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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琐神教】关于12年前南京大学特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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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此事是南京著名的119杀人碎尸,至今已经十年了,没有破案 ,采访过专门处理此事的南京市鼓楼区公共安全专家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他说此事的案件卷宗已经堆了好几间屋子了,至今毫无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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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事当时曾“有幸”去南京市公共安全专家局5处(刑事案件处)采访过,跟法医聊天时,偶尔回头看到桌上赫然摆着一个红色的人头,同事吓死了,问是啥,法医告诉他这就是被分尸的女生的头,已经被煮过了,所以是红色的。杀人犯还把女生的内脏分割好,煮熟,用塑料袋分别整齐的包装好,其中肠子还整齐地叠好了摆放的, 那个案子是太KB了,据说当时医生、屠夫、锅炉工等特殊行业人员都是逐一排查的,因为分尸的手法很娴熟,很符合人体结构,由于会出那么多的血,只有锅炉房里的煤堆可以掩盖罪行。。 破案的民警想尽了各种办法,都没有一点线索,因为那个女生刚上大一,非常单纯,社会关系简单,没有情杀仇杀等各种理由。我听到一个传言,说最后都请了招魂的人了,女生的灵魂没有来。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那个案子啊,我们都晓得,尤其是信息管理系的应该都知道,呵呵。听说那女生是泰兴人还是泰州人,平时很孤僻的。听说出去遇害那天晚上还把被子放下来,就象一个人睡那一样。发现她的是一个在新街口打扫卫生、的老太太,1996年1月19日还是11月9日清晨(反正大家都说是119碎尸案),她发现一大包东西,还以为占了便宜呢,拿回家一看是包新鲜的肉片,还以为是哪个一大早买的,就准备烧着吃呢,洗的时候突然看到三个手指,把个老太太呵死的了。然后就报案,后来一查才知道是个女人的肉,有5百多片,一看就是很精细的刀功。
后来又在水佐港发现了被抛的其他尸块,数数弄弄听说连前面发现的有一千多片,听说头被很整齐的切下来,然后用高压锅煮过的,煮就煮了这个杀人犯还不把她煮烂掉,就是那种皮肉拉呱着,红红的像是给开水烫伤的那种样子。然后用旅行包包裹得很整齐,各个器官和衣物都摆放得很平整,可以看出来凶手做这些工作时候的细致,心理素质狂高。
由于当时怕案件公布了引起市民恐慌,一时都没有人知道这个案。只是苦于一点线索都没有,就在报纸上登了认尸启事。
但是在学校可就不同了,和那女生同宿舍的几个女生看她自从出去就没回来,一天两天还可以,这都4、5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课也不来上就有点奇怪了,但也没太多想。说来还巧的是,她们宿舍一个女生这天竟然就破天荒地去买了份《南京日报》来看,大家都知道《南京日报》是party报,学生是没几个有兴趣看的,可她竟然就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连中缝都不放过,于是就看到了认尸启事。当时她们就有点感觉不对劲,却又说不出什么,看那描写的衣物特征和那女生有点相似,当时大家一合计就想去看看。“这个念头按道理说也不应该有的呀,女生嘛胆子都很小的,却鬼使神差就去了。”这是和那女生同宿舍的另一个女生后来跟我们讲这个故事时说的。
去了后,衣服一看就是她的,然后就要认尸。法医好象就建议她们不要进去看,等她家人来吧,说太惨了太KB了。那个看报纸的女生坚持要看说好歹同学一场,没准不是呢。当时恐怕都还是希望不是真实的,毕竟同学之间还是有点感情的。其他几个女生没敢进去,就那女生跟着进去才一会就跑了出来,眼泪鼻涕胃液一起啊啊吐起来。“是她是她。”
这样一说公共安全专家就有了一点线索了,然后学校也知道了,家长也来了,然后就要到学校排查,听说在学校设立了一个专案组驻校,一直查这个案子的线索一点都没摸到,什么偷车啊等等的小案子倒是顺带着破了不少。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再说那几个女生回宿舍看她那床就象有个人躺那一样,吓得哦谁都不敢住了,然后把女生借给她们看的小说都还了回去。然后学校安排住暂时到了青岛路上的华达宾馆,后来才把她们又重新安排进了四舍。这个女生死的时候穿了件红衣服,听说会变成厉鬼,我们在学校的时候没见过厉鬼,倒是同性恋、露淫癖见了不少,而且一到119那天就没人穿红衣服,一般也不单独外出了。97年119的时候听说要杀男的,把我们都吓了一跳,呵呵,毕竟那人刀功实在厉害,任谁肯定都不愿意这样子被切吧。
有推测说这个凶手要不是医生(含医学院的学员),就是屠夫,一个人被切成一千多片哦!你能么?我是不能。据说为了破这个案子,当年南京就差全民做DNA了,听说有这个打算但是实在没那么多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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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年以后,一次吃饭,饭局里有一位是省公共安全专家厅的,我就说起了这起案件,问有没有破?他说,案发后,专案组接到了一个电话,里面一个男人说是他做的,并且告诉专案组,他喜欢微胖,穿红衣服的女大学生.没几天,南京另外一个大学的女生就被杀了,不过这次没被剁成上千块,同样也是那样的类型。
猫(3):调查路线应该围绕医学院学生。
特别是某某人被喜欢穿红衣服。又微胖的女生抛弃过的医学院男生。
扑(16):听别人说过类似的 那好早以前 有一出BT租车司机专门奸杀穿红色衣服的长头发女人。做了一系列的案子,后来抓住就是不承认 虽然就是知道是他干的 但苦无证据 但也不能放回去啊 刑讯逼供 到最后似乎被定点清除了,自从那司机消失以后 那段时间就再也没出现过有人被害.
猫(21):她们宿舍一个女生这天竟然就破天荒地去买了份《南京日报》来看,大家都知道《南京日报》是party报,学生是没几个有兴趣看的,可她竟然就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连中缝都不放过,于是就看到了认尸启事。
那个看报纸的女生坚持要看说好歹同学一场,没准不是呢
这个女生很特别呢。
扑(22):lz你干的就赶快去自首吧!做个真正的男人!敢做敢当!
猫(25):这是我在南京吧
有关帖子看到的
后面有关于宿舍女生的解释
关注了一整天在那么多回贴中
我认为这个人说的才是十分有价值,可能更近与事实
在这里发出来
希望案件早日侦破!亡灵早日安息!
205 回复:南大碎尸案
中午在天涯看的帖子,一天脑子里都在想这个,本来想写点我的想法,可晚上再上网天涯的帖子被删了,所以只好把我想法写在这里了.
天涯的帖子很多人都信誓旦旦的咬定作者是凶手,其实反而误导了方向.他们觉得一庄12年前案件突然被提起来很奇怪,可我就是相信世界上就是有这种人,对逝去的迷雾很敏感,具有敏锐的洞察力.所以才会在12年后旧事重提.因为我看到过一个故事,2战即将开始之前,一个德国记者出了一本书,把德军的布防,各军区军事将领的名字写的清清楚楚,希特勒暴跳如雷,认为内部有人泄密,把那个记者抓来审问.结果确是,那个记者所有的信息来源都是德国20年来的公开信息.只不过那个记者通过天才的职业素养,通过整和和分析得出来的,甚至通过一个当地报纸上婚礼的出席人名单得出当地驻军军事将领的名字...这就是一个人关注的兴趣使然. 楼主(天涯)在叙述把加入了很强的个人感受,比如打口碟,重金属...这些根本没有任何真实信息作为左证.其实这就是楼主对凶手杀人心理的模仿过程.黑弥撒这个名字只能说明楼主是歌特文化,重金属音乐的爱好者,所以在心理模拟的时候他对重金属音乐情有独衷.
对于马甲叫"很多的"那个人的分析,我很是佩服,正是他的功劳,让楼主怀疑论泛滥.他是对楼主心理的再模拟,主观性也很强,因为他们两个是一路人,都是哥特迷,看到楼主的分析,按耐不住,以一篇比楼主更NB的分析彻底造成了一边倒的局势."疑邻盗斧"的心理暗示传递给了后面的读者.
"很多的"第一句话:"本着娱乐的精神,我很不负责任的说..."值得玩味
(未完)
210 回复:南大碎尸案
因为天涯的读者都把注意力放在楼主和很多的那里,而忽略了这几个人留言,让我来理一理
1,一个学生说他的法学老师暴的料,这个女学生平时比较自闭,但却有十几个男朋友.是一个有背景的医学硕士生情杀. 这个信息中关于女学生的个人信息是孤立的,得不到其它信息的支持,关于那个硕士生的信息可以得到其他跟贴的强有力的支持.(好太这个跟贴出现的较早,引起了不少读者的重视)
2,一个网友(ID里有英文,没记住)说他把帖子转到他的论坛里,里面的一个斑竹叫"沉舟"的,是被害人的同学,而且认识.她说被害人根本不是传说的那样的人.传说中,被害人是孤僻,自闭,单纯的这种人,既然不是这样的,那她的性格是什么样的?难道法学老师说的并非无稽之谈?可惜网友们没有去追问.也许真正经历过当时这个事件的人都不愿多谈
3,一个ID叫"中国自由联盟"的说他当时的女友和他都被控制了,他当时很害怕别人栽赃到他身上,好在现在他还活着.为什么他害怕别人栽赃他?说明这个男生和被害人是有过接触的.可惜他也只是来发发牢骚自己当时被控制很生气,而根本不对案情发表评价和关注.这又是为什么?(他当然不是凶手,因为J C 已经把他排查过了,但他一定了解更多的情况,或许又是当事者不愿意多说)
4,最关键的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发言.这本来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可惜因为大多数人还在楼主的问题上纠缠不清,只有少数人回复了这个发现,我将重点分析他的发言
(未完)
作者: 直拍乒乓 2008-6-25 01:18 回复此发言
213 回复:南大碎尸案
"我是流氓我怕谁"首先说自己是南京人,40岁,这条信息是自我介绍,表示他的说的话是有谱的.40岁,12年前28岁,也许是经历过案件的JC,也许是从JC朋友那里得知的,甚至和凶手有过接触.
接着,他给大家摆了个迷魂阵,像写叙事诗一样,把案情叙述了一遍,可惜我被不下来,只能说下大概
那个凶手是性格外向,家庭出身很好,大学曾经追求一个女生而失败,后来有爱上了军中歌星甘萍,那年冬天,甘萍拒绝了他.同时认识了长的很象甘萍的被害人,而被害人喜欢上了他,不久甘萍出国了,他很伤心,被害人虽然象甘萍,但他得不到甘萍的心.于是,虐恋开始了...奇怪了事,"我是流氓我怕谁"在把故事讲完后,居然有来了一咏三叹,表现出了一种虐恋后的伤感,对被害人无辜被害歉疚....要么"我是流氓我怕谁"是个文学爱好者,要么,这些话出自当年审问时"嫌疑贩"的卷宗.要么,他和凶手有过接触...
作者: 直拍乒乓 2008-6-25 02:46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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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回复:南大碎尸案
忘了说了,未完
作者: 直拍乒乓 2008-6-25 02:4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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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回复:南大碎尸案
我是南大出来的老校友
直到今晚我才知道这个悬案,之前一无所知
趁着深夜无眠,愿意作一些假设
为什么要碎尸?应该不仅是毁灭证据,更像是在示威,炫耀自己的能力,嘲笑pol.ice的无能
如果凶手有这样的场所进行如此细致的加工,最后又整齐包装丢落大街小巷,他肯定明白有更好的方法让其它人找不到蛛丝马迹。但他偏偏搞的满城风雨。
再者,凶手这样的行为只是变态的享受?我认为不是。
从过程来看,凶手显然是高智商的人,如果是变态,不可能12年来只作一个案件,而又滴水不漏。
显然凶手认为这样的处理结果一定不会暴露自己。所以可以推论,凶手是精心策划好的,并不是因为意外杀人
南大的姑娘只是不幸成为了目标,如果不是她,肯定还会有别人。
我个人认为她和凶手第一次见面就被骗入局中并遇害了。不可能反复交往,这样一定会让旁人看见,如果这样,凶手不可能大明大放地到处抛尸。
从这点推论,凶手诱骗的理由可能是,色诱谈恋爱,或者找工作。我个人认为后者的可能性相当大。因为被害人是内向孤僻的人,而且家境清贫。寒假如果能找一个家教,应该是不错的选择。
再讨论凶手为什么要这样作?
一、设想一个很聪明,物质条件极好,但很无聊的一个人,年龄在30岁左右,玩世不恭,有叛逆性格。其父母一定是有知识且做事非常严谨的人。
凶手敢于杀人并向pol.ice挑战,说明他极度自信,但更有可能是怀才不遇,抑郁寡欢类型,也可能是压根没有正经工作,无聊至极,天天看别人笑话的人。他不缺钱,不缺时间,很有毅力,也有一定的刀工。不一定是厨师,只是会做饭而已。他个人策划了这样一个案件,纯粹是挑战自己的能力和神经承受力。他成功了,所以他只做了一个案件,没有前科,也没有后来。他现在还有点沾粘自喜,但也多少有点后怕,当年万一暴露了就糟了。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绝对没有后悔或者忏悔,没有对受害人的一丝怜悯。他极度自恋,有洁癖,外表给人感觉很有教养。我的意想中,这个人当年应该是有些微胖的。
二、也不排除有几个这样无聊的人或组织,为了显示自己超脱法律的能力而导演了这个游戏。游戏的起因甚至可能是为了打赌,赌在一年内不会被发现。这个赌注是巨大的,至少在100万以上。
不管怎样,凶手不会是被害者的熟人,也不会是一般的没有多少财产的老百姓,也不是一个有正儿巴经工作的高级知识分子,干这样的事情对他来说不是享受,而是自我锻炼,是他的得意制作。
作者: 221.174.161.* 2008-6-25 03:21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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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回复:南大碎尸案
吓死人了,我都不敢去睡觉
作者: 59.55.56.* 2008-6-25 03:2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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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回复:南大碎尸案
这贴中"我是流氓我怕谁"也给出了被害人的名,凶手的姓,甚至凶手父亲的级别.但在后来的一贴中他解释说这都是他杜撰的,所以我就不重复了,比如说他提到的歌星甘萍,我用百度查了一下,甘萍是广州军区出来的,96年确实出国演出过,但和他所说的出国显然不是一回事,(若真是甘萍,楼主也不会说出来)但"草蛇灰线,伏之千里,甄士隐语,贾雨村言" 他还是给我们提供一些很有用的信息.
1,"甘萍"一词,代表凶手喜欢上了一个南京军区有些名气的歌星,而凶手是高干子弟,自然能接触的到
2, "复员"一词,在提到凶手父亲的时候,用了这个词,无论所给的信息是实是虚,这个词已经是明确有所指了.
3,最奇怪的是,既然楼主已经说是杜撰的,为什么不用"某歌星,某..." 而是都用实名来代替?制造气氛?和读者兜圈子?有意把读者引向歧途?把真实的信息小心的掩藏在孱头的外表下?
(未完)
作者: 直拍乒乓 2008-6-25 03:25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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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回复:南大碎尸案
小乒乓- -
你说的我毛骨悚然。
作者: honeydido 2008-6-25 03:3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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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回复:南大碎尸案
纠正一下我的上楼的第3点,不是楼主说...,是”我是流氓我怕谁”说..
作者: 直拍乒乓 2008-6-25 03:3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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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回复:南大碎尸案
他后来发了第2贴,除了解释他上一篇是杜撰的人名之外,又说,根据"传说",可以"确定" 凶手是32岁 ,有自己的住所 ,是主动找被害人搭腔认识的.
又根据"传说",凶手很有"可能"是在读硕士.
后面还解释了是作案之后他是如何处理的,都是些技术词汇,因为我兴趣不在那里,所以代过了.
这里面的信息太宝贵了
1,32岁,96年32岁,1964年出身,现年44岁.军人干部家庭.文 -GE 开始时12岁,1976年结束时22岁. 看过<血色浪漫>和<与青春有关的日子>的朋友,可以了解到,当时那一批高-GAN 大院孩子们的性格特点
一无神论者
二有一定的文化素养
三心理素质惊人
四比较自我
以上的这四个特点,对大院孩子的性格塑造都是积极的.所以大多数大院孩子的性格都是很招人喜欢的.
但是万一有个别的...
五极度自我(掩藏的好的话平时看不出来)
六小时候因为父亲的强势导致母爱的缺失...
好了,这条先分析到这里吧
作者: 直拍乒乓 2008-6-25 04:25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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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回复:南大碎尸案
2,有自己的住所-----交代了作案地点
3,是主动找被害人搭腔认识的------解释了他刚才说的"觉得被害人象"甘萍"
4,在读硕士----解释了被害人问什么对陌生人没有防备,因为都是学生.而且和另一个帖子上法学老师说的医学硕士互为印证.
最神奇的还是"我是流氓我怕谁"虽然是根据"传说",却全都是有的放矢.看来是知道一些东西的.
作者: 直拍乒乓 2008-6-25 04:4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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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回复:南大碎尸案
直接对当事人催眠 南京人间不是那个什么催眠满管用的吗
作者: ssddfsdf 2008-6-25 04:5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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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回复:南大碎尸案
再综合其他帖子的回复,(如有个帖子说最初怀疑一个医学研究生,因为没有作案时间而作罢)
所有的都交到这里...
这只是我的一点想法,写完了才发现其实我什么也没探出来,炒炒冷饭而已.
对了,说个题外话,我最初是通过一个QQ群知道这个事情的,群里面有南京人,他们分析96年的时候<南京日报>根本是不卖的,而是直接发到传达室,阅览室之类的,所以那个女生要想看到报纸的内容是很容易的
扑(26):好惊奇!原来中国也有这样厉害的杀手!为国争光!中华民族万岁!
