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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自然生态和人类文明的发展规律对所谓的动物保护主义理念作深入的剖析 所谓动物保护主义,看似是一种爱心,其实是一种对宠物的喜爱到了人畜不分的病态程度.其引发的种种观点,并非是爱心,而是一种对人类文明歪曲理解的谬论. 弱肉强食是生态规律,对食物链最顶层的动物而言,食物链下层动物的存在价值就是供它吃.当人类文明进化,人类成为食物链最顶层者后,对人类而言,其它动物的存在价值自然也是如此.但有所不同的是,人类文明发展需要动物的存在价值不仅是吃,还有其他需要如动物实验,皮毛,医药等.这是人类文明发展所必需的,并非人类残忍,自私.唯一要禁止的就是人类为了自身利益而破坏生态平衡,因为破坏生态平衡最终危害的还是人类自身.所谓地球不是仅为人类独享的真正意义在于此. 羊"不愿意"让狼吃,但并不代表狼"不能"吃羊,这就是食物链,地球的生态发展就是在这种"不愿意"中这样过来的.人类既不能违反也不可能违反,哪怕人类再文明,再高级.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将心比心"等格言是指人和人之间,并不是指动物.动物保护主义者对宠物的喜爱到了人畜不分的病态程度,才会有此谬论.这种谬论既违反了生态发展规律,也违反了人类文明发展规律,从客观上也根本不可能实现. 这种所谓"动物也有生存权利,地球不是仅为人类独享"的理论看似是一种爱心,其实是一种对宠物的喜爱到了人畜不分的病态程度的谬论.就像羊对于狼来说是食物链的上下层关系一样,动物对于人的各种利用价值也只是一种"关系",是大自然给于人及所有生物的关系,这既不违反生态发展规律,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规律,更和人类是否残忍,自私毫无关系. 人类文明发展中唯一可能违背生态发展规律的就是人的同类保护行为,人不能像动物那样自生自灭,要相互帮助,不能自相残杀.即我们都知道的人类和谐社会,社会保障制度等.但这种"违背"不会破坏生态平衡,而且也是人类文明发展所必需的,但根本不可能适用于动物.因为这是"人类"的文明发展.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我想谁都知道.唯一有可能不知道的就是那些人畜不分的动物保护主义者了. 然后便是我们生活中动物受到伤害的据体问题.对于宠物受虐待,以及流浪猫狗被残杀,这种血肉模糊的景象,我想无论是养宠物还是不养宠物的人,只要他心态还算正常的话,都会感到触目惊心.所以人们开始呼吁要善待动物,甚至要求立法,理由是动物也有生存的权利,不能任由人类宰割.但同时又有人提出,四害以及小虫子等被踩死或以其它方式杀死怎么没人过问,它们难道不是生命吗?于是有人便说这是伪善.为什么同样是生命,给人们的感觉会不一样呢?我来解释一下,初中时学的生物学还记的吗?动物分门,纲,目,科,属,种.人以及猫狗都属于脊椎动物门,哺乳纲(我们通常称为哺乳类),所以身体构造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相同,当受到伤害时也和人类受到伤害时的表象有所相似.比如血肉模糊,脑浆迸裂,眼珠暴出,四肢抽动及惨叫哀嚎等.人们看到这种景象时很容易联想出自己受伤时的情形,自然会感到触目惊心.而小虫,如蚯蚓属于腔肠动物门,虾属于节肢动物门,身体构造和人类有相当大的不同(如血不是红的),再有因为体积太小,给人的感观上刺激不大,故而不会感到触目惊心.老鼠虽也属于脊椎动物门,哺乳纲(啮齿目),但也因体积太小,并且给人类带来种种危害,尤其是鼠疫,所以人们灭鼠会觉得很正常.说到底还是从"人"的角度出发,这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的规律,是很正常的,并非是伪善.