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精】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卖豆饼老太捡1700元全额归还反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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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岁的淮安市淮阴区居民周翠兰平时以走街串户卖豆饼为生,每斤豆饼也就能赚毛把钱。11月6日早晨,她在推自行车卖豆饼途中,捡到1700元现金。在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周继伟后,让她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周继伟坚称丢的是8200元,所以坚决要求她返还另外的6500元。昨天上午,周翠兰与一位目击者王长玉一起收到法院传票。原来,周继伟将他俩一起告上了法庭。手拿传票,一字不识的周翠兰除感到冤屈外,心里也直犯嘀咕:我捡钱归还了,怎么还被人家告上法庭?

路边捡到一摊百元大钞

“我确实就捡了1700元,他怎么能说我捡了8200元?我做好事不要他回报,但也不能让我无缘无故地赔上6500元吧。”昨天上午,刚刚从县城找律师回到家中的周翠兰见到记者时,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说着她心中的委屈。

据其介绍,6日早晨,她推着卖豆饼的自行车走到淮阴区杨庄村一条小路时,村民王长玉买了她两元钱豆饼。就在王长玉付钱时,她突然发现路边草丛里散落着一摊百元大钞,于是她弯腰将钱捡起来,并问王长玉:“你知道这钱会是谁丢的吗?”王长玉告诉她“有可能是附近一家奶牛场的人丢的”。既然钱有可能是奶牛场人丢的,于是她数也没数就把所捡的钱交给王长玉,让其寻找失主,而她则继续出去卖豆饼,途中她又发现自己鞋底下还粘着2张百元钞票。11时许,她回到家中将此事告诉儿子,并将粘在其鞋底上的两百元交给了儿子,儿子问她:“你把钱给别人,那丢钱人上门要钱怎么办?”在儿子的提醒下,她找到王长玉,将自己早上捡到的钱要了回来。这时,她才知道自己早晨交给王长玉的是1500元钱,而且还没有找到失主。

失主坚称老太“贪”了6500元

“第二天上午,周继伟就带人到我家来要钱了。他一口咬定丢的是8200元,还说我贪了其中的6500元”。周翠兰告诉记者,当她将所捡的1700元钱带回家后,就一直希望有失主能尽快找上门。7日上午失主周继伟果然找到她家,并说自己丢钱了。她想既然钱是人家丢的,理应将钱还给人家。但当她将自己所捡的1700元钱交给周继伟时,他却说少了6500元,并称如不交出被“贪”下的6500元钱,就法庭上见。为此,双方发生口角,并打了报警电话。在西坝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周继伟暂时拿走了所丢的1700元钱。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找到了22岁的失主周继伟。面对记者的采访,他坚称自己丢的就是8200元钱。据其介绍,他身上的8200元钱是11月5日一朋友归还给他的,当时他身上还有100元钱,于是他就将8300元钱放在上衣里面一口袋里。晚上朋友请他吃饭唱歌至11时左右,他打的回淮阴区,下车时从口袋里抽出一张百元钞票付账,司机找给他的零钱则被他放在裤子口袋里。下车后,他感觉有点热,就将上衣脱下挂在胳膊上走回家了。他一觉睡到6日中午,醒来后发现自己上衣口袋里的8200元钱没有了,便打电话给其妻子,妻子说没有看到,他便推断钱可能丢在出租车上了。于是他立即按出租车发票上的信息,来到了出租车公司找到该车驾驶员,但驾驶员告诉他,车子上根本没有客人丢钱。7日早晨,他的妻子从邻居家听说卖豆饼的周翠兰6日早晨在路边捡到了钱,正在找失主,于是他便带着妻子来到了周翠兰家。

老太昨收到法院传票

“我确实丢了8200元,而她现在只给我1700元钱,我当然不让了,再说我的钱也不是偷抢的。”当被问及为什么要将周翠兰与目击者王长玉告上法庭时,周继伟说:“现在周围人都知道此事,也有人说我在讹她钱,为了还我自己一个清白,所以我一定要将她与王长玉告上法庭。”在周继伟提交法庭的起诉书上,记者发现,他的诉求是要周翠兰与王长玉共同归还他所丢的另外6500元。对于该场官司能否胜诉,周继伟称“没有多大把握”。