扑(30):世界上无头案多着呢
你说你买一把手枪 跑到河边 看到一对情侣 分别打死他们
你说谁认得出你啊 怎么破啊 你们倒是说说看呢
有人说手枪的子弹上有弹道 和指纹
就不能毁坏弹道 擦掉指纹吗
猫(35):大家不要说笑,这件事真的很严肃,天涯的人正在全力追索。
因为这件事很可能牵涉到一大批高干的堕落子女,在原贴中有提到
现在怀疑其中是否有猫腻
希望大家能看看天涯的帖子,还被害人一个公道
猫(37):这事不是一个人干的
是一个团体
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至于LZ名字HMS,这个东西是个X教组织,欧洲的,自称圣域
对于死者,她的死,是这个团体举行的某种仪式!
而这个团体,里面的人他爸都是高干,脾气很暴躁的!!
扑(40):lz..这个是天涯的热贴了.而且被删了..原作者黑弥撒..拜托不要复制过来当原创好吗??注明转贴很难吗?!
猫(41):看了好多有关这个案件的贴子,感觉很复杂。是不是一个人干的都难说。真够pol.ice累的了。12年了,再有12年能破吗?也许要再发生这样的案件才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猫(43):路过...............................
猫(47):吗的个比,要真是高干子弟,这个社会还让不让人活了,反了!!
扑(50):想到两个事情,一件事是看的韩国的那个电影,<那家伙的声音>说的是一个专门绑架儿童的案子,凶手至今未找到,警方只有凶犯的声音,所以想借电影发动群众的力量找到凶犯.看过电影,感觉很惨.另一个是在合肥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段时间,合肥的女孩子在大街上被刀片割破喉咙,恐慌了很长时间.
扑(58): 首先声明,我不是pol.ice,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之前也看过网上关于这起案件的一些讨论,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凭借自己的猜测胡乱发表一些看法,目的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希望真凶早日归案,被害人的冤魂能早日得到安息。也欢迎各位一起来讨论。
就目前来看,网上争论最多的,无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屠夫说、厨师说,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
犯罪嫌疑人是怎样把被害人杀害并分尸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并将其强行带回住所再实施作案?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住所,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么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的心情会是怎样?一定是非常高兴,并且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先不说,来说点别的。
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我一直认为,这里是南京文化气息最浓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南京最早卖打口碟的就在这里。这里的种种完全不同于城南或下关的市井小巷,也不同于新街口等商业区,这里之所以有它独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为文化。这样一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方,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然愿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想想看,96年的时候大多数人在听什么?又有几个人明白什么叫死亡、哥特?也许有人会问:你说的共同爱好就是指音乐?没错,可能性非常大。我们不妨再做个假设,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没有任何线索,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但是被害人并不知道,她已经离死不远了。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不可自拔。每当与被害人相处的时候,嫌疑人总是能够回忆起“她”,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
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时期基本上都经历过一件或数件对他们身体乃至心理造成伤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从而导致了后来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过去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们无从查证,但有一点,事件本身一定对他的伤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他爱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远地留在身边,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
作案过程我无法做出具体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着被害人的身体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只要被害人的灵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满足了。
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最后再强调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做出的主观猜测,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如果各位觉得我说得不对,欢迎做出更正和补充,如果公共安全专家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作者:醒来的琥珀 回复日期:2008-6-19 22:31:55
十二年了,还有人提这个。
那段日子南京高校人心惶惶,真像做梦一样
作者:上古贱人 回复日期:2008-6-19 22:36:34
碎尸的椅子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小炒肉烧卜叶 回复日期:2008-6-19 22:39:04
??不是听说发生在浦口校区么?
作者:robinhwu 回复日期:2008-6-19 22:44:22
piao
作者:骂啦隔壁的 回复日期:2008-6-19 22:58:29
人肉搜索楼主 此人正是犯罪嫌疑人
贼不打 三年自招
他很得意啊
作者:日月光滑 回复日期:2008-6-19 22:59:55
KB
作者:生吞仙人掌 回复日期:2008-6-19 23:00:09
感觉楼主就是凶手。。。当我没说过,不要来找我麻烦。。。
作者:贝公子 回复日期:2008-6-19 23:04:00
说实话,我第一感觉也是怀疑楼主
作者:小王子的猪 回复日期:2008-6-19 23:04:38
这件事已经过去十多年了
死去的那个女生是我老乡
上学的时候老师一直把这个案例拿出来说
分析当时刑侦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
这个案子破的希望也越来越渺茫了
作者:黑弥撒 回复日期:2008-6-19 23:09:37
呵呵,我料到有人会说我就是嫌疑人。不过需要说明的是,12年前我还在上初中……
作者:南北不是东西 回复日期:2008-6-19 23:11:06
天涯删了我的帖子。
和击落美国F22有关。
作者:琢璞289319 回复日期:2008-6-19 23:39:43
让凶手死在内疚中……
作者:重庆老猫 回复日期:2008-6-19 23:57:54
感伤.还没有破案,楼住的说法希望是个线索,楼住是个有独立想法的人,赞个
作者:zhangsky 回复日期:2008-6-20 3:59:29
雪夜碎尸案.被害人就住在我宿舍的后面,当时是老4舍吧.
说实话,老4舍主要是成教生住的.进出人头非常复杂,非一般学生宿舍可比.当年夏天宿舍内男女混居群交,好像也是有的.最少我们5舍男生就见到过几回.恐怕这是难以破案的首要原因.
其次当时发生在寒假,学校内几乎已经没人.当时又值大雪过后,也掩埋了大多数的痕迹,给破案带来困难.
说实话,那几年南京的高校女生奸杀案大多数都没有破.
作者:为高楼 回复日期:2008-6-20 5:28:22
作者:UG1981 回复日期:2008-6-20 6:09:56
凶手就是楼主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有痔之士 回复日期:2008-6-20 9:45:26
看来天涯校友不少。lz说的打口碟校医院和南大出版社那段路上有过,是流动摊贩。我在那里买过麦克.波顿的碟子。那几个卖碟子的,感觉是朋克青年。
作者:毒药_等你 回复日期:2008-6-20 10:09:43
晕,我才听说
作者:jacobhou 回复日期:2008-6-20 10:17:39
你看了沉默的证人了?
作者:草根很密很茁壮 回复日期:2008-6-20 10:24:18
我奇怪的是lz为啥现在忽然又想起这件案子了尼、、、
lz 是法律工作者?
作者:paikemm 回复日期:2008-6-20 10:34:38
感觉似乎可以帮楼主增加点猜测:案发当年 疑凶离异或者夫人出国。疑犯年龄在35-45左右。医科大学毕业。戴眼镜。梳分头。为人低调。。。
作者:huntery 回复日期:2008-6-20 10:56:01
杀人案件不能侦破。对pol.ice来说。是窝心的痛,不过pol.ice不只是破案,还有很多职能
推荐大家看一个博客,会对pol.ice有新的认识
http://huntery.blog.hexun.com/
或者在百度上搜索 中国普通pol.ice第一博客
作者:新生无产者 回复日期:2008-6-20 10:59:35
楼主是凶手,或者楼主认识凶手,楼主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吧
作者:超级航空兵 回复日期:2008-6-20 11:04:59
lz帖子就是天涯在转的吧???
作者:是我笑到最后吗 回复日期:2008-6-20 11:06:54
作者:骂啦隔壁的 回复日期:2008-6-19 22:58:29
人肉搜索楼主 此人正是犯罪嫌疑人
贼不打 三年自招
他很得意啊
.............................................
哈哈
作者:汉水花 回复日期:2008-6-20 11:08:56
被害人是95还是96我们系成教的一个女生
挺可怜的
据说是在书店遇到陌生人搭讪,然后失踪了十多天,但是失踪后好几天才死的
成教好像没住在老四舍吧,我们在那时候就住在老四舍,也没见有女生啊?真不大记得了,
作者:九霄龙吟惊世变 回复日期:2008-6-20 11:10:12
这么多年了
作者:jackysos 回复日期:2008-6-20 11:12:09
肯定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楼主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楼主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再发个帖子......
作者:独孤酒 回复日期:2008-6-20 11:12:27
作者:黑弥撒 回复日期:2008-6-19 23:09:37
呵呵,我料到有人会说我就是嫌疑人。不过需要说明的是,12年前我还在上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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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12岁拜相,你也可以,相信你,一切皆有可能!
作者:汉水花 回复日期:2008-6-20 11:15:48
作者:zhangsky 回复日期:2008-6-20 3:59:29
雪夜碎尸案.被害人就住在我宿舍的后面,当时是老4舍吧.
说实话,老4舍主要是成教生住的.进出人头非常复杂,非一般学生宿舍可比.当年夏天宿舍内男女混居群交,好像也是有的.最少我们5舍男生就见到过几回.恐怕这是难以破案的首要原因.
其次当时发生在寒假,学校内几乎已经没人.当时又值大雪过后,也掩埋了大多数的痕迹,给破案带来困难.
说实话,那几年南京的高校女生奸杀案大多数都没有破.
===============
93本挺多都住在老四舍
分别是六楼的政治环科数学信管,五楼的政治哲学历史社会学等等吧
一楼的应该是研究生,四楼的好象还有94医学院
NND,五舍住的是什么人?
我还真想不起来,五舍在哪里?
作者:wzh501a 回复日期:2008-6-20 11:18:24
很多人第一想法都会认为楼主就是疑凶,包括我...
楼主为啥现在跳出来说这个案件?
作者:专顶华南虎 回复日期:2008-6-20 11:30:16
河海流氓关注。。。
作者:译小末 回复日期:2008-6-20 11:32:15
我是因为天涯八这件事情的帖子追过来的。。。
不晓得还有没人找的到那个帖子。。
作者:laoleee 回复日期:2008-6-20 11:46:34
我的第一感觉和第六感觉,楼主!
作者:FinalTitan 回复日期:2008-6-20 11:47:01
凶手潜意识作用下不甘于被忽视遗忘 所以跳出来了.
作者:myinsanity 回复日期:2008-6-20 11:49:06
瞎说
听极端金属的人不一定敢将极端想法付诸实施
顶多像大S看看车祸图片
这已经可以发泄了
真正心理变态的人
不一定非听极端金属的吧
作者:mclaire 回复日期:2008-6-20 11:57:47
推理的很好
不过有个疑问
我觉得碎尸的工具肯定和他的职业有关
如果案子真的和描写的一样,那可不是一般的菜刀能切出来的
而且那个年代也不是什么都能从网上买到
想想分尸一个人,如果真的分的那么有条理,需要多少工具
需要什么场地,可以肯定分尸的时候凶手还在陶醉中,不象有些人杀过人立刻就清醒了,害怕了.这个凶手似乎杀人的目的有一部分就是为了分尸,或者说因为想分尸所以杀人.
被害人来南京不久就被杀,说明她和凶手认识时间也不长.估计就是因为那个女孩出动了他某根神经,也就是楼主说的,比如他们在碟店相遇的场景.
听说那个女孩认识的南京人根本不多,刚来没多久,凶手肯定是因为自身原因犯案,不可能是过往矛盾.
而且凶手再没犯内似大案,说明他可能有正式工作,或者生活很稳定.LZ说的一条很有道理,凶手有年龄阅历,单身居住,有空间有能力让他能很快和被害人相识,而且上海路那段很幽静,就算今天去,那里仍然能找到许多不被人打扰的适合聊天的地方.极其有可能因为音乐或者其他什么和被害人相识.
作者:skylineghost 回复日期:2008-6-20 12:03:13
楼主用犯罪心理学进行的分析非常精彩。
作者:mclaire 回复日期:2008-6-20 12:04:04
而且我感觉大家想法中有个漏洞
就是认为凶手一定是男人
说不定是个女人,因为女人对女人的防备心理很低
一个刚上大学的女生不一定会去一个陌生男人家,但很容易就会去一个陌生女人家
作者:鄙人甲 回复日期:2008-6-20 12:11:13
凶手不可能是楼猪,按楼猪的分析凶手是个很有个性很小众的人,可是有个性、很小众的人怎么会跑到天涯这种大众化的论坛来公布自己的作案事例呢?他应该在一个内部交流论坛和有相同爱好的同志们私下交流才对
作者:suminma 回复日期:2008-6-20 12:24:32
怀疑楼主的请排队.哈俣
作者:ensf 回复日期:2008-6-20 12:41:34
跟你讲句实在话,所谓的命案必破只不过是公共安全专家机关的自我安慰的话罢了,所谓的高的破案率是把没有破的案件排除在外的计算方式计算出来的,
我们上课讨论的案件比这离奇的还要有,但是限于目前的刑侦手段是不可能破的
所谓的破了大案要案,有很多是在棍棒下办出来的
作者:杀猪的9966 回复日期:2008-6-20 12:58:39
作者:mclaire 回复日期:2008-6-20 12:04:04
而且我感觉大家想法中有个漏洞
就是认为凶手一定是男人
说不定是个女人,因为女人对女人的防备心理很低
一个刚上大学的女生不一定会去一个陌生男人家,但很容易就会去一个陌生女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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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点创意。
作者:多情好色 回复日期:2008-6-20 13:01:22
作者:mclaire 回复日期:2008-6-20 12:04:04
而且我感觉大家想法中有个漏洞
就是认为凶手一定是男人
说不定是个女人,因为女人对女人的防备心理很低
一个刚上大学的女生不一定会去一个陌生男人家,但很容易就会去一个陌生女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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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12:59
本着娱乐的精神,我很不负责任地认为,凶手很可能就是楼猪!
第一部分:文本的分析
1、从文本分析,楼猪的文章条理清楚,结构完整,措辞沉稳、冷静。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与一般的“帖”不一样,文本极为工整,标点符号的使用非常严谨。比如引号、分号和破折号的使用,一般的网络文章都是毫不在意的。
这暗示出,楼猪具有如下人格特征:稳重、深思熟虑、行事富有条理且力求完美。
2、我们注意到,楼猪的文章注重细节,比如对于地名的列举、对于音乐类型的列举,以及对于“凶手”形象的描述。
这暗示出,楼猪具有如下人格特征:细致、很强观察力和记忆力。
3、显而易见,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不会认为楼猪的文章是“事实”,尽管如此,楼猪却依然反复强调,这只是“猜测”。以弗洛伊德主义的角度分析,说明楼猪在潜意识当中希望有一种强烈的“隐瞒真实身份”的欲望。
同时,我们注意到:在文章第6小节的结尾,楼猪有这样的叙述:“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非常明显,所谓“不敢妄加猜测”与其后的“猜测的内容”是矛盾的,可以认为,这是一个变异的“舌尖失语”,失语的部分是“我知道”,但由于潜意识中对于这一表达的强烈抵抗,导致意识层面在呈现出的文本上,将“我知道”替换为“不敢妄加猜测”。
4、非常引人注意,楼猪对于“凶手”的人格描述,完全是正面的。
楼猪在倒数第2小节中有如下描述:“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如果不是在这样一个主题的文章中出现,完全可以将这一描述当作征婚启事(当然其中“亦有可能”的措辞需要修改)!