欧美的动物保护主义理念已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如英国已出台法律连鼻涕虫都要保护(去年的新民晚报上的),这才叫不正常. 植物与所有动物又是不同的两大类,虽然有生命,但几乎不会动,构造和人类完全不同.被吃及用于它用途时更不会感到触目惊心,说到底还是从"人"的角度出发,所以动物保护组织中所谓的素食主义者也纯粹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愚蠢行为,把这种理念及行为以保护动物为由强加于所有人头上,则更为愚昧和恶劣(如呼吁减少肉制品的种类或干脆以素食为主并要求立法).这并非是人只吃素是否影响身体健康的问题,因为美食文化也是人类文明发展及生活质量提高的必要因素之一.而今年讨论的狗年是否该吃狗肉的问题则更为荒唐可笑. 宠物受虐待,以及流浪猫狗被残杀,这种血肉模糊的景象触目惊心,但这都是可以人为避免的.但对于杀猪宰羊,动物实验,皮毛服装等,既不可避免,其景象还更为触目惊心,尤其是动物实验.虽然这种景象一般看不到,但一些动物保护组织(如国际反皮草组织)还是将这种景象公开在网上宣传.这又使人陷入了矛盾之中,怎么解释呢? 我们先来举一个例子,七不规范中有一条是不准随地大小便,如果哪个人随地大小便,一定会被视作不文明,肮脏.但肮脏的是什么呢?是大小便本身吗?难道文明用厕的人的大小便就是香的?或者说因为大小便肮脏就硬憋吗?如果有谁这么想一定是脑子出了问题.随地大小便和文明用厕的人的行为区别在于一个是"公开的",一个是"遮"的.也就是说,在"文明"和"血腥"(且不是象虐待宠物那样刻意制造血腥)同时存在且不可避免时,便可采取"遮"的方式.同理,动物实验的科学实验者进行实验的目的在造福人类,并非象虐待宠物那样刻意制造血腥,且实验是在封闭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不是在公共场合,不会使人感到触目惊心.这种行为"遮"了血腥,公开了造福人类的研究成果,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的规律,且没有破坏生态平衡.就象文明用厕的人一样.我们再来举一个例子,一个人正在文明用厕,突然又过来一个人,拉开门,使那个文明用厕的人曝了光.这种景象必定是不文明的,但是是谁不文明,是客观制造了肮脏(大小便)的文明用厕的人还是曝光了肮脏(大小便)的拉开门的人?我想谁都知道.动物保护组织将这种被"遮"了的血腥景象宣传,和拉开门,使那个文明用厕的人曝了光的行为是同一本质.虽然他们的目的是"保护动物",但这本身就是一种违反生态发展规律,违反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病态理念. 皮毛服装业也是如此,是人类文明发展所需要的,而"活剥皮"并非是刻意虐待动物的手段,只需"遮"了其产生的血腥景象,公开造福人类的成果:给人们保暖和打扮的时装.这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的规律,且没有破坏生态平衡(前提是被用于皮毛服装业的动物是合法饲养,而非滥捕滥杀珍稀野生动物).反皮草组织的行为和"拉开门,使那个文明用厕的人曝了光"的行为是一样的,其本质也就不难看出了. 当然,这种"遮"的行为只能用于人对动物,而不能用于人对人.原因不用说明了吧. 下面说一下虐杀宠物的害处.这一点人大委员在虐猫事件后接受电台记者采访时已一针见血的指出,虐杀宠物的行为容易滋生出人的暴力倾向,影响人的正常心态.尤其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更大.也就是说,和暴力电影与暴力游戏的害处相似. CRUSH这种性变态行为我们大多数人不要说看,根本就没有听说过.但在动物保护组织的"广泛宣传"下,得知这是一种借着"美女踩踏动物"发泄性欲的行为,和恋足与SM相关.在美丽与残酷的两个极端之中寻求快感(踩猫的女人虽不是美女,但她的穿着打扮是努力向这个方向靠拢,反正就是这么个意思).借着动物被美女虐杀(尤其是受伤状态和人类受伤的表象有所相似且很容易就能购买到的宠物猫,狗等)联想到自己被虐来发泄性欲,故而和恋足与SM相关.