与周翠兰一样,收到法院传票的王长玉也倍感委屈。他告诉记者,当时他发现周翠兰捡到钱时,好心地说了句“这钱可能是附近一家奶牛场的人丢的”,当周翠兰将钱递给他后,他立即去奶牛场寻找失主,结果没找着,他就在另几位村民的见证下将钱数了一遍,刚好是1500元。周翠兰来要钱时,他一分不少地将钱全部交给了她。当时双方还开玩笑说:“十天之内没人领钱,我们一起吃喜。”他告诉记者,现在“喜”没吃上,倒吃上了官司。此次,他将不惜一切代价将官司打下去,否则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律师:没有充分证据失主难胜诉

记者在昨天的采访中发现,此事在周围老百姓中已被传得沸沸扬扬。当天前去调解的派出所民警也告诉记者,这件事从道德层面上讲,周继伟似有不妥之处;但从法律角度上讲,他也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此案例,记者采访了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黄克权副主任律师,他分析说,如果当时周翠兰所捡的确实是8200元,却只归还当事人1700元,那么她与王长玉则涉嫌侵占。但此事的关键之处在于,周继伟要拿出有力证据证明他当天所丢的是8200元钱,而且这笔钱确实都被周翠兰或王长玉所捡,否则该官司很难打赢。

道德的归道德 法律的归法律

看完这则新闻,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彭宇案,公交站台帮扶老人却被告上法庭。

从道德层面上来看,彭宇和卖豆饼的老太成被告的确让人心里不是个滋味,以后谁还敢做好事啊?!

但如果换个角度,我们是不是也不应该漠视丢钱的失主讨要自己财物的权利。

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这才是一个文明社会的表现。

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争端双方的权益,现在看来只能依靠法律部门了。一是法院会怎么判,这个判决结果将会起到巨大的示范效应。二是公共安全专家机关能不能及时通过调查还原事件真相。

彭宇案最后双方和解皆大欢喜,这个事件下面如何进展,本报将继续追踪。(茂川)

◎新闻回放 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南京青年彭宇坐公交车下车时,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离站台不远的地方,出于好心,他上前将其扶起,并帮忙送至医院。2007年7月,老太太以彭宇将其撞倒为由将彭宇告上法庭。2007年9月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以“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此案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引发了人们对于“是否还应该做好事”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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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15000MP 救生圈3个 醒目灯5个 匿名符1个

  • 此案古已有之,既然钱的数目不对,那就不是你丢的那些了!去找你丢的8200好了!1700元归捡拾者!
    还臭不要脸的去告人家

  • 2009-11-26 13:45:48
  • 扑(2) hellocda
  • 草 这年头好心办坏事
  • 2009-11-26 14:00:45
  • 现在的社会!!做好人难呀~~
  • 2009-11-26 14:03:44
  • 高人一等110引用猫(1)的回帖:

    春哥真木有小JJ:此案古已有之,既然钱的数目不对,那就不是你丢的那些了!去找你丢的8200好了!1700元归捡拾者!
    还臭不要脸的去告人家

    就是这句话
  • 2009-11-26 14:04:23
  • 猫(5) yoyojjyy
  • yoyojjyy引用扑(4)的回帖:

    高人一等110引用猫(1)的回帖:

    春哥真木有小jj:此案古已有之,既然钱的数目不对,那就不是你丢的那些了!去找你丢的8200好了!1700元归捡拾者!
    还臭不要脸的去告人家

    高人一等110:就是这句话

    这样才是 最公正的 判决。。。。。。。。。。
  • 2009-11-26 14:17:53
  • 这东西法院为什么予以立案,还法院传票

    这种案子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是他的钱,法院是根本不会予以立案的。
    楼主不要哗众取宠!
  • 2009-11-26 14:32:11
  • 猫(7) 徐木木
  • 确实告了
  • 2009-11-26 15:17:21
  • 扑(8) 爷以成仙
  • 吗的 劳资就是 淮安的 LZ把那男的的联系方式告诉我 劳资操他全家``````````````````````````````````````````
    `````````````````吗的`````````````````劳资最厌恶这种吊人```````````````````````````````
  • 2009-11-26 17:15:53
  • 扑(10) zf136789
  • 人贱必有天收!
  • 2009-11-26 17:31:16
  • 春哥真木有小JJ引用扑(6)的回帖:

    ▓透朙┌sè:这东西法院为什么予以立案,还法院传票

    这种案子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是他的钱,法院是根本不会予以立案的。
    楼主不要哗众取宠!