这暗示出:在楼猪“假想”的凶手形象中,该凶手是“完美无瑕”的——最重要的一点,该凶手几乎没有任何“人格异常”或者“人性的负面”。换言之,该凶手将无法从“现象上”判断出他的“邪恶”。这是极为典型的人格分裂。
5、楼猪在文章后半段对于“凶手”的心理分析,采用了传统的弗洛伊德的童年经验理论。但必须要注意到这样的描述:“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
一般来说,人格缺陷或者人格异常,可能源于“幼年期的心灵创伤”。但对于这一“创伤”的发掘需要极为细致的工作,且需要很长的时间和足够多的资料才能得出可能的答案。因此,在文章中,尽管前面有所谓“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的掩饰,但“被害人像极了‘她’”、“他要为她‘赎罪’”的描述依然十分唐突和不自然。
特别需要注意到这一句话中的措辞:“他爱被害人……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必须充分认识到“首先”一词的重要意义。这几乎已经明确表示,楼猪在形成这篇文章的过程中,如同前半部分一样。对于这一段的描述存在一个较为严谨结构,然而,这一严谨结构可能因为过于“逼真”而遭到怀疑,因此,文本刻意在这里打破了原有的叙述进程。然而,结构打破后的碎片依然清晰可见,证据就是“首先”一词(这与文章开头出现的“首先”一词不一样,开头的“首先”与叙事结构没有关联,只表示声明的性质)。
根据楼猪在文章前半部分表现出的叙事特征,以及极为唐突的“赎罪说”的结论,这一“首先”之后,必然应当跟随着“其次”,对“赎罪说”的心理动机、宗教(或其他信仰)意义、行为后果、情绪释放等方面有更为细致地说明。
事实表明,尽管楼猪故意或者无意识地破坏了“首先……其次”的叙事结构,其后依然对我上述内容作出了部分阐述。并且在“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的叙述中,带有极为明显的“价值上的升华”。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19:02
6、继续要对第5点进行讨论,但单独作为一点,是因为本段不仅是对单一段落的文本进行分析。
注意到,从倒数第6小节开始(包括倒数第6小节上面的一点内容),楼猪对凶手的分析进入到“价值与意义”层面。在整个这一环节中,我们可以非常察觉到,楼猪的叙事特征与文本特征,相对相对前半部分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首先最明显的是,最后几个小节的段落,每一段的内容都相对前面较短。换言之,叙事的节奏感和变化感更强烈了。相比全文的第6小节,最后几段的内容短了太多。
这暗示出,当楼猪在进行最后几个小节的叙述时,情绪上可能处于一种亢奋的状态,相比之前的稳重和深沉,这时的笔触更为活跃、激动。尽管楼猪有极强的自控能力,但潜意识中的亢奋,依然在文本上得以显示。
我们认为,必须要这一环节中的措辞和描述联系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理解。
6.1、在第6小节中,文章说:“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这一小节虽然可以理解为“假设”,但是,主观情绪的流露过于强烈,甚至带有一种“诗意”,这很特别。
6.2、紧接着,在主观情绪的强烈流露之后,文章提到:“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这又是一处明显的“结构打破后的碎片”。根据楼猪在前半段的叙事,以他的叙事能力和逻辑思维,必然应当将“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猜测依据放在前面表达,然后再进行“合理想象”,这样才是符合思维逻辑的。但是楼猪已经控制不住情绪,完全相反地,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表达主观情绪,然后再来弥补,以在结构上表明,之前的情绪是“合理的想象”。这暗示出:之前的想象可能并非是“想象”,或许就是“事实”。
6.3、在主观情绪的强烈流露之后,楼猪对于凶手作出了人格画像,在这个画像中,凶手是一个“完美”的人,并且与“破案线索”毫无关联,几乎就是一味地表现其完美与正面。
6.4、在创作了完美的人格画像之后,楼猪在文章最后说:“如果公共安全专家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从逻辑上,如果一个人真的试图“提供帮助”,他会很早就对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提供信息,因为提供信息对他本人是无害的,成本很低。而事实是,楼猪在过去的十几年都没提供什么帮助,现在突然提供帮助了。这不合常理。综合本小节的“整体分析”思路,楼猪在一种亢奋的状态中做出的这一表述,实际上是一种挑衅。在“完美犯罪”的成功实现中,楼猪达到了自我价值实现的高峰体验。
我们注意到楼猪的开头陈述:“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实际上,楼猪自己也是在讲故事,这一矛盾暗示出,楼猪的“故事”与他们的故事有极为本质的区别:楼猪的故事是“真实”的。注意到“有价值的线索”这一措辞,以及考虑到文章后半部分楼猪的亢奋,以及挑衅式的结尾,可以认为,楼猪有充分的自信,在本文中加入了“有价值的线索”,当然,这也说明,楼猪极可能就是凶手。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20:03
7、一般来说,对于犯罪行为的分析,所提出的“可能”必然是多样化的,因此才需要“排查”。但是从楼猪的陈述中,我们发现,楼猪完全没有“可能性多样化”的倾向。虽然他一直强调是“猜测”,但这种猜测却始终以一种“确定无疑”的姿态呈现出来。暗示出楼猪在写作的过程中,有一种高度的自信。
尤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楼猪在第6小节呈现的文本,这是全文最长的一段,非常着重于对于音乐爱好者的分析,并且指出“听这类音乐(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从常态上,这种辩护一般情况下是因为楼猪恰好也是喜欢听这类音乐的人。因为这段辩护与主题毫无关联。
其后用“CD媒介说”建立起凶手与被害人的关联,不是真正的凶手一定不会如此“确定无疑”。也许他们是在南大旁边的先锋书店认识的,或者是因南师附近的“小爽酸菜鱼”认识的,甚至有可能是在河海的舞厅里认识的。但是楼猪回避了“可能性的多样化”,这一点极为重要。
第二部分:对楼猪ID及其行为的分析。
8、楼猪ID为中文“黑弥撒”。黑弥撒是一种在弥撒后献祭动物以鼓励魔鬼的活动,多有撒旦崇拜。这与楼猪在之前音乐分析中的“死亡”、“哥特”相契合,说明之前关于楼猪正可能正是文章中所谓“CD媒介说”的凶手,亦暗示出楼猪人格上的某种倾向……(后略)
9、ID注册时间为“2006-8-13 22:14:00”,截至目前为止,最新上线时间为“2008-6-19 21:51:00”,在长达两年左后的时间里,该ID上站73次,发帖4篇,回复12次,“潜水员”倾向明显……(后略)
10、ID上线IP地址及其活跃时间分析……(后略)
第三部分:对楼猪其他文本的分析
11、我们注意到在《闲谈——昨晚的经历(南京)》一文中,楼猪提到:“我始终认为,所谓的鬼并没有那么可怕,真正可怕的——是人”,又联系楼猪ID带有明显的宗教色彩,且为有神论,与其所谓“鬼并没有那么可怕”的结论有冲突,因此……(后略)
结论:因为打字太多,头晕,所以结论简单点:
1、楼猪是凶手;
2、结论1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也很自然;
3、心理分析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在信息严重不充分的情况下,其实没什么好分析的,基本都是扯淡;
4、我咋这么无聊?
作者:百转无人能解 回复日期:2008-6-20 14:20:59
楼主莫非是凶手的后代?青天白日的突然想起这个陈年老案.那还是我们大二时发生的事,南京所有大学人人自危.不提早想不起来了.
作者:碧云小宝宝_ 回复日期:2008-6-20 14:27:08
碎尸最好的处理是排空体液 削掉毛发 大锅煮烂后倒入厕所~
骨头加碱煮 砸碎 随便掩埋~
神不知鬼不觉 哈哈
作者:草莓草莓我的最爱 回复日期:2008-6-20 14:42:59
啊啊
当时我是大四
那个人心惶惶啊
南京公共安全专家局好像立下军令状要6月底破案的,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作者:zzExtra 回复日期:2008-6-20 14:43:41
LZ是高手!
回帖字数最多的也是高手!
作者:草莓草莓我的最爱 回复日期:2008-6-20 14:50:19
当时还没放寒假
大概1月18日左右,当时前几天正好下了场大雪
案发后,辅导员要求女生不要出校门,必须3人以上才能出行
那几天宿舍晚上熄灯后都在讨论这个,上铺某人某日在熄灯后不久的睡梦中说了一句“真的煮熟了哎,还有三颗痣。。。”,把我们其他7人差点没吓死。。。
作者:xm9918 回复日期:2008-6-20 14:52:54
我看了之后也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楼主很有可能就是凶手或是帮凶,因为其的假想太有逻辑、太真实、太直接、太具体!
作者:红色之猪 回复日期:2008-6-20 14:53:28
先顶后看。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逸騛 回复日期:2008-6-20 15:06:06
同意对LZ实行人肉搜,请安排搜字一号行动
作者:rambo兰博 回复日期:2008-6-20 15:10:29
作者: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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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很有道理!!!!!
作者:粥凝 回复日期:2008-6-20 15:43:19
mark
作者:太阿无柄 回复日期:2008-6-20 15:57:05
分析得很不错!!!
黑弥撒???让人不由得身上冒冷气的名字。。。
LZ出来辟谣说他12年前上初中。。。
这么急于撇清一个本来和自己毫无干系的事情(本来别人只是随意说说而已,谁会当真呢?有必要澄清吗?)有不打自招的嫌疑。。。
假定他12年前上初中,大家设想一下,一个初中生可能会对一件这么样的案子感兴趣吗?到现在还念念不忘?令人难以置信!如此长文,应有隐情。又一大疑点。。。
现在LZ还会现身吗?大家翘首以待吧。
我以为,南京的筒子应该马上向警方反馈情况,对此人彻查,排除他的嫌疑。即使不是,也费不了啥!!!
我可是放下暴跌的股来关注此案哟,相信直觉,行动吧!!!
作者:AKM41 回复日期:2008-6-20 15:59:26
安东 山德 拉维(Anton Szardor LaVey)却是个邪 教教主,他于1966年在美国创建了“撒旦圣堂教”,崇拜《圣经》中邪恶的魔鬼,此人甚至自创了一本《撒旦圣经》……
撒旦教最早出现在12世纪,从那以后,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撒旦崇拜,在形式上有些出入,但基本上是依循一种叫"黑弥撒"(BlackMass)的仪式来进行的。崇拜撒旦的人,是如何看待自己的信仰?这些人最典型的解释是,撒旦才是这个世界的真正统治者。在基督教和犹太教教义中,撒旦是与上帝为敌的鬼王;撒旦教,则是对基督教、犹太教精神统治的一种极端反抗。
表征"活人祭"+吸毒+重金属乐+性变态
撒旦教最具争议性,也最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教徒在崇拜仪式中常常举行献祭仪式。比较"客气"的,只宰杀猫、狗等动物。至于更可怖的,则是"活人祭"。这种宰杀活人向撒旦表示忠诚的事件,自有撒旦教以来便从未间断过,到20世纪末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特别是一些年轻的教徒习惯在黑弥撒仪式中吸毒,并且播放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一旦他们堕入癫狂状态之后,会变得跟禽兽没什么两样。除了杀人祭之外,撒旦教徒还搞性杂交之类的色情勾当,因而吸引了不少恋童癖和变态色情狂入教。 屋顶上的鸽子 2008-06-09 15:08 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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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怀疑楼主。建议社区报案!
作者:acjiabo 回复日期:2008-6-20 16:05:06
看着我们的讨论,楼猪肯定正在享受极大快感
作者:westriverside 回复日期:2008-6-20 16:08:00
其实
楼主是被害女生
作者:一杆近洞 回复日期:2008-6-20 16:18:06
我觉得楼主这个ID就很变态,你露馅了!
大白于天下了
作者:ty623 回复日期:2008-6-20 16:21:01
只是路过:)
作者:mclaire 回复日期:2008-6-20 16:21:33
凶手也许是因为认识了被害人,才动杀人念头.
也就是说并非为了杀人而去结识被害人.
属于突发事件,所以导致案件难度很大.突然在某一瞬间,凶手发现自己脑子中杀人碎尸欲望实施可能性非常高,环境,时间,所有条件都符合.某种存在于身体内很久的欲望和想法突然有机会得到满足.
被害人成了某种想象场景的一部分,凶手直接去做了实践.
如果凶手是个男人(虽然没任何证据和根据能推测他是个男人)
他可能身高不高,内向胆小,偏瘦甚至有份稳定工作,也许是机关单位之类的.注意分尸一个人,也许要用许多天的时间,可能4-5天天,由于当时天气寒冷给他制造了一定条件.凶手应该不擅长暴力,仅仅因为机会太好了,他才去下手.
如果凶手是女人,那所有猜测都不成立了.
希望有天凶手良心发现去投案
作者:我是我自个儿的爹 回复日期:2008-6-20 16:23:31
其实
楼主是被害女生
作者:钟宸 回复日期:2008-6-20 16:29:33
陈年旧事!!
作者:羽凤 回复日期:2008-6-20 16:32:21
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
河海河海河海。。。。。。。。。。。
楼主你难道是海河的?
话说南师大的姑娘东南的汉,河海的流氓满街窜。。。。。
作者:moenagi 回复日期:2008-6-20 16:32:50
哦
作者:汉水花 回复日期:2008-6-20 16:44:53
作者:草莓草莓我的最爱 回复日期:2008-6-20 14:42:59
啊啊
当时我是大四
那个人心惶惶啊
南京公共安全专家局好像立下军令状要6月底破案的,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
这位同学哪个系的?
作者:反弓射裆 回复日期:2008-6-20 17:02:26
作者:黑弥撒 回复日期:2008-6-19 23:09:37
呵呵,我料到有人会说我就是嫌疑人。不过需要说明的是,12年前我还在上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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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的亲朋,给你偷看到,特征你也清楚,12年来的内疚在折磨你,但你又不好说出来.
快快去招供.........
作者:zuoervip 回复日期:2008-6-20 17:04:34
楼主``我突然想像力开始丰富起来了,```貌似```难道```你就是那个凶手????
作者:怎样继续 回复日期:2008-6-20 17:07:32
哈哈,楼猪,见识到了吧!天涯高人多的很呢,别来这里臭显摆了!马上把你逮咯现行!!
作者:cindr00 回复日期:2008-6-20 17:08:38
作者:zhucehaonana 回复日期:2008-6-20 17:08:53
真相只有一个……
作者:从小就很美 回复日期:2008-6-20 17:14:32
作者:mclaire 回复日期:2008-6-20 12:04:04
而且我感觉大家想法中有个漏洞
就是认为凶手一定是男人
说不定是个女人,因为女人对女人的防备心理很低
一个刚上大学的女生不一定会去一个陌生男人家,但很容易就会去一个陌生女人家
顶这个,估计这就是为什么不能破案的原因.排查的时间都浪费了,pol.ice当时估计都在用心查男人.很多时候,女人比男人更狠心,更毒!
作者:zhucehaonana 回复日期:2008-6-20 17:15:46
楼主是不是凶手不敢妄下定论,可以肯定的是楼主有死亡崇拜
作者:忧蓝伯爵 回复日期:2008-6-20 17:16:58
LZ,你就招了吧
呵呵
作者:aprilopal 回复日期:2008-6-20 17:22:45
完整句子是
南大的牌子东大的汗
南师的美女南航的饭
河海的流氓满地窜
作者:aprilopal 回复日期:2008-6-20 17:26:25
汗是应该是汉,打错字了,汗一个
作者:江风吹老少年郎 回复日期:2008-6-20 17:26:39
LZ惨了,本来想出来炫耀下下的,结果暴光了。哈哈
作者:青城烽火 回复日期:2008-6-20 17:31:34
作案场所呢?一片片的,也需要花很长时间吧。
可能有共犯,可能有目击者。
作者:08湘人 回复日期:2008-6-20 17:32:18
凶手不会逍遥法外,只是时间未到!
作者:流氓代表不了人民 回复日期:2008-6-20 17:35:20
看了上面那哥们的推理,楼猪自首去吧
作者:wjszhangm 回复日期:2008-6-20 17:39:55
凶手是女人可能性很大,惯性思维很要命,另,LZ有重大嫌疑
作者:烧酒咖啡 回复日期:2008-6-20 17:40:20
很有意思,楼主的话语和网友的分析让我决定留个记号,还有,楼主你怎么不来了?
作者:万物无驻 回复日期:2008-6-20 17:40:26
当年南医的杀人案貌似也没有破
那个MM听说也是挺可怜的
都快毕业了
作者:山根山根 回复日期:2008-6-20 17:41:08
我的进一步推理:
1、lz是凶手
2、“很多的”是lz的马甲
作者:唐山装甲车 回复日期:2008-6-20 17:42:33
....看完长篇分析,觉得楼主就是罪犯!!!!!!!!
人肉搜索楼主!
作者:sharonwesley 回复日期:2008-6-20 17:45:50
事隔多年, 能把一些细节记得这么清楚, 只能是跟此案关系密切. 但LZ说他不是pol.ice, 那就非常可疑了.
作者:wsajcjj 回复日期:2008-6-20 17:46:02
作者:laoleee 回复日期:2008-6-20 11:46:34
我的第一感觉和第六感觉,楼主!
-----------------------------
同感!
作者:chenjianghua 回复日期:2008-6-20 17:55:00
拜托,lz你这样无声无息的杀一个人到现在根本没人记得你,很无聊和失落吧~~
要有自知之明,已经不是你的时代了,就在你龟缩的这些年,前有平舆黄勇,后有昆明马加爵,哪个不比你风光?你tm就碎了一个人就jjww的发骚犯贱,有没有一点杀手的羞耻心啊?
你过气了~~
作者:奔跑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8-6-20 17:57:54
我很不负责任地认为,凶手很可能就是楼猪
作者:抓狂的小白兔 回复日期:2008-6-20 18:02:39
这么刺激的帖子,一定要留名啊
作者:我是郑轶 回复日期:2008-6-20 18:18:16
楼下的,你喜欢听CD吗?我家有经典的~~~~
作者:小宁宁吃饭饭 回复日期:2008-6-20 18:21:12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作者:LEEYY210 回复日期:2008-6-20 18:21:49
觉得杀人者的心思颇有意思.
杀人碎试,煮熟,衣服叠净.......
觉得那人是不是觉得只有这样才能洗净死者的罪恶,洗净她的躯体.
感觉还是情杀!查这么久没查出来会不会是一个暗恋者?(明恋的早就该被列入嫌疑人行列了).
作者:吾乃布衣 回复日期:2008-6-20 18:30:56
也许楼主对这个案情真的了解!
我来说两件传闻:一个是《刘胡兰》在上演时,在演到处决刘时,台下有人说了,不是这么回事!原来说话的人正是当时的刽子手!
另一个是电视上看的:一个男人,儿子在家中被杀,凶手多年没有伏法,遂在媒体重金悬赏,缉拿凶犯!过后果有一人电话告知,知道详情,并说出一个细节,死者是被一根电线勒死的!该男人就根据这句话认定了打电话者一定是知情人!因为勒死他儿子的电线,是他前一天刚买回家还没有使用的电饭锅的电源线。而这个细节媒体是没有报道过的!
作者:一八三 回复日期:2008-6-20 18:33:38
我杀人了!
作者:mediapei 回复日期:2008-6-20 18:34:08
作者:黑弥撒 回复日期:2008-6-19 23:09:37
呵呵,我料到有人会说我就是嫌疑人。不过需要说明的是,12年前我还在上初中……
--------------------------
这句话说明了楼主是一个善于谋划的人,在干一件事情之前就预想可能发生的结果,所以楼主具备高素质嫌疑人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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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尸最好的处理是排空体液 削掉毛发 大锅煮烂后倒入厕所~
骨头加碱煮 砸碎 随便掩埋~
神不知鬼不觉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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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要么是pol.ice,要么是...
作者:糖袋大湿人 回复日期:2008-6-20 18:35:12
楼猪估计内疚的自戕了....
作者:菖蒲VS小神 回复日期:2008-6-20 18:38:07
??????????
作者:袒胸露乳的猪 回复日期:2008-6-20 18:48:29
楼主久不回复怕是心中有鬼吧?
老子冷汗之冒...
作者:新生无产者 回复日期:2008-6-20 18:51:30
占沙发的已经被楼主做了,不信的话点我名字
作者:猪肉多少钱一斤丫 回复日期:2008-6-20 19:08:06
作者:新生无产者 回复日期:2008-6-20 10:59:35
楼主是凶手,或者楼主认识凶手,楼主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吧
作者:守侯小雪 回复日期:2008-6-20 19:50:39
真相始终,只有一个,等我把柯南看完在来收拾LZ
作者:silastetter 回复日期:2008-6-20 19:50:57
楼主写的根本不像局外人的推理分析,而像知情人的事后报告,所以很多人怀疑楼主。
作者:巨桑 回复日期:2008-6-20 19:53:10
判了,毙了,死了,无聊了
作者:梦里金戈铁马 回复日期:2008-6-20 20:00:49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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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的很高明..............................
我不负责任的认为,你和楼主有某些关连!!!!!
刚看了你的主页,,,,有点.....
作者:黑弥撒 回复日期:2008-6-20 20:03:22
我来了。
感谢那么多人如此关心我,虽然我预料到有人会说我就是嫌疑人,但这么多人都这样认为就在我的预料之外了。没想到自己随便写的一点东西居然能产生轰动效果,哈哈!
