶手将受害人头颅、内脏蒸煮,说明案发的第一现场为一般人绝对不容易进去造访,凶手独居或则不被轻易察觉的工作环境,譬如实验室,只有这样才能躲避众人的视线。
      7、第二现场:凶手将抛尸地点选择在鲜街口(可能就在市区,因为我对南京不熟悉),被很轻易的发现,凶手绝不会选择打的,或则徒步,谁会傻到这么容易留下线索,要想想他还有几个装尸体的箱子。因此凶手自己有很方便的交通工具,抛完尸体迅速撤离现场。96年私家车还是有的,公车私用也很方便的。同时上面我也说他很有条理性,在此刻不会落下什么线索在车上。
      8、疑问?有车会什么不将尸体抛的偏僻点。我想凶手是为了尽快将尸体处理,因为逗留的时间越长就越“危险”,凶手担心遇见熟人。那个年代开车转悠很吸引人眼球的,而不是我们想的挑战法律。
      9、性格:能这样变态的将受害人肢解,且很从容,具体“良好”的心理素质,面对公共安全专家那样大规模的排查竟然可以过关,我想公共安全专家根本就没有将他纳入嫌疑人视线。我们大胆的猜测,那种人pol.ice不会去怀疑?
      10、“善后”:网上说案发那段时间,震动了整个南京城,却没有震动凶手,那怕是一点点痕迹,凶手能潜伏的如此之高超,实属罕见。想想pol.ice随时可能查到,哪有不畏惧的?问题就是在这!凶手很了解pol.ice动向及最新状况,觉的没有必要潜逃。
      希望能早日找到凶手,不要忘记还有这样一个职业:法医。
  • 2008-06-25 16:48:35
  • 扑(17) 香客斯
  • 31200000
  • 2008-06-25 23:02:42
  • 扑(21) yx208
  • 凶手不是南大医学院的么?
  • 2008-06-26 10:38:22


  • 不知警方有没排查案发前一段时间内在各大图书馆内借阅解剖学书籍的人。

    因为及时是普通人经过一定的学习也会大致掌握人体结构从而进行作案。

    这样一来只从医生等职业中寻找就比较片面了。


  • 2008-06-26 10:41:31
  • 猫(26) 猫小雨
  • 太KB了
  • 2008-06-26 11:30:42
  • 扑(33) 无根水
  • 不得不佩服楼主!
  • 2008-06-26 13:53:53
  • 说得写贴的那人好象好内疚一样。。。
    不过听说天涯把原帖删了。。。。
    莫非。。。。。
    阿门
  • 2008-06-26 14:08:32
  • 猫(36) powere18
  • 真长
  • 2008-06-26 14:40:17
  • 13楼自作聪明,要是连你这种可能性pol.ice都没想到,pol.ice还能算是pol.ice吗?你家早就被歹徒攻占了!其他恶毒的话我就不说了。
  • 2008-06-26 14:40:34
  • 猫(38) isabella1024
  • 是不是有可能和女孩接触和杀害分尸的人不是同一个,我觉得很有可能是团体
  • 2008-06-26 14:54:31
  • 扑(39) bhxl77
  • 人是最危险的动物
  • 2008-06-26 14:57:33
  • 猫(40) 爪∈猫
  • 强烈希望JAMES WAN能了解此事。。。强烈希望JAMES WAN能了解此事。。。强烈希望JAMES WAN能了解此事。。。强烈希望JAMES WAN能了解此事。。。强烈希望JAMES WAN能了解此事。。。
  • 2008-06-26 15:05:58
  • 扑(41) 医生兽用
  • 请参照《CSI:拉斯维加斯篇》第4季中的碎尸案 和lz的故事一样
  • 2008-06-26 15:18:40
  • 扑(43) miawumiawu
  • 这样看来LZ嫌疑是挺大的
  • 2008-06-26 16:30:47
  • 猫(44) larino

  • 2008-06-26 16:53:07
  • 扑(45) 岑晨
  • 关注一下.
  • 2008-06-26 16:58:06
  • 扑(47) rocreal
  • 关注案情发展
  • 2008-06-26 18: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