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一个有着性感脸蛋和健美身材的摇滚歌手吉姆R26;莫里森(Jim Morrison)唱了一首在摇滚史最经典的名曲:《末日》(The End)。 这首有着迷幻风格的优美歌曲,就如同一首预言体的长诗。它讲述了诗人(莫里森)与朋友的一段漫长的西部之旅,在那里所有的孩子都已精神错乱,而在金矿与远古湖泊的旁边,一条有着冰冷而衰老的蛇有七英里那样长…… 而这之后是那段有着明显弗洛依德精神分析学说意味的歌词:“Father, Yes son, I want to kill you. Mother … I want to … ”——然后是下一段旅程,乘着蓝色的公共汽车,行驶于蓝色的岩石之间。在歌曲的最后,莫里森唱出:“终结笑容以及柔软的谎言,在这个夜晚结束前我们将试着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