在此留下自己的QQ,53697297,谁怀疑我,可以加我聊,视频语音均可。
作者:黑弥撒 回复日期:2008-6-20 20:05:11
另外,很多的,佩服你的知识水平,黑某甘拜下风。
希望能有机会向你学点东西。
作者:梦里金戈铁马 回复日期:2008-6-20 20:15:13
呵呵~~!楼主有点心虚了.....可能要换个马甲,
作者:jessicao 回复日期:2008-6-20 20:17:20
这么多校友啊.
作者:117china 回复日期:2008-6-20 20:27:29
5舍是男生宿舍,就在校医院的后边
作者:hippoboy 回复日期:2008-6-20 20:36:56
看来楼主非常擅长逻辑推理,建议楼主赶快去写侦探小说,一定大卖
作者:太阿无柄 回复日期:2008-6-20 20:39:08
LZ喜欢逛蓬莱鬼话。。。
心理阴暗的人或许会有变态之举,LZ是否人如其名?请LZ自己解释。
作者:sczh666666ok 回复日期:2008-6-20 20:40:13
楼主 和 他们的 是一个人?!
大胆设想一下.
典型的人格分裂!
作者:cxzvv 回复日期:2008-6-20 20:41:16
杀掉3千万,功名自然成。
作者:cfdlj 回复日期:2008-6-20 20:47:10
太可惜了,楼主不能伏法,还是要作为德州电锔杀人狂一样的继续在南京存在,大屠杀后,南京果真是一个不详之地吗
作者:不挖长城非好汉 回复日期:2008-6-20 20:47:33
如果这是分析的话,推理过程不够发散充分,论据紧紧围绕论点,清晰单一,主线鲜明,更像是一篇叙述。。。所以,楼主就是那个杀人犯!
作者:凶手啊你慢点跑 回复日期:2008-6-20 21:08:37
对楼主表示强烈怀疑,请大家人肉楼主,看他是不是医生或类似的行业,或者楼主自己主动出来解释一下.
作者:兰旗袍 回复日期:2008-6-20 21:09:02
黑弥撒,楼主不过喜欢哥特--摇滚而已,起这个名字很正常,另楼主估计看过了侦探小说或者柯南,另楼上的各位也看多了柯南或者其他的侦探小说.....
中国法律的漏洞加之犯罪侦破体系的不健全...就照这个情形下去...不知道还有多少冤魂....
洗冤录管用么?现在科技这么发达的~~~~
作者:影子的伴侣 回复日期:2008-6-20 21:17:51
楼猪不是凶手也是知情人,如果我是jc一定以他为本案突破后。
很多时候凶手作案很久没被抓到反而很想主动出来炫耀一下
作者:yellow143 回复日期:2008-6-20 21:19:30
南财的垃圾强烈关注
作者:phoenixlyb 回复日期:2008-6-20 21:23:35
难道楼主在期待柯南?
作者:叫啥来着 回复日期:2008-6-20 21:41:26
分析的不错,这案子就由你来办了
作者:坚持主旋律 回复日期:2008-6-20 21:42:00
留个记号,明天慢慢看
作者:mclaire 回复日期:2008-6-20 21:44:01
这个事最有可能的是侵犯---误杀---碎尸---抛尸
因为后期没有继续犯案,基本不是心理造成的犯罪.如果纯粹为了满足心理需求而杀人,不可能不继续犯案,比如一些著名的案例BTK绞杀,ZODIAC十二宫,几乎都是纯粹的以杀人满足心理和生理需求.而这个案子凶手的需求似乎不在于杀人.
作者:狐狸三儿 回复日期:2008-6-20 21:47:19
这么多年终于碰上一个没分页的贴子,马克下
作者:H3N1 回复日期:2008-6-20 21:52:05
姓 名 : 性 别 : 男
出生年月: 1900-1-1 省 份 : 请选择
婚姻状况: 未婚 所在城市:
从事职业: 最高学历:
注册日期: 2006-8-13 22:14:00 发表主题: 4
最新上站: 2008-6-20 19:37:00 发表回复: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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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论 题 发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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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像。都喜欢音乐哦。
作者:nc是什么意思 回复日期:2008-6-20 22:05:50
楼猪嫌疑很大
作者:喝水的冰 回复日期:2008-6-20 22:08:40
刚刚看了有点害怕,现在老公回来了,继续关注~~~~其实大家心里已经有点底了~
作者:gaoxinxp 回复日期:2008-6-20 22:13:22
又不是连环杀手,有什么好分析的,八成是单纯的毁尸灭迹
作者:seekeasy 回复日期:2008-6-20 22:13:26
吓人的……
作者:mapeiyuan 回复日期:2008-6-20 22:16:15
mark
作者:H3N1 回复日期:2008-6-20 22:18:03
关键问题是,楼主怎么这么肯定这个案子没破?
作者:inhisnamewebe 回复日期:2008-6-20 22:20:34
几个月以前在这里看到类似的一篇文章,在那里有人留言说过一段时间就有人会来讲这个案子,认为是凶手的作为。
作者:johnhl 回复日期:2008-6-20 22:24:01
作者:碧云小宝宝_ 回复日期:2008-6-20 14:27:08
碎尸最好的处理是排空体液 削掉毛发 大锅煮烂后倒入厕所~
骨头加碱煮 砸碎 随便掩埋~
神不知鬼不觉 哈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意,体液排空放大锅里面煮沸然后倒进下水道或者给狗吃,然后剪掉毛发并全部烧掉。我认为最好再喂一条大狼犬,将肉和骨头全部煮熟后给狗吃,再大的骨头狗都能咬碎。然后将狗带到山林运动,将食物完全排泄掉。相比较而言,碎尸很没有技术含量,太过血腥,容易暴露。
作者:johnhl 回复日期:2008-6-20 22:26:55
作者:H3N1 回复日期:2008-6-20 22:18:03
关键问题是,楼主怎么这么肯定这个案子没破?
——————————————————————
因为还没有谁来抓楼主,楼主,你这个手法太没有技术含量了哈,犯罪不是用来炫耀的。善战者,无赫赫之功。
作者:盗版柳下惠 回复日期:2008-6-20 22:27:41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19:02
厉害!!高人......
作者:爱吃草的狗 回复日期:2008-6-20 22:28:24
这个帖子一定要收藏
膜拜高人“很多的”
作者:羔羊九头 回复日期:2008-6-20 22:28:59
见怪不怪
其怪必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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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无聊了,不理他.
作者:小炒肉烧卜叶 回复日期:2008-6-20 22:49:15
呵呵,不管是不是楼主
都可以肯定,楼主有变态倾向
作者:210048 回复日期:2008-6-20 22:53:37
我用易经算了一下。
“神之在丑,破逆为咎。不利西南,商人休止。”
作者:开心小强 回复日期:2008-6-20 22:53:49
半夜看这样的帖子,寒。。。
作者:晚上打鱼 回复日期:2008-6-20 23:01:11
看完《失真的画》就想说两句。
很可能凶手是因为以前一次或多次失恋的心理创伤,才会对毫无戒心的女学生行凶。
被背叛的感情伤害是失去理智或者说尚在失恋情绪中的凶手的心理状态。
凶手希望用千刀万剐来警示那些一夜情、轻易与陌生男人上床的女学生。
至于刀功精湛。医生和厨师比较可能一些。医生证明凶手紧密的行凶计划。厨师说明他煮内脏,而且就社会地位而言,厨师很可能会被女学生欺骗,然后由爱生恨。医生不太可能煮被害人的器官。毕竟他们接触这些实验室条件比较少。屠夫不太可能,他们的情感不太符合这些作案后的遗留条件。
整齐的现场很可能证明凶手有洁癖。他对一夜情或着轻易相信异性的女学生有着严重的仇恨心理。他至少和被害人有过接触,以证明对方是否是轻浮之人。然后才会有条不紊地执行杀人计划。
凶手应该在20-30之间,最多到35(博士的年龄)。有洁癖,处在失恋心理状态的男性。女性可能性很小。
作者:fengcongrong 回复日期:2008-6-20 23:17:20
哼,楼主还是智商一般。我有捉住凶手的方法。权且当作罪犯看不当吧。我在想,一个人做了这么大的事情,还没有归案,内心肯定是无比得意的,动不动就打开搜索引擎来查有关“南大碎尸案”之类的讨论,也许不会发言,但是肯定潜水偷笑。
如果对google和baidu等门户引擎的数据库来统计,找到最多搜索的ip地址那些,再看南京周边的,有可能会搞出一些论坛id,总之,罪犯就是坐在电脑前的某个人,得意地看着“南大碎尸案”的相关讨论。
作者:mclaire 回复日期:2008-6-20 23:19:46
难道有人真的怀疑是LZ?
我觉得LZ的推理结合了当地环境,有见地
不过不可能是LZ拉,有些推断很戏剧性,受了太多电影影响.
这个案子难就难在,确定不了动机,环境,甚至连被害人有没侵犯过,直接死因如何,还有凶手的性别都没办法知道.听当时参与破案者说过,现在卷宗堆了很高,可惜没头绪.
最关键的是,凶手销声匿迹了,当年的证据,现场和周边环境早以面目全非,要想破案,除非从无数的卷宗里找到关键人物,有可能因为调查方向太广,导致关键人物没有跟上,因为一个惯性思维放弃了追踪也是有可能的.这是破案最容易陷入的死角,路线太多抓不到重点,导致所有进程瘫痪,当丢失一个线索,通常就找不回来了.
换句话说,如果LZ真的是凶手,他现在最应该做的不是在天涯发贴的分析,而是寻找下一个目标.
作者:沉小默 回复日期:2008-6-20 23:20:23
碎尸最好的处理是排空体液 削掉毛发 大锅煮烂后倒入厕所~
骨头加碱煮 砸碎 随便掩埋~
神不知鬼不觉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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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体液排空放大锅里面煮沸然后倒进下水道或者给狗吃,然后剪掉毛发并全部烧掉。我认为最好再喂一条大狼犬,将肉和骨头全部煮熟后给狗吃,再大的骨头狗都能咬碎。然后将狗带到山林运动,将食物完全排泄掉。相比较而言,碎尸很没有技术含量,太过血腥,容易暴露。
貌似不错得主意
作者:jokerjoe 回复日期:2008-6-20 23:28:09
嗯????为什么这个时候说这个东西????
作者:老曲儿 回复日期:2008-6-20 23:28:41
好像5舍六层楼的男生宿舍吧,4舍是不是5舍和医院之间的两层小楼呀?那个楼上是是男女混住的,当时还挺羡慕他们呢,不知他们什么身份,原来是成教生。十二年了过去了,我才知道。
楼主分析的很精彩,可是事实可能与想象总是有一定距离,并没有想象设计出来的那么吸引人。其实大学生师生也都是普通人,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好像是在那个案子发生之前,曾有过一个案例,N名女大学生被同一个男人骗奸,那个男人只是鸭血店的一个伙计。还有另一件事情也可以说明问题,曾有一个年轻人带领众多学生搞运动,后来才知道,那个领头的,是学校里的一个搬运工。
作者:桃之陨 回复日期:2008-6-20 23:31:38
听黑色音乐的是人比较极端
有没有查过搞艺术的?画画也要学解剖学
作者:小小女伯爵 回复日期:2008-6-20 23:33:37
楼主说得似乎很有道理
可是,这和打口碟无关怎么办?
可是,这和哥特,金属乐无关怎么办?
可是,那个女生不喜欢这种音乐怎么办?
楼主你在主观臆断,或许根本一点关系也没有。可是你分析的蛮不错滴。
我也听过哥特金属之类的,我还是初中的时候听的。的确一部分喜欢这种音乐的,看起来外表很平常,但也不能说是变态丫。而且,这种音乐多听了会腻掉。而且喜欢这种音乐的,不一定是喜欢这个音乐的类型,而是对于这首歌的旋律喜欢,所以才听这个歌。
那么我也来臆断一下~
我感觉凶手心理素质绝对高(废话 - -|||),单身居住,肯定和被害人认识,她以为他们是准备谈恋爱的,可是人家的目的是引诱她上钩并且杀害她。红色衣服和微胖我倒觉得这两个特征没什么,这只是代表她比较平凡。因为她平凡,孤僻,所以肯定一直处于单身状态。而他的出现弥补了她心灵上的空虚,她肯定会很爱他,他联系她(准备下手的那天),她肯定很开心的赴约,才穿红衣服,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或者红衣服和微胖这两个特征和凶手的杀人爱好无关)。凶手不一定年轻,心理素质那么高,或许社会经验很丰富。我觉得四十岁左右的单身男性也是有可能的,因为女学生也会被这种类型的成熟男人吸引。不一定是洁癖,或许是强迫症。也许受过爱情上的创伤,而产生变态的心理。
作者:猫扑大杂烩欢迎您 回复日期:2008-6-20 23:42:18
作者:johnhl 回复日期:2008-6-20 22:24:01
作者:碧云小宝宝_ 回复日期:2008-6-20 14:27:08
碎尸最好的处理是排空体液 削掉毛发 大锅煮烂后倒入厕所~
骨头加碱煮 砸碎 随便掩埋~
神不知鬼不觉 哈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意,体液排空放大锅里面煮沸然后倒进下水道或者给狗吃,然后剪掉毛发并全部烧掉。我认为最好再喂一条大狼犬,将肉和骨头全部煮熟后给狗吃,再大的骨头狗都能咬碎。然后将狗带到山林运动,将食物完全排泄掉。相比较而言,碎尸很没有技术含量,太过血腥,容易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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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这两位同志地址已经被我公共安全专家部门锁定,请马上到最近的执法机构自首!
作者:party员出没请注意 回复日期:2008-6-20 23:45:47
让我想起了一百年前的伦敦的开膛手杰克
还有几十年前的美国的黄道十二宫~
也是两个变态杀人案件 而且还是连环杀人 至今还没破案 已经成了历史悬案了~
楼住说的这案件估计也会因为成为悬案而写进教科书
唉~~为年轻的生命逝去默哀~~
作者:笑三少拿着名剑 回复日期:2008-6-20 23:54:15
这个案件发生在我上南大的六个月前
现在想想还是后怕中........................
作者:wuyun732 回复日期:2008-6-21 0:01:37
1.这个案的犯罪嫌疑人应该是坐过牢的,不然心理素质那么好。他有可能被捉过,强 J或流氓。请南京公共安全专家局查一下案例。
2.这个人就在学校里,或是食堂的厨师。和被害人是认识的。
3.第一现场是食堂。
作者:笑三少拿着名剑 回复日期:2008-6-21 0:08:57
楼上的同志说的有一定道理
作者:自由奔跑自由 回复日期:2008-6-21 0:21:07
还不分页?
作者:笑三少拿着名剑 回复日期:2008-6-21 0:24:19
为了分页再maker一下
作者:小软肉肉 回复日期:2008-6-21 0:33:03
暑期兼职招聘
职位一: 兼职网络资料采集员
岗位描述: 按照公司的要求,从网络收集资料,图片,视频并转入公司和联盟公司资料数据库。
岗位待遇: 底薪:80元/天,奖金另计。
岗位地点: 全国各地,北京和上海优先。在家、宿舍、网吧都可以。每天的时间可自由支配。
岗位要求: 学历不限,在职或学生皆可。上网熟练,每天有两个小时的上网时间,懂得复制图片资料。会粘贴到指定网站就可。22周岁以上者优先考虑!
(注:如所发表的文章含有错别字,按每字每1角扣除)
职位二: 兼职网站推广员
岗位描述: 按照公司要求,使用本公司专门的软件进行站点推广。
岗位待遇: 底薪:150/天,提成另计.
岗位地点: 全国各地,北京和上海优先。在家、宿舍、网吧都可以。时间每天3-5小时,可以自由安排。
岗位要求: 1、学历不限,具有一年以上上网经验,熟练使用百度,Google,Yahoo搜索引擎。
2、勤奋,性格开朗,善于分析总结;
3、勤奋,性格开朗,市场洞察力强,善于分析总结;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22周岁以上者优先考虑。
联系方式:
QQ:936896646(王小姐)
936896646@qq.com
详细登陆:http://zgdxdq.cn/job.htm
作者:深冬艳阳 回复日期:2008-6-21 0:43:23
不然的话我们成立个组织做赏金猎人好了~
作者:xiaoshy1987 回复日期:2008-6-21 0:57:41
留名
很多的
这个id的资料显示他也在南京
学历也是大学
作者:用马夹说实话 回复日期:2008-6-21 1:00:48
留个印儿
作者:yuliroy 回复日期:2008-6-21 1:11:26
如果我猜测凶手是女性呢?能成立吗?……能交代一下案件被发现和警方调查过程吗?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eldonia 回复日期:2008-6-21 1:13:50
mark一下。
很多的同学做的文本分析很精彩。比lz写的更精彩。
另外如果凶手来看的话。我要告诉他,你不仅带走了一个女孩的生命,更是给无数人的生活带来了阴影。
你大概不会想象到会有一个女孩,在经过十年之后仍然会被吓得半夜睡不着。然后摸索着手机给朋友打电话。那位朋友只有想尽各种方法去安慰她,哄她入睡。
LZ为什么要将如“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这样的溢美之辞堆砌在犯罪嫌疑人身上呢?
你深深感到共鸣了吗?
再补充lz文章中的几个特点。
1、文字水平较高。但仔细阅读后仍然会发现有几处小语病。
2、长句过多,有些在逻辑上完全可以断句的地方没有断。读起来有一种藕断丝连的感觉。在分段时也是如此,第六段过长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
3、喜爱使用单字的逻辑连词。如“且”、“但”等。
(猜测:lz不是专业的文字工作者。平日喜爱阅读翻译小说。同时也保持了一定的专业文献阅读量。)
4、文字缺乏临场感。但这与内容中大胆细腻的想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感觉很不协调。
很好的同学,我呼唤你~出来吧!
作者:dudensara 回复日期:2008-6-21 1:16:16
囧~
是很多的同学。我喊错你名字了。可是你还是要出来啊~
作者:最爱松岛枫 回复日期:2008-6-21 1:27:38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19:02
==================
你就是我的偶像啊!!!!!!!!!!!!!!