    孩子你好好看清内容吧
  • 2009-11-26 17:42:07
  • 春哥真木有小JJ引用扑(8)的回帖:

    爷以成仙:吗的 劳资就是 淮安的 lz把那男的的联系方式告诉我 劳资操他全家``````````````````````````````````````````
    `````````````````吗的`````````````````劳资最厌恶这种吊人```````````````````````````````

    我也恨他
    但木有他联系方式哦
    新闻上看到的觉得很气愤
  • 2009-11-26 17:43:14
  • やめて(呀灭爹)不行
    気持ちいい
    (ki mo chi ii)舒服,爽死了
    いやだ(一呀达)不要
    はなして(ha na shi te)住手
    いい(一)好棒
    だめだ(da me da)不行了
    ほしい(hoshii)想要
    すごい(su go i)好厉害
    ぃく(i ku )要去了
    そこ...駄目(so ko... da me)那里……不可以

    手を放せ(te o ha na se) 放手,放开我放して(ha na shi te)放开我痛
    ぃ(yi ta yi) 痛速く
    (ha ya ku) 快一点いや(i ya)不要止
    めろ(ya me ro)住手
    はつかし(ha tsu ka shi)羞死人了
    あたしの奥に(a ta shi no o ku ni)到人家的身体里了
    声を出して (ko e wo da shi te) 叫出来
    腰を使って (ko shi wo tu ka-te) 腰用力
    ha gi me 第一次哦类该- 拜托了
    u go ku yo 要动了
    ko shi o a ge ro 把腰抬高
    a shi o hi ra i de 把脚张开
    o ma e no ko ko wa a zu ku de ,ki mo chi i i 你的这里好热,好舒服
    o ma e no na ga ni ha i ri ta i 我进到你里面
    ko ko wa mo nu re de i ru 这里已经湿了

    该内容由 全部摆好菊花 使用手机发表——掌上猫扑3g.mop.com
  • 2009-11-26 18:00:52
  • 扑(24) 和河
  • 人肉出来那个骂一通,草它娘的
  • 2009-11-26 18:13:51
  • 扑(26) liushu8417
  • 这样的事越多,社会越完蛋。我要是捡到钱我就自首去,估计还不能死刑,顶多无期+死缓。。。。
  • 2009-11-26 18:15:48
  • 扑(28) qqura
  • 这官司原告稳输!
  • 2009-11-26 18:22:29
  • 哎. 看到这事我也不想怎么说. 我和我朋友有一次捡到1.68w 还了.还不是被抓到局子去了.说少了1000多.不给就关到房子里.还被打了一顿.有什么办法.还是个学生了.哪个失主还是个什么官吧.最后还不是全班一起拿出的班费给了他. 才出来的.
    现在这个社会有什么办法. 官 商 黑.的世道...
  • 2009-11-26 18:42:57
  • 猫(33) 无谓天狼
  • 人心难测啊 还是不要做好事了 都他妈的河蟹把
  • 2009-11-26 18:45:08
  • 扑(34) 淝小緢
  • 哎!社 会主义好呀!
  • 2009-11-26 18:46:08
  • 扑(38) 散眼子
  • 他丢的是8200,捡到的是1700,明显这1700就不是他的三
  • 2009-11-26 18:51:51
  • 猫(39) laishmeng
  • 留名
  • 2009-11-26 18:55:01
  • 扑(40) 魅魔99
  • 我进来告诉楼主 没有天理 没有王法。
  • 2009-11-26 19:02:08
  • 猫(41) 茗浩先生
  • 好人不长命!
    祸害遗千年!
    我决定了
    我要当坏人!!!
  • 2009-11-26 19:02:52
  • 扑(42) ytmytmabc
  • 好人难
  • 2009-11-26 19:03:57
  • 春哥真木有小JJ引用猫(33)的回帖:

    淡淡酒:哎. 看到这事我也不想怎么说. 我和我朋友有一次捡到1.68w 还了.还不是被抓到局子去了.说少了1000多.不给就关到房子里.还被打了一顿.有什么办法.还是个学生了.哪个失主还是个什么官吧.最后还不是全班一起拿出的班费给了他. 才出来的.
    现在这个社会有什么办法. 官 商 黑.的世道...