这和我们看到猫狗被杀会感到触目惊心,但拍苍蝇却感到很正常是一个道理.所以某些所谓"专家"称CRUSH和恋足与SM无关,只是单纯的虐杀动物取乐是错误的. 当然,我们大多数正常人都会对CRUSH这种性变态行为感到无法理解和反感.但反感归反感,说句公道话,CRUSH比起暴力电影与暴力游戏,其对"人"的危害(容易滋生出人的暴力倾向,影响人的正常心态.尤其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更大)要小的多.因为这只是它的"副作用".暴力电影与暴力游戏是直接"砍人",虽是假的,但青少年模仿起来却是假戏真做.并且象电影情节中的帮派,决斗等更是直接从精神和观念上误导青少年.而且盗版的暴力电影与暴力游戏光盘随处可见,其对"人"的危害比鲜为人知且没有淫秽情节,仅以踩踏为手段的CRUSH要大的多.当然即便如此,也并不等于CRUSH没有害处,但只需把它与暴力电影与暴力游戏归为一类立法禁止即可. 动物保护主义者虽然也承认虐待宠物容易滋生出人的暴力倾向,但这只是一种借囗.他们真正的目的是要保护他们的"朋友"-----宠物,继而发展成所有的生物免受"伤害".那么下面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动物与人类的关系. 动物保护主义者口口声声说动物与人类是朋友,大家知道"朋友"应是一种相互的关系.那么动物是否把人类当作朋友呢?好几年前的野生物园老虎咬死人的事件大家还记忆犹新吧.当手无寸铁的人只身暴露在六只老虎面前时,人便由食物链最顶层者变为下层,老虎是否会把人类当作朋友呢?结果可想而知.当然,野生动物园老虎咬死人的事件错在人的管理及其它方面有疏漏.老虎并没有错,它的行为是出于本能,是生态发展的规律.应该说除人外所有的生的行为都是出于本能,是生态发展的规律.也就是说动物不可能把人类当作朋友,从客观上,人类同样也无法把动物当作"人类意义上的朋友". 说到底即便是宠物也是人选取动物中一部分讨"人"喜爱的种类并加以基因改造(如毛长腿短,性格温和的宠物狗)来供人娱乐,所以宠物"讨人喜爱,和人亲密如友"的表象也是人为的,并且不是绝对的.宠物伤人,宠物扰民便是例证.当然,宠物并没有错(如果是人伤人便是人的错,这就是人和动物的区别),错在养宠物的人.所以宠物及其他"经人类改造而对人类有益的动物"一样从客观上也无法成为"人类意义上的朋友". 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对周围的生物及环境加以利用和改造,但这种行为不能违反生态发展规律,滥捕滥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殃及整个物种及人类自身.这就是动物与人类应有的关系.象虐待宠物那样刻意制造血腥的行为真正危害的是人类自身. 至于宠物收容所,以及那个收养了许多流浪猫的人,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宠物是人类所生产或改造的产品,它具有"讨人喜爱,和人亲密如友"的感觉.虽然这只是一种类似于"人类意义上的朋友"的表象,但养宠物的人若把这种表象当真(即他愿意把宠物当自己的家人一样看待或愿意把流浪猫当流浪儿一样收养)也是他的个人自由和爱好.不过这种"个人爱好"要是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如因收养了许多流浪猫而给周围邻居造成了卫生,噪音,安全等隐患,那么这种行为和宠物扰民便是同一性质。 动物保护主义者对宠物的喜爱到了人畜不分的病态程度,才会提出"人利用动物,经过它同意吗?""如果被杀的是你的家人呢?"这种荒谬可笑的言论. 不知大家是否注意到,我从没有象其他对动物保护主义者持反对意见的人那样,质问"为何你们对猫有爱心,对人的苦难却无动于衷?"因为我从一开始就说了:"所谓动物保护主义,看似是一种爱心,其实是一种对宠物的喜爱到了人畜不分的病态程度.其引发的种种观点,并非是爱心,而是一种对人类文明歪曲理解的谬论".