高人!
作者:最爱松岛枫 回复日期:2008-6-21 1:28:31
看了 很多的 童鞋的分析
我敢肯定百分之80凶手是楼主了
应该错不了!
作者:最爱松岛枫 回复日期:2008-6-21 1:41:37
楼主此人极度KB!!!!!!!!!!!
楼主此人极度KB!!!!!!!!!!!
楼主此人极度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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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色之心 回复日期:2008-6-21 1:58:26
怕怕
偶是南京人,看得不敢睡了。。。
作者:最爱松岛枫 回复日期:2008-6-21 2:04:38
作者:水色之心 回复日期:2008-6-21 1:58:26
怕怕
偶是南京人,看得不敢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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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呼呼!
作者:幕江 回复日期:2008-6-21 2:11:33
半夜看得我毛骨悚然 以前没听说过这个案子
作者:zjnbmaxliu 回复日期:2008-6-21 2:20:58
顶一下
作者:luoguoyu 回复日期:2008-6-21 2:52:09
根据那么多人的分析,感觉凶手就是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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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大多数南京人来说,这个案子尽管很KB,但毕竟过去了12年,大家也快忘得差不多了,把案件本身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有可能,但决不会刨跟问底的去最就一个案子破没有破,能知道案子是否告破的内情只有两种人,凶手和pol.ice。
2,LZ如果将想象的(姑且算是)情形像播放电视剧的放了一遍,条理很清晰,也很符合逻辑
作者:广州坏家伙 回复日期:2008-6-21 2:53:00
此案我极度怀疑是楼主所为,翻查了楼主的天涯相册,有一栋破楼的相片,阴森KB,细细一看,阴气极盛,里面必定有冤魂。
作者:广州坏家伙 回复日期:2008-6-21 2:58:12
1、如此关心一件旧案的人,必定与此案有相关的联系。此案我极度怀疑是楼主所为,翻查了楼主的天涯相册,有一栋破楼的相片,阴森KB,细细一看,阴气极盛,破楼里面必有冤魂,恐是南京碎尸案的第一现场。
2、楼主的ID名暗含魔鬼之意,在美国通常是一些邪 教组织的名字,恐楼主与邪 教有共同之处。
3、人肉搜索引擎启动……
作者:广州坏家伙 回复日期:2008-6-21 3:02:33
我认为大家应当从邪 教方面推测一下,特别是在90年代,气功热,宗教热,难免一些邪 教也鱼龙混猪夹杂在里面。
问:黑弥撒到底是个什么组织?
答:安东 山德 拉维(Anton Szardor LaVey)却是个邪 教教主,他于1966年在美国创建了“撒旦圣堂教”,崇拜《圣经》中邪恶的魔鬼,此人甚至自创了一本《撒旦圣经》……
撒旦教最早出现在12世纪,从那以后,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撒旦崇拜,在形式上有些出入,但基本上是依循一种叫"黑弥撒"(BlackMass)的仪式来进行的。崇拜撒旦的人,是如何看待自己的信仰?这些人最典型的解释是,撒旦才是这个世界的真正统治者。在基督教和犹太教教义中,撒旦是与上帝为敌的鬼王;撒旦教,则是对基督教、犹太教精神统治的一种极端反抗。
表征"活人祭"+吸毒+重金属乐+性变态
撒旦教最具争议性,也最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教徒在崇拜仪式中常常举行献祭仪式。比较"客气"的,只宰杀猫、狗等动物。至于更可怖的,则是"活人祭"。这种宰杀活人向撒旦表示忠诚的事件,自有撒旦教以来便从未间断过,到20世纪末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特别是一些年轻的教徒习惯在黑弥撒仪式中吸毒,并且播放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一旦他们堕入癫狂状态之后,会变得跟禽兽没什么两样。除了杀人祭之外,撒旦教徒还搞性杂交之类的色情勾当,因而吸引了不少恋童癖和变态色情狂入教。
作者:天蓝色的毛毛 回复日期:2008-6-21 3:06:27
作者:黑弥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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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爱松岛枫 回复日期:2008-6-21 3:17:15
楼主此人嫌疑非常之大!
1首先楼主12岁的时候这么会对一个南大的杀人碎尸案子如此熟悉?
2细节描写非常完整,一般的局外人,很难详细写出如此有逻辑,细节的过程。大家注意:楼主还写了不少其他细节!为何?证明楼主对此案非常之熟悉
3楼主的id,回复的帖子都非常诡异,重金属,鬼话。
注册那么久,很少说话,证明内心阴暗!
而且一发贴就说南京这个案子!说明楼主对此案非常之关注!
12年了,楼主都在关注!恐怕当时在南大的学生的记忆里面,如果不提这件事情的话,大家都忘记了。
一个人从12岁开始关注这件案子十几年?一般人会吗?
结论:要不楼主是凶手
要不就是非常变态阴暗的人,和凶手有深深共鸣!
作者:广州坏家伙 回复日期:2008-6-21 3:19:37
被害女生性格孤僻,通常性格孤僻的人会寻找一些宗教组织作为精神支柱,恰好楼主是“黑弥撒”组织的的成员,介绍她加入了黑弥撒的邪 教!
我们留意一下,惊人的相似
黑弥撒表征"活人祭"+吸毒+重金属乐+性变态
楼主的帖子里叙述“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
1、楼主的叙述打口碟极端音乐与黑弥撒邪 教组织的重金属乐难道是惊人的巧合?
2、案件中的碎尸: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 训练如此有素,也可能与黑弥撒邪 教组织中的“活人祭”有相似之处!
3、至于被害女生死前有没有被性侵犯,这点的可能性应该有80%,那么会不会与黑弥撒邪 教组织中的“性变态”有类似之处呢?
由此看来,楼主起一个“黑弥撒”的ID与此案件的性质有很大的联系!
作者:广州坏家伙 回复日期:2008-6-21 3:25:05
"活人祭"。这种宰杀活人向撒旦表示忠诚的事件,自有撒旦教以来便从未间断过,到20世纪末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特别是一些年轻的教徒习惯在黑弥撒仪式中吸毒,并且播放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
===================
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这段话与楼主叙述的帖子有惊人的相似
打口碟是极端音乐,莫非是作为黑弥撒仪式的音乐?
"活人祭"。这种宰杀活人向撒旦表示忠诚的事件,莫非就是宰杀了南大女生的一个必然的结局?
作者:广州坏家伙 回复日期:2008-6-21 3:27:43
黑弥撒
黑弥撒的情景
"......它于深夜在一个破败的教堂里举行,有一个反叛的教士充当裁判。他的助手必须是公开的妓 女,并且圣餐被人的粪便弄脏。他穿着一件插着三根针的黑色法衣,燃烧着黑色的蜡烛。圣水必须用来淹死一个未经洗礼的新生的杂种,圣坛上装饰着猫头鹰,蝙蝠,癞蛤蟆以及一些不祥的动物。作为裁判的教士左脚向前,从后念罗马天主教弥撒。而后,会众便纵情于各种形式的狂欢和过度行为。通常要践踏一个十字架并向上吐唾沫,然后便在神坛前进行同性恋行为。"这是现代英国作家朱立安·富兰克林所描述的一场黑弥撒的情景。
如传统所述,参加黑弥撒的一群人身穿着与基督教士相似的外衣,不同的是衣服上装饰着一头羊,它象征着撒旦。其他黑弥撒的象征包括悬挂的倒置十字架,这是对基督教祈祷者和信条的嘲弄性模仿;还有动物的献祭,以及用脏水进行的嘲笑祝福和例行的纵欲。在一本书中,有一个使用少女作为神坛的著名纪录。书中描写,少女被脱光衣服趴在桌子上,然后在她的臀部上进行黑弥撒。
黑弥撒的历史
黑弥撒起源于一本叫做《洪诺留斯的巫术之书》的文献。它是一种在弥撒后献祭动物以鼓励魔鬼的活动。
16,17世纪时,撒旦崇拜活动已司空见惯,巴黎是这种活动的一个中心。1678年,在一个被指控施毒者的家中不仅发现了毒药,还有精液,血液,和坟墓中的脏东西,都是用来制作黑弥撒中的魔力药水的。此人揭发出另一个撒旦崇拜者神父圭伯格。在他的罪恶神坛上,他割断了数不清的儿童的喉咙,把他们充当祭礼。
另一宗著名的黑弥撒案涉及路易十四的情人。据信她曾经求助于黑弥撒,确保自己继续得到国王的宠爱。这些黑弥撒中也包括以裸体妇女的身体作为神坛,割断一个儿童的喉咙去献祭,向魔鬼祈祷,和与先祭的主人进行同性恋。被杀死的儿童身体的一部分与春药一起加进国王的食物中。
到十八世纪,撒旦崇拜似乎已没有什么痕迹了,可能由于对巫术的清洗活动把它们深深的驱入地下了。而十九世纪种种活动在巴黎再次复兴。
今天的撒旦崇拜与黑弥撒
今天的撒旦主义可能是近期才发展起来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跟上几个世纪的过度行为没什么联系。20世纪代表着一个对价值提出新的挑战和疑问的时代。在那变化的体制中,著名的撒旦信使安东·拉维创立的撒旦教会并撰写了《撒旦圣经》一书。正如拉维所说,今天的撒旦主义者们被鼓励去沉迷于七宗致命的罪行之中,但似乎他们不会伤害任何一个人。其主要特征是性行为,而不是以对耶稣基督的故意反对或是用儿童献祭这种更为可怕的行为为特征的。从这种意义上讲,20世纪的撒旦崇拜对人们的吸引力更多的是种享乐主义的吸引。当你这么做时就违背了教会机构的法规同时会使自己感到快乐。那并不是黑弥撒的撒旦崇拜,尽管有证据表明那种更为有害的魔鬼崇拜形式已持续至今。
有证据表明近代秘密的撒旦教行为是存在的。1963年,希腊艾琳公主就描述了她自己在巴黎亲自参加过的一次黑弥撒。其间一只小公鸡被用于献祭。同年,有证据表明在一个教堂墓地里曾进行过黑弥撒仪式:坟墓被亵渎,骨头被拿走后散落在教堂的地板上。一支凯尔特的十字架被画到教堂的墙上并有一只公鸡用于献祭。1964年,苏格兰一位长老会的教长发现在一座已毁坏的教堂中曾进行过黑弥撒,他发现了一本残缺不全的圣经,一直破坏的圣杯和圣坛上用粉笔画的一个颠倒的十字架。
作者:最爱松岛枫 回复日期:2008-6-21 3:34:52
楼上的把楼主id,黑弥散的宗教性质相结合
很有逻辑性!
作者:1001 回复日期:2008-6-21 3:47:45
想法?不用想了吧,嫌疑人就是楼主。正如文章描述,楼主来这里是赎罪的…以为这案子过了这么久还没破案是吧,不要高兴的太早,公共安全专家迟早找到你的!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frtywzd 回复日期:2008-6-21 3:50:26
据我所知,南大每届学生都会口耳相传这个案子,实在是影响太大了,所以有人念念不忘并不奇怪,但是lz起这么个ID,是不是欠大家一个解释?撒旦教徒?
作者:广州坏家伙 回复日期:2008-6-21 3:56:19
我怀疑楼主已经将整件案情合盘托出,此案须从南京师大门口卖“打口碟”的当口查起!
96年的时候,一台CD机恐怕要上千元。应当从被害女生日常的音乐习惯开始查起。查一查她从什么地方买到这些打口碟,重点调查一下卖碟片的人,以及她买这些碟片用什么来听,到什么人的家里借CD机听。我怀疑凶手就是楼主,楼主就是当年在南大附近卖碟片或者是常客。并且楼主涉及一个叫“黑弥撒”的邪 教组织!
此案应当有破的一天!
百度了一下,南京卖“打口碟”的地方
******** *南京篇* ********
南昌京东音像和阿鹏音乐站(文教路)
真优美唱片店,福州路
南京长江路上马路南边有家小小的店叫
“梧桐”里面有,而且不错。
位于南京大学附近的小粉桥里有家店,
没有名字,但独此一家。
南京师范大学附近的上海路*红绿灯路口
有家“秋明”里面好碟子很多,但是如果
找他们刻碟子比较贵,15一张。但是都是
几乎市面上 收不到的专集
此外,南京大学广州路上有家小店里面东西
也可以去看看。不错。而且最*南京大学
广州路门的向西走10米有家小店里面
卖很多很好的 dvd,价格六元一张,
而且绝对保证质量还有都是一般收不到的精品啊
南京湖南路马台街54号音响店里的东西也不错。
作者:最爱松岛枫 回复日期:2008-6-21 3:58:19
不行了,越来越有戏了!
楼主去自首吧!要不赶快办理移民手续,朝鲜也去!
作者:广州坏家伙 回复日期:2008-6-21 3:58:47
并且大家重点关注一下楼主的天涯相册,有一座破楼的相片,阴森异常,阴气很盛,会不会是黑弥撒邪 教组织的秘密根据地。
作者:假冒五粮液 回复日期:2008-6-21 4:01:13
谁看谁睡不着觉,案子没破,把天涯网民吓个半死。LZ缺德,心理素质一点不必凶手差,也够变态的,加上上面两个教给分尸方法的家伙。我要失眠了。体会到,做pol.ice不容易,以前错怪你们了。
作者:广州坏家伙 回复日期:2008-6-21 4:09:06
无聊军队 发表于:2001-8-12 19:13:28
最近一段时间随着金属乐的复苏,市场上的一些极端金属CD(主要指打口碟)也爆炒了起来,以至于很多热爱此类音乐的朋友近而远之,这种现象如果出现在北京或许还很容易理解,如果出现在南京这个“非死之城”真是让人大为迷惑,虽然自己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淘过任何一张碟子(打口),也许也没有什么值得欣慰的碟子,即使能挑出个一、二、三在价格的问题上也要弄的个吃力不讨好,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废这个神,为什么极端音乐的CD价格会如此之高
===================
查了一下2001年某网友的发帖,背景与96年相差5年,但是从此网友的发帖所叙述,南京打口碟的热门期是2000年与2001年之间。而96年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使用磁带(录音机),CD机是贵品。CD打口碟更是比较罕见的。
根据被害女生的性格孤僻的描述来看,96年出现的打口碟应当属于非常冷门的东西,也正是恰好符合性格孤僻的人所喜欢!强烈要求公共安全专家机关重点查一查96年的打口碟销售情况,特别是在南大附近的音像当口!
另外在这位南京网友2001年
扑(60): 首先声明,我不是pol.ice,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之前也看过网上关于这起案件的一些讨论,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凭借自己的猜测胡乱发表一些看法,目的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希望真凶早日归案,被害人的冤魂能早日得到安息。也欢迎各位一起来讨论。
就目前来看,网上争论最多的,无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屠夫说、厨师说,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
犯罪嫌疑人是怎样把被害人杀害并分尸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并将其强行带回住所再实施作案?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住所,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么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的心情会是怎样?一定是非常高兴,并且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先不说,来说点别的。
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我一直认为,这里是南京文化气息最浓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南京最早卖打口碟的就在这里。这里的种种完全不同于城南或下关的市井小巷,也不同于新街口等商业区,这里之所以有它独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为文化。这样一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方,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然愿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想想看,96年的时候大多数人在听什么?又有几个人明白什么叫死亡、哥特?也许有人会问:你说的共同爱好就是指音乐?没错,可能性非常大。我们不妨再做个假设,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没有任何线索,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但是被害人并不知道,她已经离死不远了。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不可自拔。每当与被害人相处的时候,嫌疑人总是能够回忆起“她”,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
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时期基本上都经历过一件或数件对他们身体乃至心理造成伤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从而导致了后来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过去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们无从查证,但有一点,事件本身一定对他的伤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他爱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远地留在身边,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
作案过程我无法做出具体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着被害人的身体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只要被害人的灵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满足了。
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最后再强调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做出的主观猜测,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如果各位觉得我说得不对,欢迎做出更正和补充,如果公共安全专家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作者:醒来的琥珀 回复日期:2008-6-19 22:31:55
十二年了,还有人提这个。
那段日子南京高校人心惶惶,真像做梦一样
作者:上古贱人 回复日期:2008-6-19 22:36:34
碎尸的椅子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小炒肉烧卜叶 回复日期:2008-6-19 22:39:04
??不是听说发生在浦口校区么?
作者:robinhwu 回复日期:2008-6-19 22:44:22
piao
作者:骂啦隔壁的 回复日期:2008-6-19 22:58:29
人肉搜索楼主 此人正是犯罪嫌疑人
贼不打 三年自招
他很得意啊
作者:日月光滑 回复日期:2008-6-19 22:59:55
KB
作者:生吞仙人掌 回复日期:2008-6-19 23:00:09
感觉楼主就是凶手。。。当我没说过,不要来找我麻烦。。。
作者:贝公子 回复日期:2008-6-19 23:04:00
说实话,我第一感觉也是怀疑楼主
作者:小王子的猪 回复日期:2008-6-19 23:04:38
这件事已经过去十多年了
死去的那个女生是我老乡
上学的时候老师一直把这个案例拿出来说
分析当时刑侦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
这个案子破的希望也越来越渺茫了
作者:黑弥撒 回复日期:2008-6-19 23:09:37
呵呵,我料到有人会说我就是嫌疑人。不过需要说明的是,12年前我还在上初中……
作者:南北不是东西 回复日期:2008-6-19 23:11:06
天涯删了我的帖子。
和击落美国F22有关。
作者:琢璞289319 回复日期:2008-6-19 23:39:43
让凶手死在内疚中……
作者:重庆老猫 回复日期:2008-6-19 23:57:54
感伤.还没有破案,楼住的说法希望是个线索,楼住是个有独立想法的人,赞个
作者:zhangsky 回复日期:2008-6-20 3:59:29
雪夜碎尸案.被害人就住在我宿舍的后面,当时是老4舍吧.
说实话,老4舍主要是成教生住的.进出人头非常复杂,非一般学生宿舍可比.当年夏天宿舍内男女混居群交,好像也是有的.最少我们5舍男生就见到过几回.恐怕这是难以破案的首要原因.