    天朝如此之河蟹
  • 2009-11-26 19:11:48
  • 猫(45) tengxuntengxun
  • 此案古已有之,既然钱的数目不对,那就不是你丢的那些了!去找你丢的8200好了!1700元归捡拾者!
    还臭不要脸的去告人家


    楼主说得对`
  • 2009-11-26 19:12:03
  • 扑(48) fengshengge1
  • 好和谐的社会
  • 2009-11-26 19:33:26
  • 猫(49) 乛银丶狐乛
  • 虽然楼主说的我很赞同,但是看到楼主的ID。我还是决定无情的874!
  • 2009-11-26 19:34:02
  • 猫(51) 我是六毛党
  • 不知道这家伙是不是儿子也在公共安全专家局的
  • 2009-11-26 19:55:08
  • 猫扑用户名可以有多长引用猫(1)的回帖:

    春哥真木有小JJ:此案古已有之,既然钱的数目不对,那就不是你丢的那些了!去找你丢的8200好了!1700元归捡拾者!
    还臭不要脸的去告人家

    那是在古代,现在是天朝!
  • 2009-11-26 20:14:05
  • 猫(53) ronalle
  • 啥也不说 诅咒失主出门被70吗
  • 2009-11-26 20:21:39
  • 扑(54) 星辰黯落
  • 猫(19):やめて(呀灭爹)不行
    気持ちいい
    (ki mo chi ii)舒服,爽死了
    いやだ(一呀达)不要
    はなして(ha na shi te)住手
    いい(一)好棒
    だめだ(da me da)不行了
    ほしい(hoshii)想要
    すごい(su go i)好厉害
    ぃく(i ku )要去了
    そこ...駄目(so ko... da me)那里……不可以

    手を放せ(te o ha na se) 放手,放开我放して(ha na shi te)放开我痛
    ぃ(yi ta yi) 痛速く
    (ha ya ku) 快一点いや(i ya)不要止
    めろ(ya me ro)住手
    はつかし(ha tsu ka shi)羞死人了
    あたしの奥に(a ta shi no o ku ni)到人家的身体里了
    声を出して (ko e wo da shi te) 叫出来
    腰を使って (ko shi wo tu ka-te) 腰用力
    ha gi me 第一次哦类该- 拜托了
    u go ku yo 要动了
    ko shi o a ge ro 把腰抬高
    a shi o hi ra i de 把脚张开
    o ma e no ko ko wa a zu ku de ,ki mo chi i i 你的这里好热,好舒服
    o ma e no na ga ni ha i ri ta i 我进到你里面
    ko ko wa mo nu re de i ru 这里已经湿了
  • 2009-11-26 20:25:44
  • 扑(56) 961214mxj
  • 这就是现在的中国
  • 2009-11-26 20:29:12
  • 我就是淮安淮阴的,我们那有个叫周翠兰的,不过貌似没卖过豆腐!
  • 2009-11-26 20:30:08
  • 扑(58) 良木
  • 良木引用猫(53)的回帖:

    猫扑用户名可以有多长引用猫(1)的回帖:

    春哥真木有小jj:此案古已有之,既然钱的数目不对,那就不是你丢的那些了!去找你丢的8200好了!1700元归捡拾者!
    还臭不要脸的去告人家

    猫扑用户名可以有多长:那是在古代,现在是天朝!

    我看了新闻,的确,现在要讲证据。目前事实是确定是WS男丢的。
    同样道理,ws男要拿出证据证明:原来里就是8200,而且要证明就是
    周好人拣8200而没有其他人拣到。估计他不可能。
    我也很bs那个ws男,想想看:如果要贪,干吗还要还一部分,不是自找麻烦吗?但推理不能代表证据。无奈....
  • 2009-11-26 20:32:36
  • 春哥真木有小JJ引用扑(58)的回帖:

    披着羊皮的大尾巴色狼:我就是淮安淮阴的,我们那有个叫周翠兰的,不过貌似没卖过豆腐!