我的文章写到这里,该说的理论和观点都已说的差不多了,不少人也应该看透所谓动物保护主义的真正本质了吧. 那么下面该说说动物保护法的事了.国外的动物保护法,虽然也以"虐待宠物容易滋生出人的暴力倾向"为借囗,但其真正本质是建立在动物保护主义者对宠物的喜爱到了人畜不分的病态程度的理念上的.如反虐论坛上介绍的在新西兰的留学生因无意中伤了宠物,并及时对其救治,但还是被遣返回国(他们的学费,时间和精力全都白费了),这种建立在人畜不分的病态理念上的法律的愚蠢和蛮横由此可见一斑.去年的新民晚报上还刊登出英国不仅出台法律连鼻涕虫都要保护,还规定动物保护主义者可以随意闯入别人家中去阻止他们所认为的伤害动物的行为的报道(这种行为是不是和文革中的红卫兵很象).而反虐论坛上介绍的美国"完全把狗当人看"的法律,则更为荒诞愚昧(如美国目前已经有十几个州从法律上规定,狗有继承主人遗产的权利). 大家可以去反虐论坛(http://www.killbt.com/)上看一下,结合我前面的理论,再想象一下如果我们所有的人都要受这种法律的限制(如养宠物的人因饲养不当和不养宠物的人因无意的行为导致宠物死亡都将面临和误杀一样的罪名等)会是怎样一种情况. 反观我们国家关于宠物的一些法律,如对因宠物扰民,宠物伤人,因宠物乱穿马路导致的交通事故等而对宠物主的一系列处罚条款及对可能对人有害的宠物疫病的防御及治理等,充分体现了人性化的文明法治.而且某一些公共场合(如地铁站等)带宠物影响他人的行为也被视为不文明并立法禁止.这才是真正的人类文明,而不是那种建立在人畜不分的病态理念上的愚蠢和蛮横的法律. 反虐论坛上的动物保护主义者还声称从一个国家对待动物的态度就能看出这个国家的道德.那么我们就来看看美国这个动物保护法相当"完善"的国家的道德"本质".其实反虐论坛上已有人提出美国把狗完全当人看,但不把人当人看.美国国内白人杀黑人被判无罪的例子屡见不鲜.的确,种族歧视的现象在美国处处可见,可以说是"深入人心",并在美国的宪法中都能够明显看出,而并非象反虐论坛上另外一人所说的,白人杀黑人被判无罪仅仅是陪审团定罪不公的问题(我看真正应该去扫盲的是你才对!).而美国的许多凶案(如校园血案)也有许多与种族歧视有密切关系.看看美国对国外又是怎样的呢?我想每个关心国际时政的人都知道.而前不久,美国就人权问题干涉我国内政时,我国也针锋相对的指出美国的人权状况,其中有一点便是美国国内的法律有许多是建立在少数人的权益上的。而这种建立在少数动物保护主义者的病态理念上的动物保护法毫无疑问的属于此列。 当然,国外有许多先进的理念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在某些文明礼仪方面确实做的不够。但同样,并不是所有的"进口货"都是好的。中国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时也的确会前进缓慢。但是,我们所走的道路的"方向"始终是正确的。国外在某些方面的确达到了相当先进和文明的程度,但中国有句古话叫"物极必反".正因为欧美某些国家认为自己的"人类文明"达到了"顶峰",开始转向"动物文明",结果反而走上了一条扭曲了人类文明的"歪路"。 美国这个超级大国在许多方面都领先一步,同样也抢先到达了"歪路"的尽头.去年的新民晚报上刊出了美国己准备将动物保护组织列为恐怖组织的报道,因为他们已发展到只要看到如狗肉饭店之类的他们所认为的杀生场所,便进去将房内东西砸烂,并烧毁房子.有关部门担心他们下一步的目标就是动物实验机构.这是美国自食其果,同时也暴露出动物保护组织的真正本质. 而反虐论坛则把美国动物保护组织的这种暴徒行为美其名曰为对动物"爱的太深",以及国内的动物保护组织在虐猫事件后的种种言论和行动,不也充分体现了这种"暴徒"的本质吗?虽说crush对人有害,但他们并非是从对"人"是否有害的角度来考虑的。 其实,虐待动物现象的真正根源在于人所处的环境,所受的就家庭教育及心理状态有问题,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动不动就砸玻璃摔碗来发泄甚至取乐,虽然他的行为没有伤害任何生命,但人们同样会担忧他这样下去会不会伤人.