其次当时发生在寒假,学校内几乎已经没人.当时又值大雪过后,也掩埋了大多数的痕迹,给破案带来困难.
说实话,那几年南京的高校女生奸杀案大多数都没有破.
作者:为高楼 回复日期:2008-6-20 5:28:22
作者:UG1981 回复日期:2008-6-20 6:09:56
凶手就是楼主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有痔之士 回复日期:2008-6-20 9:45:26
看来天涯校友不少。lz说的打口碟校医院和南大出版社那段路上有过,是流动摊贩。我在那里买过麦克.波顿的碟子。那几个卖碟子的,感觉是朋克青年。
作者:毒药_等你 回复日期:2008-6-20 10:09:43
晕,我才听说
作者:jacobhou 回复日期:2008-6-20 10:17:39
你看了沉默的证人了?
作者:草根很密很茁壮 回复日期:2008-6-20 10:24:18
我奇怪的是lz为啥现在忽然又想起这件案子了尼、、、
lz 是法律工作者?
作者:paikemm 回复日期:2008-6-20 10:34:38
感觉似乎可以帮楼主增加点猜测:案发当年 疑凶离异或者夫人出国。疑犯年龄在35-45左右。医科大学毕业。戴眼镜。梳分头。为人低调。。。
作者:huntery 回复日期:2008-6-20 10:56:01
杀人案件不能侦破。对pol.ice来说。是窝心的痛,不过pol.ice不只是破案,还有很多职能
推荐大家看一个博客,会对pol.ice有新的认识
http://huntery.blog.hexun.com/
或者在百度上搜索 中国普通pol.ice第一博客
作者:新生无产者 回复日期:2008-6-20 10:59:35
楼主是凶手,或者楼主认识凶手,楼主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吧
作者:超级航空兵 回复日期:2008-6-20 11:04:59
lz帖子就是天涯在转的吧???
作者:是我笑到最后吗 回复日期:2008-6-20 11:06:54
作者:骂啦隔壁的 回复日期:2008-6-19 22:58:29
人肉搜索楼主 此人正是犯罪嫌疑人
贼不打 三年自招
他很得意啊
.............................................
哈哈
作者:汉水花 回复日期:2008-6-20 11:08:56
被害人是95还是96我们系成教的一个女生
挺可怜的
据说是在书店遇到陌生人搭讪,然后失踪了十多天,但是失踪后好几天才死的
成教好像没住在老四舍吧,我们在那时候就住在老四舍,也没见有女生啊?真不大记得了,
作者:九霄龙吟惊世变 回复日期:2008-6-20 11:10:12
这么多年了
作者:jackysos 回复日期:2008-6-20 11:12:09
肯定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楼主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楼主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再发个帖子......
作者:独孤酒 回复日期:2008-6-20 11:12:27
作者:黑弥撒 回复日期:2008-6-19 23:09:37
呵呵,我料到有人会说我就是嫌疑人。不过需要说明的是,12年前我还在上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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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12岁拜相,你也可以,相信你,一切皆有可能!
作者:汉水花 回复日期:2008-6-20 11:15:48
作者:zhangsky 回复日期:2008-6-20 3:59:29
雪夜碎尸案.被害人就住在我宿舍的后面,当时是老4舍吧.
说实话,老4舍主要是成教生住的.进出人头非常复杂,非一般学生宿舍可比.当年夏天宿舍内男女混居群交,好像也是有的.最少我们5舍男生就见到过几回.恐怕这是难以破案的首要原因.
其次当时发生在寒假,学校内几乎已经没人.当时又值大雪过后,也掩埋了大多数的痕迹,给破案带来困难.
说实话,那几年南京的高校女生奸杀案大多数都没有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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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本挺多都住在老四舍
分别是六楼的政治环科数学信管,五楼的政治哲学历史社会学等等吧
一楼的应该是研究生,四楼的好象还有94医学院
NND,五舍住的是什么人?
我还真想不起来,五舍在哪里?
作者:wzh501a 回复日期:2008-6-20 11:18:24
很多人第一想法都会认为楼主就是疑凶,包括我...
楼主为啥现在跳出来说这个案件?
作者:专顶华南虎 回复日期:2008-6-20 11:30:16
河海流氓关注。。。
作者:译小末 回复日期:2008-6-20 11:32:15
我是因为天涯八这件事情的帖子追过来的。。。
不晓得还有没人找的到那个帖子。。
作者:laoleee 回复日期:2008-6-20 11:46:34
我的第一感觉和第六感觉,楼主!
作者:FinalTitan 回复日期:2008-6-20 11:47:01
凶手潜意识作用下不甘于被忽视遗忘 所以跳出来了.
作者:myinsanity 回复日期:2008-6-20 11:49:06
瞎说
听极端金属的人不一定敢将极端想法付诸实施
顶多像大S看看车祸图片
这已经可以发泄了
真正心理变态的人
不一定非听极端金属的吧
作者:mclaire 回复日期:2008-6-20 11:57:47
推理的很好
不过有个疑问
我觉得碎尸的工具肯定和他的职业有关
如果案子真的和描写的一样,那可不是一般的菜刀能切出来的
而且那个年代也不是什么都能从网上买到
想想分尸一个人,如果真的分的那么有条理,需要多少工具
需要什么场地,可以肯定分尸的时候凶手还在陶醉中,不象有些人杀过人立刻就清醒了,害怕了.这个凶手似乎杀人的目的有一部分就是为了分尸,或者说因为想分尸所以杀人.
被害人来南京不久就被杀,说明她和凶手认识时间也不长.估计就是因为那个女孩出动了他某根神经,也就是楼主说的,比如他们在碟店相遇的场景.
听说那个女孩认识的南京人根本不多,刚来没多久,凶手肯定是因为自身原因犯案,不可能是过往矛盾.
而且凶手再没犯内似大案,说明他可能有正式工作,或者生活很稳定.LZ说的一条很有道理,凶手有年龄阅历,单身居住,有空间有能力让他能很快和被害人相识,而且上海路那段很幽静,就算今天去,那里仍然能找到许多不被人打扰的适合聊天的地方.极其有可能因为音乐或者其他什么和被害人相识.
作者:skylineghost 回复日期:2008-6-20 12:03:13
楼主用犯罪心理学进行的分析非常精彩。
作者:mclaire 回复日期:2008-6-20 12:04:04
而且我感觉大家想法中有个漏洞
就是认为凶手一定是男人
说不定是个女人,因为女人对女人的防备心理很低
一个刚上大学的女生不一定会去一个陌生男人家,但很容易就会去一个陌生女人家
作者:鄙人甲 回复日期:2008-6-20 12:11:13
凶手不可能是楼猪,按楼猪的分析凶手是个很有个性很小众的人,可是有个性、很小众的人怎么会跑到天涯这种大众化的论坛来公布自己的作案事例呢?他应该在一个内部交流论坛和有相同爱好的同志们私下交流才对
作者:suminma 回复日期:2008-6-20 12:24:32
怀疑楼主的请排队.哈俣
作者:ensf 回复日期:2008-6-20 12:41:34
跟你讲句实在话,所谓的命案必破只不过是公共安全专家机关的自我安慰的话罢了,所谓的高的破案率是把没有破的案件排除在外的计算方式计算出来的,
我们上课讨论的案件比这离奇的还要有,但是限于目前的刑侦手段是不可能破的
所谓的破了大案要案,有很多是在棍棒下办出来的
作者:杀猪的9966 回复日期:2008-6-20 12:58:39
作者:mclaire 回复日期:2008-6-20 12:04:04
而且我感觉大家想法中有个漏洞
就是认为凶手一定是男人
说不定是个女人,因为女人对女人的防备心理很低
一个刚上大学的女生不一定会去一个陌生男人家,但很容易就会去一个陌生女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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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点创意。
作者:多情好色 回复日期:2008-6-20 13:01:22
作者:mclaire 回复日期:2008-6-20 12:04:04
而且我感觉大家想法中有个漏洞
就是认为凶手一定是男人
说不定是个女人,因为女人对女人的防备心理很低
一个刚上大学的女生不一定会去一个陌生男人家,但很容易就会去一个陌生女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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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12:59
本着娱乐的精神,我很不负责任地认为,凶手很可能就是楼猪!
第一部分:文本的分析
1、从文本分析,楼猪的文章条理清楚,结构完整,措辞沉稳、冷静。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与一般的“帖”不一样,文本极为工整,标点符号的使用非常严谨。比如引号、分号和破折号的使用,一般的网络文章都是毫不在意的。
这暗示出,楼猪具有如下人格特征:稳重、深思熟虑、行事富有条理且力求完美。
2、我们注意到,楼猪的文章注重细节,比如对于地名的列举、对于音乐类型的列举,以及对于“凶手”形象的描述。
这暗示出,楼猪具有如下人格特征:细致、很强观察力和记忆力。
3、显而易见,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不会认为楼猪的文章是“事实”,尽管如此,楼猪却依然反复强调,这只是“猜测”。以弗洛伊德主义的角度分析,说明楼猪在潜意识当中希望有一种强烈的“隐瞒真实身份”的欲望。
同时,我们注意到:在文章第6小节的结尾,楼猪有这样的叙述:“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非常明显,所谓“不敢妄加猜测”与其后的“猜测的内容”是矛盾的,可以认为,这是一个变异的“舌尖失语”,失语的部分是“我知道”,但由于潜意识中对于这一表达的强烈抵抗,导致意识层面在呈现出的文本上,将“我知道”替换为“不敢妄加猜测”。
4、非常引人注意,楼猪对于“凶手”的人格描述,完全是正面的。
楼猪在倒数第2小节中有如下描述:“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如果不是在这样一个主题的文章中出现,完全可以将这一描述当作征婚启事(当然其中“亦有可能”的措辞需要修改)!
这暗示出:在楼猪“假想”的凶手形象中,该凶手是“完美无瑕”的——最重要的一点,该凶手几乎没有任何“人格异常”或者“人性的负面”。换言之,该凶手将无法从“现象上”判断出他的“邪恶”。这是极为典型的人格分裂。
5、楼猪在文章后半段对于“凶手”的心理分析,采用了传统的弗洛伊德的童年经验理论。但必须要注意到这样的描述:“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
一般来说,人格缺陷或者人格异常,可能源于“幼年期的心灵创伤”。但对于这一“创伤”的发掘需要极为细致的工作,且需要很长的时间和足够多的资料才能得出可能的答案。因此,在文章中,尽管前面有所谓“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的掩饰,但“被害人像极了‘她’”、“他要为她‘赎罪’”的描述依然十分唐突和不自然。
特别需要注意到这一句话中的措辞:“他爱被害人……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必须充分认识到“首先”一词的重要意义。这几乎已经明确表示,楼猪在形成这篇文章的过程中,如同前半部分一样。对于这一段的描述存在一个较为严谨结构,然而,这一严谨结构可能因为过于“逼真”而遭到怀疑,因此,文本刻意在这里打破了原有的叙述进程。然而,结构打破后的碎片依然清晰可见,证据就是“首先”一词(这与文章开头出现的“首先”一词不一样,开头的“首先”与叙事结构没有关联,只表示声明的性质)。
根据楼猪在文章前半部分表现出的叙事特征,以及极为唐突的“赎罪说”的结论,这一“首先”之后,必然应当跟随着“其次”,对“赎罪说”的心理动机、宗教(或其他信仰)意义、行为后果、情绪释放等方面有更为细致地说明。
事实表明,尽管楼猪故意或者无意识地破坏了“首先……其次”的叙事结构,其后依然对我上述内容作出了部分阐述。并且在“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的叙述中,带有极为明显的“价值上的升华”。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19:02
6、继续要对第5点进行讨论,但单独作为一点,是因为本段不仅是对单一段落的文本进行分析。
注意到,从倒数第6小节开始(包括倒数第6小节上面的一点内容),楼猪对凶手的分析进入到“价值与意义”层面。在整个这一环节中,我们可以非常察觉到,楼猪的叙事特征与文本特征,相对相对前半部分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首先最明显的是,最后几个小节的段落,每一段的内容都相对前面较短。换言之,叙事的节奏感和变化感更强烈了。相比全文的第6小节,最后几段的内容短了太多。
这暗示出,当楼猪在进行最后几个小节的叙述时,情绪上可能处于一种亢奋的状态,相比之前的稳重和深沉,这时的笔触更为活跃、激动。尽管楼猪有极强的自控能力,但潜意识中的亢奋,依然在文本上得以显示。
我们认为,必须要这一环节中的措辞和描述联系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理解。
6.1、在第6小节中,文章说:“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这一小节虽然可以理解为“假设”,但是,主观情绪的流露过于强烈,甚至带有一种“诗意”,这很特别。
6.2、紧接着,在主观情绪的强烈流露之后,文章提到:“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这又是一处明显的“结构打破后的碎片”。根据楼猪在前半段的叙事,以他的叙事能力和逻辑思维,必然应当将“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猜测依据放在前面表达,然后再进行“合理想象”,这样才是符合思维逻辑的。但是楼猪已经控制不住情绪,完全相反地,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表达主观情绪,然后再来弥补,以在结构上表明,之前的情绪是“合理的想象”。这暗示出:之前的想象可能并非是“想象”,或许就是“事实”。
6.3、在主观情绪的强烈流露之后,楼猪对于凶手作出了人格画像,在这个画像中,凶手是一个“完美”的人,并且与“破案线索”毫无关联,几乎就是一味地表现其完美与正面。
6.4、在创作了完美的人格画像之后,楼猪在文章最后说:“如果公共安全专家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从逻辑上,如果一个人真的试图“提供帮助”,他会很早就对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提供信息,因为提供信息对他本人是无害的,成本很低。而事实是,楼猪在过去的十几年都没提供什么帮助,现在突然提供帮助了。这不合常理。综合本小节的“整体分析”思路,楼猪在一种亢奋的状态中做出的这一表述,实际上是一种挑衅。在“完美犯罪”的成功实现中,楼猪达到了自我价值实现的高峰体验。
我们注意到楼猪的开头陈述:“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实际上,楼猪自己也是在讲故事,这一矛盾暗示出,楼猪的“故事”与他们的故事有极为本质的区别:楼猪的故事是“真实”的。注意到“有价值的线索”这一措辞,以及考虑到文章后半部分楼猪的亢奋,以及挑衅式的结尾,可以认为,楼猪有充分的自信,在本文中加入了“有价值的线索”,当然,这也说明,楼猪极可能就是凶手。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20:03
7、一般来说,对于犯罪行为的分析,所提出的“可能”必然是多样化的,因此才需要“排查”。但是从楼猪的陈述中,我们发现,楼猪完全没有“可能性多样化”的倾向。虽然他一直强调是“猜测”,但这种猜测却始终以一种“确定无疑”的姿态呈现出来。暗示出楼猪在写作的过程中,有一种高度的自信。
尤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楼猪在第6小节呈现的文本,这是全文最长的一段,非常着重于对于音乐爱好者的分析,并且指出“听这类音乐(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从常态上,这种辩护一般情况下是因为楼猪恰好也是喜欢听这类音乐的人。因为这段辩护与主题毫无关联。
其后用“CD媒介说”建立起凶手与被害人的关联,不是真正的凶手一定不会如此“确定无疑”。也许他们是在南大旁边的先锋书店认识的,或者是因南师附近的“小爽酸菜鱼”认识的,甚至有可能是在河海的舞厅里认识的。但是楼猪回避了“可能性的多样化”,这一点极为重要。
第二部分:对楼猪ID及其行为的分析。
8、楼猪ID为中文“黑弥撒”。黑弥撒是一种在弥撒后献祭动物以鼓励魔鬼的活动,多有撒旦崇拜。这与楼猪在之前音乐分析中的“死亡”、“哥特”相契合,说明之前关于楼猪正可能正是文章中所谓“CD媒介说”的凶手,亦暗示出楼猪人格上的某种倾向……(后略)
9、ID注册时间为“2006-8-13 22:14:00”,截至目前为止,最新上线时间为“2008-6-19 21:51:00”,在长达两年左后的时间里,该ID上站73次,发帖4篇,回复12次,“潜水员”倾向明显……(后略)
10、ID上线IP地址及其活跃时间分析……(后略)
第三部分:对楼猪其他文本的分析
11、我们注意到在《闲谈——昨晚的经历(南京)》一文中,楼猪提到:“我始终认为,所谓的鬼并没有那么可怕,真正可怕的——是人”,又联系楼猪ID带有明显的宗教色彩,且为有神论,与其所谓“鬼并没有那么可怕”的结论有冲突,因此……(后略)
结论:因为打字太多,头晕,所以结论简单点:
1、楼猪是凶手;
2、结论1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也很自然;
3、心理分析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在信息严重不充分的情况下,其实没什么好分析的,基本都是扯淡;
4、我咋这么无聊?
作者:百转无人能解 回复日期:2008-6-20 14:20:59
楼主莫非是凶手的后代?青天白日的突然想起这个陈年老案.那还是我们大二时发生的事,南京所有大学人人自危.不提早想不起来了.
作者:碧云小宝宝_ 回复日期:2008-6-20 14:27:08
碎尸最好的处理是排空体液 削掉毛发 大锅煮烂后倒入厕所~
骨头加碱煮 砸碎 随便掩埋~
神不知鬼不觉 哈哈
作者:草莓草莓我的最爱 回复日期:2008-6-20 14:42:59
啊啊
当时我是大四
那个人心惶惶啊
南京公共安全专家局好像立下军令状要6月底破案的,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作者:zzExtra 回复日期:2008-6-20 14:43:41
LZ是高手!
回帖字数最多的也是高手!
作者:草莓草莓我的最爱 回复日期:2008-6-20 14:50:19
当时还没放寒假
大概1月18日左右,当时前几天正好下了场大雪
案发后,辅导员要求女生不要出校门,必须3人以上才能出行
那几天宿舍晚上熄灯后都在讨论这个,上铺某人某日在熄灯后不久的睡梦中说了一句“真的煮熟了哎,还有三颗痣。。。”,把我们其他7人差点没吓死。。。
作者:xm9918 回复日期:2008-6-20 14:52:54
我看了之后也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楼主很有可能就是凶手或是帮凶,因为其的假想太有逻辑、太真实、太直接、太具体!