    哥哥
    是豆饼
  • 2009-11-26 20:36:32
  • やめて(呀灭爹)不行
    気持ちいい
    (ki mo chi ii)舒服,爽死了
    いやだ(一呀达)不要
    はなして(ha na shi te)住手
    いい(一)好棒
    だめだ(da me da)不行了
    ほしい(hoshii)想要
    すごい(su go i)好厉害
    ぃく(i ku )要去了
    そこ...駄目(so ko... da me)那里……不可以

    手を放せ(te o ha na se) 放手,放开我放して(ha na shi te)放开我痛
    ぃ(yi ta yi) 痛速く
    (ha ya ku) 快一点いや(i ya)不要止
    めろ(ya me ro)住手
    はつかし(ha tsu ka shi)羞死人了
    あたしの奥に(a ta shi no o ku ni)到人家的身体里了
    声を出して (ko e wo da shi te) 叫出来
    腰を使って (ko shi wo tu ka-te) 腰用力
    ha gi me 第一次哦类该- 拜托了
    u go ku yo 要动了
    ko shi o a ge ro 把腰抬高
    a shi o hi ra i de 把脚张开
    o ma e no ko ko wa a zu ku de ,ki mo chi i i 你的这里好热,好舒服
    o ma e no na ga ni ha i ri ta i 我进到你里面
    ko ko wa mo nu re de i ru 这里已经湿了
  • 2009-11-26 20:36:43
  • 好了,我昨天捡了个包。里面有20来W吧。
    看到楼主的帖子我准备把钱留给自己了。
  • 2009-11-26 21:15:38
  • 人心不足蛇吞象啊,说句谢谢就那么难?是不是怕别人索要赔偿才这么干的??人和人的差距咋就那么大捏
  • 2009-11-26 21:24:32
  • 猫(64) ang_s
  • 天理何在
    长此以往 国不将国
  • 2009-11-26 21:25:18
  • 我认为周继伟和南京某老太是国外反华势力派来的*,这种孽畜多出几个,社会上就不再有好人了,望主席总理明鉴
  • 2009-11-26 21:31:57
  • 四大爽:喝啤酒,吃烧鸡,摸着奶子日着B。
  • 2009-11-26 21:44:52
  • 扑(69) 兔巴弟
  • 兔巴弟引用猫(1)的回帖:

    春哥真木有小JJ:此案古已有之,既然钱的数目不对,那就不是你丢的那些了!去找你丢的8200好了!1700元归捡拾者!
    还臭不要脸的去告人家

    顶~~~~~~~~~~~~~~~~~~~~
  • 2009-11-26 21:55:23
  • 猫(70) 200907192009
  • 200907192009引用猫(5)的回帖:

    yoyojjyy引用扑(4)的回帖:

    高人一等110引用猫(1)的回帖:

    春哥真木有小jj:此案古已有之,既然钱的数目不对,那就不是你丢的那些了!去找你丢的8200好了!1700元归捡拾者!
    还臭不要脸的去告人家

    高人一等110:就是这句话

    yoyojjyy:这样才是 最公正的 判决。。。。。。。。。。

    这个好!!!!!!!!!!!
  • 2009-11-26 21:55:37
  • 猫(72) 小MM站住
  • 人心都给狗吃了..
    自己拿了不就得了..
  • 2009-11-26 22:08:03
  • 扑(73) shashading1986
  • 这年头好人不能做啊
  • 2009-11-26 22:09:00
  • 扑(75) 冰℃点
  • 以后不要做好事了~~
  • 2009-11-26 22:11:19
  • 逃跑都这么帅引用猫(1)的回帖:

    春哥真木有小JJ:此案古已有之,既然钱的数目不对,那就不是你丢的那些了!去找你丢的8200好了!1700元归捡拾者!
    还臭不要脸的去告人家

    貌似是这样
  • 2009-11-26 22:41:15
  • 猫(80) 似神而非
  • 老子再也不做好事了,这种人死了活该。什么玩意啊。
  • 2009-11-26 23:13:38
  • 猫(82) zxcz1234
  • 如此简单案件:

    周继伟丢的是8200元,老太太捡的是1700元,这钱不是他的。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决,既然周丢失的是8200元,那么,显然卖豆饼老太捡的1700元不是周丢失的嘛!数量都不对啊!判决如下:

    一、1700元交暂由老太或go-vern-ment保管,等待丢1700元的失主前来认领,如无人认领,则将该款奖励给卖豆饼的老太。
    二、至于周同学丢失的8200元,不知是否真有丢失,或被其他人拾到,请周同学继续自行寻找自己丢失的8200元。


    其实我很想问句,失主你凭什么说自己丢了8200元,有证据吗?
    如果有,那么你如何肯定就是还你钱的人贪了你的钱?
    试问一下,假如你在地上拣到8200元,你感觉太多了,拿走6500多,剩1700多还失主去,有必要吗?
    还有如何证明1700就肯定是你的,你是在上面做了记号,还是在上面撒了泡尿,闻下就知道?
  • 2009-11-26 23:29:45
  • 扑(83) 心中那份爱
  • 这就是吃力不讨好呀!遇事慎重,凡事淡定!
  • 2009-11-27 01:13:47
  • 猫(84) dilingguicai
  • 这年头不能做好人,好人不光被坏人欺负,也被同类欺负!
  • 2009-11-27 09:58:12
  • 扑(85) 山寨猫咪
  • 山寨猫咪引用扑(66)的回帖:

    匿名人士876321:我认为周继伟和南京某老太是国外反华势力派来的*,这种孽畜多出几个,社会上就不再有好人了,望主席总理明鉴

    正解
  • 2009-11-27 09:58:16
  • 猫(86) eason1252000
  • 这男的够贱了,法院更贱
  • 2009-11-27 10:09:29
  • 成被告又不是被判败诉,这只关乎原告的道德,不关乎法律天理,楼主不要误导大家
  • 2009-11-27 10:13:37
  • 扑(89) 黑鱼骑士
  • 做好人不容易
  • 2009-11-27 10:15:18
  • deiso引用猫(59)的回帖:

    良木引用猫(53)的回帖:

    猫扑用户名可以有多长引用猫(1)的回帖:

    春哥真木有小jj:此案古已有之,既然钱的数目不对,那就不是你丢的那些了!去找你丢的8200好了!1700元归捡拾者!
    还臭不要脸的去告人家

    猫扑用户名可以有多长:那是在古代,现在是天朝!

    良木:我看了新闻,的确,现在要讲证据。目前事实是确定是ws男丢的。
    同样道理,ws男要拿出证据证明:原来里就是8200,而且要证明就是
    周好人拣8200而没有其他人拣到。估计他不可能。
    我也很bs那个ws男,想想看:如果要贪,干吗还要还一部分,不是自找麻烦吗?但推理不能代表证据。无奈....

    推理是可以当证据 的,详见南京老太案!
  • 2009-11-27 10:20:47
  • 扑(93) 星あ无心
  • 宁添百座坟,不救一个淫
  • 2009-11-27 10:22:06
  • 猫(94) →龙◎须←
  • 此案古已有之,既然钱的数目不对,那就不是你丢的那些了!去找你丢的8200好了!1700元归捡拾者!
    还臭不要脸的去告人家

  • 2009-11-27 10:22:43
  • 扑(95) lrrh1986
  • 苍天已死,混天当道。
  • 2009-11-27 10:22:50
  • 扑(97) 悲劇戲繹
  • 所以千万别做好人
    别要学那些整天装13的人喊来喊去谁谁谁又见死不救应该拖出去砍了
    路见不平也别吼,低下头来往前走
  • 2009-11-27 10:25:14
  • 扑(99) biejibaxiashuo
  • 法可他大爷的自己看不住钱还怪别人 回家吃屎去吧
  • 2009-11-27 10:35:00
  • 猫(100) cunzai502
  • 千万不要做好事啊~!好人不在天朝是活不时间长的!
  • 2009-11-27 10:36:01
  • 扑(101) 青菜花
  • 失主不要脸
  • 2009-11-27 10:3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