而国外的动物保护法认为伤害动物的人必定会伤人,而给其"提前定罪",从根本上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对于动物保护主义者提出的在作动物实验及屠宰时某些人有"顺便"虐待动物的现象,包括生食猴脑等"虐食法",这的确应该遣责并加以禁止.但这远未到应立法定罪的程度,否则的话,我看菜场里的卖鸡鸭的人都要成为变态杀人狂了. 对于动物保护主义者提出的尽量减少被实验动物所受的痛苦,有的动物在被人类进行“实验”后没有立刻死亡,但科学实验者将其丢弃一边任由其慢慢痛苦而死,即"人道的杀死物".这点我并不反对,但我认为只需从道德的角度去规范,无需立法,更不能将其判为"伤害罪".否则的话就意味着着科学实验者因无意的行为导致动物受痛苦而被判罪的情况.而这种法律最终会发展为"养宠物的人因饲养不当和不养宠物的人因无意的行为导致宠物死亡都将被判罪"这样的情形. 而对于动物保护主义者提出的某些“人”借着“科学实验造福人类”这样的幌子进行虐待虐杀的行径,这和象虐待宠物那样刻意制造血腥的行为是同一性质,不能和上面的例子混为一谈. 我们再来举一个例子,如果有一个饥寒交迫的流浪汉,没钱买吃的,而抓了流浪猫杀了吃,那么他的这种行为该怎么算呢?别忘了,红军在长征途中粮食吃完了,便开始杀战马吃.因为战马虽被形容为和战士共同出生入死的伙伴,但它和宠物一样,毕竟只是"经人类改造而对人类有益的动物"。可想而知,那些动物保护主义者根本不会去考虑"人"的苦难,只会想着替他们的"动物朋友"报仇。 我们还可以再把目光放长远一点,我们初中时在生物课上都做过解剖动物的实验,如果有一个非常善良的孩子,看到家人受病痛折磨,立志当一名医生。同时他又有这方面的天赋,在生物课上做解剖动物的实验后觉得感兴趣,回到家后便用宠物作同样的解剖实验(达尔文以前就是这样)。那么他的这种行为又该怎么算呢?或者,他因为受了动物保护理念的影响,觉得不该对动物如此"残忍",从而放弃了这个理想,那么很可能就毁了一个生物医学人材。 即使我们在教育小孩要保护动物时也是从人的角度去给动物分类,如小蜜蜂勤劳,大灰狼凶恶。而且在教育小孩要保护青蛙(益虫)的同时,也教育小孩要消灭蚊子(害虫)。如果向小孩传授动物保护理念,只会有害无益. 动物保护主义者口口声声说国外的动物保护法巳如何"完善",而中国却无动于衷,于是他们呼吁要求立法.而中国真的是因为"与世隔绝"或"无动于衷"才不立法的吗?早在五六年前欧洲一些国家认为饲养场的猪也有"人权",也需要休闲娱乐,要给它们配备玩具并要求立法.我们的一些报刊上便对荒唐可笑的愚蠢行为予以驳斥.包括新民晚报上"有选择"的刊登了英国不仅出台法律连鼻涕虫都要保护,还规定动物保护主义者可以随意闯入别人家中去阻止他们所认为的伤害动物的行为和美国己准备将动物保护组织列为恐怖组织的报道.以及前些日子刊登的消防队员为将一只宠物猫"救"下树,而用"灭火用"的水龙头冲的满大街都是水以及美国因为一只宠物猫钴进文物建筑内不肯出来而决定拆毁建筑的报道(我想与文物建筑行业相关的人士应该明白其中的"暗示"了吧).这充分说中国方面已彻底看透了动物保护主义的愚昧本质,而非是由于中国"落伍"或"无动于衷". 也正因为如此,人大委员在虐猫事件后接受电台记者采访时一针见血的指出,虐杀宠物的行为容易滋生出人的暴力倾向,影响人的正常心态.尤其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更大,而并未提出是因为动物受到了伤害。 可见,这种人畜不分的病态理念若任其发展,那么它对生物,医学,饮食,服装,文物,教育等行业及所有人的正常生活的隐藏的危害(也许现在看不出来)便会一点一点暴露出来.如果成立他们所谓的动物保护法,那美国就是前车之鉴。 所以,我认为,正象人类的法律只是对人进行处罚而不会去处罚动物一样,人类的法律同样只是对人进行保护而无需对动物的"个体"(如对数量过剩的物种对"个体"进行适度猎杀以保护其他物种)进行保护.只需保护整个物种,也就是保护生态平衡. 至于打狗队的行为只是一种"目的"(处罚是一种手段),就象消灭四害一样.