作者:红色之猪 回复日期:2008-6-20 14:53:28
先顶后看。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逸騛 回复日期:2008-6-20 15:06:06
同意对LZ实行人肉搜,请安排搜字一号行动
作者:rambo兰博 回复日期:2008-6-20 15:10:29
作者: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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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很有道理!!!!!
作者:粥凝 回复日期:2008-6-20 15:43:19
mark
作者:太阿无柄 回复日期:2008-6-20 15:57:05
分析得很不错!!!
黑弥撒???让人不由得身上冒冷气的名字。。。
LZ出来辟谣说他12年前上初中。。。
这么急于撇清一个本来和自己毫无干系的事情(本来别人只是随意说说而已,谁会当真呢?有必要澄清吗?)有不打自招的嫌疑。。。
假定他12年前上初中,大家设想一下,一个初中生可能会对一件这么样的案子感兴趣吗?到现在还念念不忘?令人难以置信!如此长文,应有隐情。又一大疑点。。。
现在LZ还会现身吗?大家翘首以待吧。
我以为,南京的筒子应该马上向警方反馈情况,对此人彻查,排除他的嫌疑。即使不是,也费不了啥!!!
我可是放下暴跌的股来关注此案哟,相信直觉,行动吧!!!
作者:AKM41 回复日期:2008-6-20 15:59:26
安东 山德 拉维(Anton Szardor LaVey)却是个邪 教教主,他于1966年在美国创建了“撒旦圣堂教”,崇拜《圣经》中邪恶的魔鬼,此人甚至自创了一本《撒旦圣经》……
撒旦教最早出现在12世纪,从那以后,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撒旦崇拜,在形式上有些出入,但基本上是依循一种叫"黑弥撒"(BlackMass)的仪式来进行的。崇拜撒旦的人,是如何看待自己的信仰?这些人最典型的解释是,撒旦才是这个世界的真正统治者。在基督教和犹太教教义中,撒旦是与上帝为敌的鬼王;撒旦教,则是对基督教、犹太教精神统治的一种极端反抗。
表征"活人祭"+吸毒+重金属乐+性变态
撒旦教最具争议性,也最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教徒在崇拜仪式中常常举行献祭仪式。比较"客气"的,只宰杀猫、狗等动物。至于更可怖的,则是"活人祭"。这种宰杀活人向撒旦表示忠诚的事件,自有撒旦教以来便从未间断过,到20世纪末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特别是一些年轻的教徒习惯在黑弥撒仪式中吸毒,并且播放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一旦他们堕入癫狂状态之后,会变得跟禽兽没什么两样。除了杀人祭之外,撒旦教徒还搞性杂交之类的色情勾当,因而吸引了不少恋童癖和变态色情狂入教。 屋顶上的鸽子 2008-06-09 15:08 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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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怀疑楼主。建议社区报案!
作者:acjiabo 回复日期:2008-6-20 16:05:06
看着我们的讨论,楼猪肯定正在享受极大快感
作者:westriverside 回复日期:2008-6-20 16:08:00
其实
楼主是被害女生
作者:一杆近洞 回复日期:2008-6-20 16:18:06
我觉得楼主这个ID就很变态,你露馅了!
大白于天下了
作者:ty623 回复日期:2008-6-20 16:21:01
只是路过:)
作者:mclaire 回复日期:2008-6-20 16:21:33
凶手也许是因为认识了被害人,才动杀人念头.
也就是说并非为了杀人而去结识被害人.
属于突发事件,所以导致案件难度很大.突然在某一瞬间,凶手发现自己脑子中杀人碎尸欲望实施可能性非常高,环境,时间,所有条件都符合.某种存在于身体内很久的欲望和想法突然有机会得到满足.
被害人成了某种想象场景的一部分,凶手直接去做了实践.
如果凶手是个男人(虽然没任何证据和根据能推测他是个男人)
他可能身高不高,内向胆小,偏瘦甚至有份稳定工作,也许是机关单位之类的.注意分尸一个人,也许要用许多天的时间,可能4-5天天,由于当时天气寒冷给他制造了一定条件.凶手应该不擅长暴力,仅仅因为机会太好了,他才去下手.
如果凶手是女人,那所有猜测都不成立了.
希望有天凶手良心发现去投案
作者:我是我自个儿的爹 回复日期:2008-6-20 16:23:31
其实
楼主是被害女生
作者:钟宸 回复日期:2008-6-20 16:29:33
陈年旧事!!
作者:羽凤 回复日期:2008-6-20 16:32:21
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
河海河海河海。。。。。。。。。。。
楼主你难道是海河的?
话说南师大的姑娘东南的汉,河海的流氓满街窜。。。。。
作者:moenagi 回复日期:2008-6-20 16:32:50
哦
作者:汉水花 回复日期:2008-6-20 16:44:53
作者:草莓草莓我的最爱 回复日期:2008-6-20 14:42:59
啊啊
当时我是大四
那个人心惶惶啊
南京公共安全专家局好像立下军令状要6月底破案的,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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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同学哪个系的?
作者:反弓射裆 回复日期:2008-6-20 17:02:26
作者:黑弥撒 回复日期:2008-6-19 23:09:37
呵呵,我料到有人会说我就是嫌疑人。不过需要说明的是,12年前我还在上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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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的亲朋,给你偷看到,特征你也清楚,12年来的内疚在折磨你,但你又不好说出来.
快快去招供.........
作者:zuoervip 回复日期:2008-6-20 17:04:34
楼主``我突然想像力开始丰富起来了,```貌似```难道```你就是那个凶手????
作者:怎样继续 回复日期:2008-6-20 17:07:32
哈哈,楼猪,见识到了吧!天涯高人多的很呢,别来这里臭显摆了!马上把你逮咯现行!!
作者:cindr00 回复日期:2008-6-20 17:08:38
作者:zhucehaonana 回复日期:2008-6-20 17:08:53
真相只有一个……
作者:从小就很美 回复日期:2008-6-20 17:14:32
作者:mclaire 回复日期:2008-6-20 12:04:04
而且我感觉大家想法中有个漏洞
就是认为凶手一定是男人
说不定是个女人,因为女人对女人的防备心理很低
一个刚上大学的女生不一定会去一个陌生男人家,但很容易就会去一个陌生女人家
顶这个,估计这就是为什么不能破案的原因.排查的时间都浪费了,pol.ice当时估计都在用心查男人.很多时候,女人比男人更狠心,更毒!
作者:zhucehaonana 回复日期:2008-6-20 17:15:46
楼主是不是凶手不敢妄下定论,可以肯定的是楼主有死亡崇拜
作者:忧蓝伯爵 回复日期:2008-6-20 17:16:58
LZ,你就招了吧
呵呵
作者:aprilopal 回复日期:2008-6-20 17:22:45
完整句子是
南大的牌子东大的汗
南师的美女南航的饭
河海的流氓满地窜
作者:aprilopal 回复日期:2008-6-20 17:26:25
汗是应该是汉,打错字了,汗一个
作者:江风吹老少年郎 回复日期:2008-6-20 17:26:39
LZ惨了,本来想出来炫耀下下的,结果暴光了。哈哈
作者:青城烽火 回复日期:2008-6-20 17:31:34
作案场所呢?一片片的,也需要花很长时间吧。
可能有共犯,可能有目击者。
作者:08湘人 回复日期:2008-6-20 17:32:18
凶手不会逍遥法外,只是时间未到!
作者:流氓代表不了人民 回复日期:2008-6-20 17:35:20
看了上面那哥们的推理,楼猪自首去吧
作者:wjszhangm 回复日期:2008-6-20 17:39:55
凶手是女人可能性很大,惯性思维很要命,另,LZ有重大嫌疑
作者:烧酒咖啡 回复日期:2008-6-20 17:40:20
很有意思,楼主的话语和网友的分析让我决定留个记号,还有,楼主你怎么不来了?
作者:万物无驻 回复日期:2008-6-20 17:40:26
当年南医的杀人案貌似也没有破
那个MM听说也是挺可怜的
都快毕业了
作者:山根山根 回复日期:2008-6-20 17:41:08
我的进一步推理:
1、lz是凶手
2、“很多的”是lz的马甲
作者:唐山装甲车 回复日期:2008-6-20 17:42:33
....看完长篇分析,觉得楼主就是罪犯!!!!!!!!
人肉搜索楼主!
作者:sharonwesley 回复日期:2008-6-20 17:45:50
事隔多年, 能把一些细节记得这么清楚, 只能是跟此案关系密切. 但LZ说他不是pol.ice, 那就非常可疑了.
作者:wsajcjj 回复日期:2008-6-20 17:46:02
作者:laoleee 回复日期:2008-6-20 11:46:34
我的第一感觉和第六感觉,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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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
作者:chenjianghua 回复日期:2008-6-20 17:55:00
拜托,lz你这样无声无息的杀一个人到现在根本没人记得你,很无聊和失落吧~~
要有自知之明,已经不是你的时代了,就在你龟缩的这些年,前有平舆黄勇,后有昆明马加爵,哪个不比你风光?你tm就碎了一个人就jjww的发骚犯贱,有没有一点杀手的羞耻心啊?
你过气了~~
作者:奔跑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8-6-20 17:57:54
我很不负责任地认为,凶手很可能就是楼猪
作者:抓狂的小白兔 回复日期:2008-6-20 18:02:39
这么刺激的帖子,一定要留名啊
作者:我是郑轶 回复日期:2008-6-20 18:18:16
楼下的,你喜欢听CD吗?我家有经典的~~~~
作者:小宁宁吃饭饭 回复日期:2008-6-20 18:21:12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作者:LEEYY210 回复日期:2008-6-20 18:21:49
觉得杀人者的心思颇有意思.
杀人碎试,煮熟,衣服叠净.......
觉得那人是不是觉得只有这样才能洗净死者的罪恶,洗净她的躯体.
感觉还是情杀!查这么久没查出来会不会是一个暗恋者?(明恋的早就该被列入嫌疑人行列了).
作者:吾乃布衣 回复日期:2008-6-20 18:30:56
也许楼主对这个案情真的了解!
我来说两件传闻:一个是《刘胡兰》在上演时,在演到处决刘时,台下有人说了,不是这么回事!原来说话的人正是当时的刽子手!
另一个是电视上看的:一个男人,儿子在家中被杀,凶手多年没有伏法,遂在媒体重金悬赏,缉拿凶犯!过后果有一人电话告知,知道详情,并说出一个细节,死者是被一根电线勒死的!该男人就根据这句话认定了打电话者一定是知情人!因为勒死他儿子的电线,是他前一天刚买回家还没有使用的电饭锅的电源线。而这个细节媒体是没有报道过的!
作者:一八三 回复日期:2008-6-20 18:33:38
我杀人了!
作者:mediapei 回复日期:2008-6-20 18:34:08
作者:黑弥撒 回复日期:2008-6-19 23:09:37
呵呵,我料到有人会说我就是嫌疑人。不过需要说明的是,12年前我还在上初中……
--------------------------
这句话说明了楼主是一个善于谋划的人,在干一件事情之前就预想可能发生的结果,所以楼主具备高素质嫌疑人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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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尸最好的处理是排空体液 削掉毛发 大锅煮烂后倒入厕所~
骨头加碱煮 砸碎 随便掩埋~
神不知鬼不觉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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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要么是pol.ice,要么是...
作者:糖袋大湿人 回复日期:2008-6-20 18:35:12
楼猪估计内疚的自戕了....
作者:菖蒲VS小神 回复日期:2008-6-20 18:38:07
??????????
作者:袒胸露乳的猪 回复日期:2008-6-20 18:48:29
楼主久不回复怕是心中有鬼吧?
老子冷汗之冒...
作者:新生无产者 回复日期:2008-6-20 18:51:30
占沙发的已经被楼主做了,不信的话点我名字
作者:猪肉多少钱一斤丫 回复日期:2008-6-20 19:08:06
作者:新生无产者 回复日期:2008-6-20 10:59:35
楼主是凶手,或者楼主认识凶手,楼主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吧
作者:守侯小雪 回复日期:2008-6-20 19:50:39
真相始终,只有一个,等我把柯南看完在来收拾LZ
作者:silastetter 回复日期:2008-6-20 19:50:57
楼主写的根本不像局外人的推理分析,而像知情人的事后报告,所以很多人怀疑楼主。
作者:巨桑 回复日期:2008-6-20 19:53:10
判了,毙了,死了,无聊了
作者:梦里金戈铁马 回复日期:2008-6-20 20:00:49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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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的很高明..............................
我不负责任的认为,你和楼主有某些关连!!!!!
刚看了你的主页,,,,有点.....
作者:黑弥撒 回复日期:2008-6-20 20:03:22
我来了。
感谢那么多人如此关心我,虽然我预料到有人会说我就是嫌疑人,但这么多人都这样认为就在我的预料之外了。没想到自己随便写的一点东西居然能产生轰动效果,哈哈!
在此留下自己的QQ,53697297,谁怀疑我,可以加我聊,视频语音均可。
作者:黑弥撒 回复日期:2008-6-20 20:05:11
另外,很多的,佩服你的知识水平,黑某甘拜下风。
希望能有机会向你学点东西。
作者:梦里金戈铁马 回复日期:2008-6-20 20:15:13
呵呵~~!楼主有点心虚了.....可能要换个马甲,
作者:jessicao 回复日期:2008-6-20 20:17:20
这么多校友啊.
作者:117china 回复日期:2008-6-20 20:27:29
5舍是男生宿舍,就在校医院的后边
作者:hippoboy 回复日期:2008-6-20 20:36:56
看来楼主非常擅长逻辑推理,建议楼主赶快去写侦探小说,一定大卖
作者:太阿无柄 回复日期:2008-6-20 20:39:08
LZ喜欢逛蓬莱鬼话。。。
心理阴暗的人或许会有变态之举,LZ是否人如其名?请LZ自己解释。
作者:sczh666666ok 回复日期:2008-6-20 20:40:13
楼主 和 他们的 是一个人?!
大胆设想一下.
典型的人格分裂!
作者:cxzvv 回复日期:2008-6-20 20:41:16
杀掉3千万,功名自然成。
作者:cfdlj 回复日期:2008-6-20 20:47:10
太可惜了,楼主不能伏法,还是要作为德州电锔杀人狂一样的继续在南京存在,大屠杀后,南京果真是一个不详之地吗
作者:不挖长城非好汉 回复日期:2008-6-20 20:47:33
如果这是分析的话,推理过程不够发散充分,论据紧紧围绕论点,清晰单一,主线鲜明,更像是一篇叙述。。。所以,楼主就是那个杀人犯!
作者:凶手啊你慢点跑 回复日期:2008-6-20 21:08:37
对楼主表示强烈怀疑,请大家人肉楼主,看他是不是医生或类似的行业,或者楼主自己主动出来解释一下.
作者:兰旗袍 回复日期:2008-6-20 21:09:02
黑弥撒,楼主不过喜欢哥特--摇滚而已,起这个名字很正常,另楼主估计看过了侦探小说或者柯南,另楼上的各位也看多了柯南或者其他的侦探小说.....
中国法律的漏洞加之犯罪侦破体系的不健全...就照这个情形下去...不知道还有多少冤魂....
洗冤录管用么?现在科技这么发达的~~~~
作者:影子的伴侣 回复日期:2008-6-20 21:17:51
楼猪不是凶手也是知情人,如果我是jc一定以他为本案突破后。
很多时候凶手作案很久没被抓到反而很想主动出来炫耀一下
作者:yellow143 回复日期:2008-6-20 21:19:30
南财的垃圾强烈关注
作者:phoenixlyb 回复日期:2008-6-20 21:23:35
难道楼主在期待柯南?
作者:叫啥来着 回复日期:2008-6-20 21:41:26
分析的不错,这案子就由你来办了
作者:坚持主旋律 回复日期:2008-6-20 21:42:00
留个记号,明天慢慢看
作者:mclaire 回复日期:2008-6-20 21:44:01
这个事最有可能的是侵犯---误杀---碎尸---抛尸
因为后期没有继续犯案,基本不是心理造成的犯罪.如果纯粹为了满足心理需求而杀人,不可能不继续犯案,比如一些著名的案例BTK绞杀,ZODIAC十二宫,几乎都是纯粹的以杀人满足心理和生理需求.而这个案子凶手的需求似乎不在于杀人.
作者:狐狸三儿 回复日期:2008-6-20 21:47:19
这么多年终于碰上一个没分页的贴子,马克下
作者:H3N1 回复日期:2008-6-20 21:52:05
姓 名 : 性 别 : 男
出生年月: 1900-1-1 省 份 : 请选择
婚姻状况: 未婚 所在城市:
从事职业: 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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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论 题 发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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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天地 re:[原创交流]你心目中最恶俗的歌曲有哪些?(续1) 09-08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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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像。都喜欢音乐哦。
作者:nc是什么意思 回复日期:2008-6-20 22:05:50
楼猪嫌疑很大
作者:喝水的冰 回复日期:2008-6-20 22:08:40
刚刚看了有点害怕,现在老公回来了,继续关注~~~~其实大家心里已经有点底了~
作者:gaoxinxp 回复日期:2008-6-20 22:13:22
又不是连环杀手,有什么好分析的,八成是单纯的毁尸灭迹
作者:seekeasy 回复日期:2008-6-20 22:13:26
吓人的……
作者:mapeiyuan 回复日期:2008-6-20 22:16:15
mark
作者:H3N1 回复日期:2008-6-20 22:18:03
关键问题是,楼主怎么这么肯定这个案子没破?