至于打狗队的行为是否粗暴残忍,那么只要恶犬肯"接受法制教育",打狗队自然会"文明温柔执法".事实上可能吗? 另外,对于动物保护主义者所提到的外国人指责中国为何还在如此残忍的吃狗肉,以及国外的一些动物保护主义者因为中国"残忍对待动物"而组织游行反对中国申奥.我想我上面的观点足可驳的他们哑口无言.至于反对申奥,最后结果怎样呢?事实说明一切,中国的发展及对世界和平所作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并不是这帮人畜不分的愚昧之徒的一番无理取闹便能给搞砸的. 人对动物造成伤害的行为大致分三种: 1.正常的经济活动,比如餐饮业、皮草业、动物实验 2.滥捕滥杀珍稀野生动物 3.象虐待宠物那样刻意制造血腥 三者的共同点:都会致使动物痛苦及死亡.并产生血腥景象. 不同点: 1.动物实验的科学实验者进行实验的目的在造福人类,所以对其产生的血腥景象便可采取"遮"的方式,公开造福人类的研究成果. 2.滥捕滥杀珍稀野生动物违反生态发展规律,破坏生态平衡,殃及整个物种及人类自身. 3.象虐待宠物那样刻意制造血腥容易滋生出人的暴力倾向,影响人的正常心态.尤其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更大. 三者都会致使动物痛苦及死亡.并产生血腥景象.但动物实验的目的在造福人类,而后两种对人及生态都有害,应禁止. 动物保护主义者则是以动物痛苦及受伤的程度 来判定的,所以才会有反皮草组织,素食主义者.国外的动物保护法真正本质是建立在这种理念上的,所以才会有新西兰的留学生因无意中伤了宠物,并及时对其救治,但还是被遣返回国,养宠物的人因饲养不当和不养宠物的人因无意的行为导致宠物死亡都将面临和误杀一样的罪名等情况.而发展到极点就会有如象美国准备将动物保护组织列为恐怖组织的报道,因为他们已发展到只要看到如狗肉饭店之类的他们所认为的杀生场所,便进去将房内东西砸烂,并烧毁房子.有关部门担心他们下一步的目标就是动物实验机构. 最后,我再重复一下我这篇文章的几个核心论点: 一.动物对于人的各种利用价值是一种大自然给于人及所有生物的"关系",这既不违反生态发展规律,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规律. 二.正常的经济活动,比如餐饮业、皮草业、动物实验,便可采取"遮"的方式,"遮"了血腥,公开了造福人类的研究成果. 三.象虐待宠物那样刻意制造血腥的行为以及在作动物实验及屠宰时某些人有"顺便"虐待动物的现象,包括生食猴脑等"虐食法",以及某些“人”借着“科学实验造福人类”这样的幌子进行虐待虐杀的行径真正危害的是人类自身,而将动物实验等被"遮"了的血腥景象宣传曝光的行为也属于同一本质. 四.人类可以把动物改造成为对人类有益并使人产生类似于"朋友"的感觉.但动物本身不可能把人类当作朋友,从客观上,人类同样也无法把动物当作"人类意义上的朋友". 五.人类无需制定法律对动物的"个体"进行保护.只需保护整个物种,也就是保护生态平衡. 六.把宠物当人一样看待,只是一种"个人爱好",而并非是如尊老爱幼那样广泛意义上的"爱心",不能强加于所有的人头上. 最后一点:所谓的动物保护主义理念,是一种对宠物的喜爱到了人畜不分的病态程度的理念,是一种对人类文明歪曲理解的谬论.若任其发展,后患无穷!!! 我的文章到此结束,若读者同意我的观点,你可以用任何名义转载发表,甚至你用你的名义向报社投稿,给上级部门写信也没有关系.就是以上这些,谢谢. 2006年4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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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05-04 14: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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