作者:inhisnamewebe 回复日期:2008-6-20 22:20:34
几个月以前在这里看到类似的一篇文章,在那里有人留言说过一段时间就有人会来讲这个案子,认为是凶手的作为。
作者:johnhl 回复日期:2008-6-20 22:24:01
作者:碧云小宝宝_ 回复日期:2008-6-20 14:27:08
碎尸最好的处理是排空体液 削掉毛发 大锅煮烂后倒入厕所~
骨头加碱煮 砸碎 随便掩埋~
神不知鬼不觉 哈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意,体液排空放大锅里面煮沸然后倒进下水道或者给狗吃,然后剪掉毛发并全部烧掉。我认为最好再喂一条大狼犬,将肉和骨头全部煮熟后给狗吃,再大的骨头狗都能咬碎。然后将狗带到山林运动,将食物完全排泄掉。相比较而言,碎尸很没有技术含量,太过血腥,容易暴露。
作者:johnhl 回复日期:2008-6-20 22:26:55
作者:H3N1 回复日期:2008-6-20 22:18:03
关键问题是,楼主怎么这么肯定这个案子没破?
——————————————————————
因为还没有谁来抓楼主,楼主,你这个手法太没有技术含量了哈,犯罪不是用来炫耀的。善战者,无赫赫之功。
作者:盗版柳下惠 回复日期:2008-6-20 22:27:41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19:02
厉害!!高人......
作者:爱吃草的狗 回复日期:2008-6-20 22:28:24
这个帖子一定要收藏
膜拜高人“很多的”
作者:羔羊九头 回复日期:2008-6-20 22:28:59
见怪不怪
其怪必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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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无聊了,不理他.
作者:小炒肉烧卜叶 回复日期:2008-6-20 22:49:15
呵呵,不管是不是楼主
都可以肯定,楼主有变态倾向
作者:210048 回复日期:2008-6-20 22:53:37
我用易经算了一下。
“神之在丑,破逆为咎。不利西南,商人休止。”
作者:开心小强 回复日期:2008-6-20 22:53:49
半夜看这样的帖子,寒。。。
作者:晚上打鱼 回复日期:2008-6-20 23:01:11
看完《失真的画》就想说两句。
很可能凶手是因为以前一次或多次失恋的心理创伤,才会对毫无戒心的女学生行凶。
被背叛的感情伤害是失去理智或者说尚在失恋情绪中的凶手的心理状态。
凶手希望用千刀万剐来警示那些一夜情、轻易与陌生男人上床的女学生。
至于刀功精湛。医生和厨师比较可能一些。医生证明凶手紧密的行凶计划。厨师说明他煮内脏,而且就社会地位而言,厨师很可能会被女学生欺骗,然后由爱生恨。医生不太可能煮被害人的器官。毕竟他们接触这些实验室条件比较少。屠夫不太可能,他们的情感不太符合这些作案后的遗留条件。
整齐的现场很可能证明凶手有洁癖。他对一夜情或着轻易相信异性的女学生有着严重的仇恨心理。他至少和被害人有过接触,以证明对方是否是轻浮之人。然后才会有条不紊地执行杀人计划。
凶手应该在20-30之间,最多到35(博士的年龄)。有洁癖,处在失恋心理状态的男性。女性可能性很小。
作者:fengcongrong 回复日期:2008-6-20 23:17:20
哼,楼主还是智商一般。我有捉住凶手的方法。权且当作罪犯看不当吧。我在想,一个人做了这么大的事情,还没有归案,内心肯定是无比得意的,动不动就打开搜索引擎来查有关“南大碎尸案”之类的讨论,也许不会发言,但是肯定潜水偷笑。
如果对google和baidu等门户引擎的数据库来统计,找到最多搜索的ip地址那些,再看南京周边的,有可能会搞出一些论坛id,总之,罪犯就是坐在电脑前的某个人,得意地看着“南大碎尸案”的相关讨论。
作者:mclaire 回复日期:2008-6-20 23:19:46
难道有人真的怀疑是LZ?
我觉得LZ的推理结合了当地环境,有见地
不过不可能是LZ拉,有些推断很戏剧性,受了太多电影影响.
这个案子难就难在,确定不了动机,环境,甚至连被害人有没侵犯过,直接死因如何,还有凶手的性别都没办法知道.听当时参与破案者说过,现在卷宗堆了很高,可惜没头绪.
最关键的是,凶手销声匿迹了,当年的证据,现场和周边环境早以面目全非,要想破案,除非从无数的卷宗里找到关键人物,有可能因为调查方向太广,导致关键人物没有跟上,因为一个惯性思维放弃了追踪也是有可能的.这是破案最容易陷入的死角,路线太多抓不到重点,导致所有进程瘫痪,当丢失一个线索,通常就找不回来了.
换句话说,如果LZ真的是凶手,他现在最应该做的不是在天涯发贴的分析,而是寻找下一个目标.
作者:沉小默 回复日期:2008-6-20 23:20:23
碎尸最好的处理是排空体液 削掉毛发 大锅煮烂后倒入厕所~
骨头加碱煮 砸碎 随便掩埋~
神不知鬼不觉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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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体液排空放大锅里面煮沸然后倒进下水道或者给狗吃,然后剪掉毛发并全部烧掉。我认为最好再喂一条大狼犬,将肉和骨头全部煮熟后给狗吃,再大的骨头狗都能咬碎。然后将狗带到山林运动,将食物完全排泄掉。相比较而言,碎尸很没有技术含量,太过血腥,容易暴露。
貌似不错得主意
作者:jokerjoe 回复日期:2008-6-20 23:28:09
嗯????为什么这个时候说这个东西????
作者:老曲儿 回复日期:2008-6-20 23:28:41
好像5舍六层楼的男生宿舍吧,4舍是不是5舍和医院之间的两层小楼呀?那个楼上是是男女混住的,当时还挺羡慕他们呢,不知他们什么身份,原来是成教生。十二年了过去了,我才知道。
楼主分析的很精彩,可是事实可能与想象总是有一定距离,并没有想象设计出来的那么吸引人。其实大学生师生也都是普通人,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好像是在那个案子发生之前,曾有过一个案例,N名女大学生被同一个男人骗奸,那个男人只是鸭血店的一个伙计。还有另一件事情也可以说明问题,曾有一个年轻人带领众多学生搞运动,后来才知道,那个领头的,是学校里的一个搬运工。
作者:桃之陨 回复日期:2008-6-20 23:31:38
听黑色音乐的是人比较极端
有没有查过搞艺术的?画画也要学解剖学
作者:小小女伯爵 回复日期:2008-6-20 23:33:37
楼主说得似乎很有道理
可是,这和打口碟无关怎么办?
可是,这和哥特,金属乐无关怎么办?
可是,那个女生不喜欢这种音乐怎么办?
楼主你在主观臆断,或许根本一点关系也没有。可是你分析的蛮不错滴。
我也听过哥特金属之类的,我还是初中的时候听的。的确一部分喜欢这种音乐的,看起来外表很平常,但也不能说是变态丫。而且,这种音乐多听了会腻掉。而且喜欢这种音乐的,不一定是喜欢这个音乐的类型,而是对于这首歌的旋律喜欢,所以才听这个歌。
那么我也来臆断一下~
我感觉凶手心理素质绝对高(废话 - -|||),单身居住,肯定和被害人认识,她以为他们是准备谈恋爱的,可是人家的目的是引诱她上钩并且杀害她。红色衣服和微胖我倒觉得这两个特征没什么,这只是代表她比较平凡。因为她平凡,孤僻,所以肯定一直处于单身状态。而他的出现弥补了她心灵上的空虚,她肯定会很爱他,他联系她(准备下手的那天),她肯定很开心的赴约,才穿红衣服,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或者红衣服和微胖这两个特征和凶手的杀人爱好无关)。凶手不一定年轻,心理素质那么高,或许社会经验很丰富。我觉得四十岁左右的单身男性也是有可能的,因为女学生也会被这种类型的成熟男人吸引。不一定是洁癖,或许是强迫症。也许受过爱情上的创伤,而产生变态的心理。
作者:猫扑大杂烩欢迎您 回复日期:2008-6-20 23:42:18
作者:johnhl 回复日期:2008-6-20 22:24:01
作者:碧云小宝宝_ 回复日期:2008-6-20 14:27:08
碎尸最好的处理是排空体液 削掉毛发 大锅煮烂后倒入厕所~
骨头加碱煮 砸碎 随便掩埋~
神不知鬼不觉 哈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意,体液排空放大锅里面煮沸然后倒进下水道或者给狗吃,然后剪掉毛发并全部烧掉。我认为最好再喂一条大狼犬,将肉和骨头全部煮熟后给狗吃,再大的骨头狗都能咬碎。然后将狗带到山林运动,将食物完全排泄掉。相比较而言,碎尸很没有技术含量,太过血腥,容易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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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这两位同志地址已经被我公共安全专家部门锁定,请马上到最近的执法机构自首!
作者:party员出没请注意 回复日期:2008-6-20 23:45:47
让我想起了一百年前的伦敦的开膛手杰克
还有几十年前的美国的黄道十二宫~
也是两个变态杀人案件 而且还是连环杀人 至今还没破案 已经成了历史悬案了~
楼住说的这案件估计也会因为成为悬案而写进教科书
唉~~为年轻的生命逝去默哀~~
作者:笑三少拿着名剑 回复日期:2008-6-20 23:54:15
这个案件发生在我上南大的六个月前
现在想想还是后怕中........................
作者:wuyun732 回复日期:2008-6-21 0:01:37
1.这个案的犯罪嫌疑人应该是坐过牢的,不然心理素质那么好。他有可能被捉过,强 J或流氓。请南京公共安全专家局查一下案例。
2.这个人就在学校里,或是食堂的厨师。和被害人是认识的。
3.第一现场是食堂。
作者:笑三少拿着名剑 回复日期:2008-6-21 0:08:57
楼上的同志说的有一定道理
作者:自由奔跑自由 回复日期:2008-6-21 0:21:07
还不分页?
作者:笑三少拿着名剑 回复日期:2008-6-21 0:24:19
为了分页再maker一下
作者:小软肉肉 回复日期:2008-6-21 0:33:03
暑期兼职招聘
职位一: 兼职网络资料采集员
岗位描述: 按照公司的要求,从网络收集资料,图片,视频并转入公司和联盟公司资料数据库。
岗位待遇: 底薪:80元/天,奖金另计。
岗位地点: 全国各地,北京和上海优先。在家、宿舍、网吧都可以。每天的时间可自由支配。
岗位要求: 学历不限,在职或学生皆可。上网熟练,每天有两个小时的上网时间,懂得复制图片资料。会粘贴到指定网站就可。22周岁以上者优先考虑!
(注:如所发表的文章含有错别字,按每字每1角扣除)
职位二: 兼职网站推广员
岗位描述: 按照公司要求,使用本公司专门的软件进行站点推广。
岗位待遇: 底薪:150/天,提成另计.
岗位地点: 全国各地,北京和上海优先。在家、宿舍、网吧都可以。时间每天3-5小时,可以自由安排。
岗位要求: 1、学历不限,具有一年以上上网经验,熟练使用百度,Google,Yahoo搜索引擎。
2、勤奋,性格开朗,善于分析总结;
3、勤奋,性格开朗,市场洞察力强,善于分析总结;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22周岁以上者优先考虑。
联系方式:
QQ:936896646(王小姐)
936896646@qq.com
详细登陆:http://zgdxdq.cn/job.htm
作者:深冬艳阳 回复日期:2008-6-21 0:43:23
不然的话我们成立个组织做赏金猎人好了~
作者:xiaoshy1987 回复日期:2008-6-21 0:57:41
留名
很多的
这个id的资料显示他也在南京
学历也是大学
作者:用马夹说实话 回复日期:2008-6-21 1:00:48
留个印儿
作者:yuliroy 回复日期:2008-6-21 1:11:26
如果我猜测凶手是女性呢?能成立吗?……能交代一下案件被发现和警方调查过程吗?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eldonia 回复日期:2008-6-21 1:13:50
mark一下。
很多的同学做的文本分析很精彩。比lz写的更精彩。
另外如果凶手来看的话。我要告诉他,你不仅带走了一个女孩的生命,更是给无数人的生活带来了阴影。
你大概不会想象到会有一个女孩,在经过十年之后仍然会被吓得半夜睡不着。然后摸索着手机给朋友打电话。那位朋友只有想尽各种方法去安慰她,哄她入睡。
LZ为什么要将如“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这样的溢美之辞堆砌在犯罪嫌疑人身上呢?
你深深感到共鸣了吗?
再补充lz文章中的几个特点。
1、文字水平较高。但仔细阅读后仍然会发现有几处小语病。
2、长句过多,有些在逻辑上完全可以断句的地方没有断。读起来有一种藕断丝连的感觉。在分段时也是如此,第六段过长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
3、喜爱使用单字的逻辑连词。如“且”、“但”等。
(猜测:lz不是专业的文字工作者。平日喜爱阅读翻译小说。同时也保持了一定的专业文献阅读量。)
4、文字缺乏临场感。但这与内容中大胆细腻的想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感觉很不协调。
很好的同学,我呼唤你~出来吧!
作者:dudensara 回复日期:2008-6-21 1:16:16
囧~
是很多的同学。我喊错你名字了。可是你还是要出来啊~
作者:最爱松岛枫 回复日期:2008-6-21 1:27:38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19:02
==================
你就是我的偶像啊!!!!!!!!!!!!!!
高人!
作者:最爱松岛枫 回复日期:2008-6-21 1:28:31
看了 很多的 童鞋的分析
我敢肯定百分之80凶手是楼主了
应该错不了!
作者:最爱松岛枫 回复日期:2008-6-21 1:41:37
楼主此人极度KB!!!!!!!!!!!
楼主此人极度KB!!!!!!!!!!!
楼主此人极度KB!!!!!!!!!!!
楼主此人极度KB!!!!!!!!!!!
楼主此人极度KB!!!!!!!!!!!
楼主此人极度KB!!!!!!!!!!!
作者:水色之心 回复日期:2008-6-21 1:58:26
怕怕
偶是南京人,看得不敢睡了。。。
作者:最爱松岛枫 回复日期:2008-6-21 2:04:38
作者:水色之心 回复日期:2008-6-21 1:58:26
怕怕
偶是南京人,看得不敢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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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呼呼!
作者:幕江 回复日期:2008-6-21 2:11:33
半夜看得我毛骨悚然 以前没听说过这个案子
作者:zjnbmaxliu 回复日期:2008-6-21 2:20:58
顶一下
作者:luoguoyu 回复日期:2008-6-21 2:52:09
根据那么多人的分析,感觉凶手就是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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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大多数南京人来说,这个案子尽管很KB,但毕竟过去了12年,大家也快忘得差不多了,把案件本身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有可能,但决不会刨跟问底的去最就一个案子破没有破,能知道案子是否告破的内情只有两种人,凶手和pol.ice。
2,LZ如果将想象的(姑且算是)情形像播放电视剧的放了一遍,条理很清晰,也很符合逻辑
作者:广州坏家伙 回复日期:2008-6-21 2:53:00
此案我极度怀疑是楼主所为,翻查了楼主的天涯相册,有一栋破楼的相片,阴森KB,细细一看,阴气极盛,里面必定有冤魂。
作者:广州坏家伙 回复日期:2008-6-21 2:58:12
1、如此关心一件旧案的人,必定与此案有相关的联系。此案我极度怀疑是楼主所为,翻查了楼主的天涯相册,有一栋破楼的相片,阴森KB,细细一看,阴气极盛,破楼里面必有冤魂,恐是南京碎尸案的第一现场。
2、楼主的ID名暗含魔鬼之意,在美国通常是一些邪 教组织的名字,恐楼主与邪 教有共同之处。
3、人肉搜索引擎启动……
作者:广州坏家伙 回复日期:2008-6-21 3:02:33
我认为大家应当从邪 教方面推测一下,特别是在90年代,气功热,宗教热,难免一些邪 教也鱼龙混猪夹杂在里面。
问:黑弥撒到底是个什么组织?
答:安东 山德 拉维(Anton Szardor LaVey)却是个邪 教教主,他于1966年在美国创建了“撒旦圣堂教”,崇拜《圣经》中邪恶的魔鬼,此人甚至自创了一本《撒旦圣经》……
撒旦教最早出现在12世纪,从那以后,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撒旦崇拜,在形式上有些出入,但基本上是依循一种叫"黑弥撒"(BlackMass)的仪式来进行的。崇拜撒旦的人,是如何看待自己的信仰?这些人最典型的解释是,撒旦才是这个世界的真正统治者。在基督教和犹太教教义中,撒旦是与上帝为敌的鬼王;撒旦教,则是对基督教、犹太教精神统治的一种极端反抗。
表征"活人祭"+吸毒+重金属乐+性变态
撒旦教最具争议性,也最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教徒在崇拜仪式中常常举行献祭仪式。比较"客气"的,只宰杀猫、狗等动物。至于更可怖的,则是"活人祭"。这种宰杀活人向撒旦表示忠诚的事件,自有撒旦教以来便从未间断过,到20世纪末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特别是一些年轻的教徒习惯在黑弥撒仪式中吸毒,并且播放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一旦他们堕入癫狂状态之后,会变得跟禽兽没什么两样。除了杀人祭之外,撒旦教徒还搞性杂交之类的色情勾当,因而吸引了不少恋童癖和变态色情狂入教。
作者:天蓝色的毛毛 回复日期:2008-6-21 3:06:27
作者:黑弥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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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评论]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 莲蓬鬼话 2008-6-20 20:29:53
K [经历]南京城市探险——探访戴笠楼 莲蓬鬼话 2008-5-24 13:59:06
K [经历]闲谈——昨晚的经历(南京) 莲蓬鬼话 2008-2-25 18:22:29
作者:最爱松岛枫 回复日期:2008-6-21 3:17:15
楼主此人嫌疑非常之大!
1首先楼主12岁的时候这么会对一个南大的杀人碎尸案子如此熟悉?
2细节描写非常完整,一般的局外人,很难详细写出如此有逻辑,细节的过程。大家注意:楼主还写了不少其他细节!为何?证明楼主对此案非常之熟悉
3楼主的id,回复的帖子都非常诡异,重金属,鬼话。
注册那么久,很少说话,证明内心阴暗!
而且一发贴就说南京这个案子!说明楼主对此案非常之关注!
12年了,楼主都在关注!恐怕当时在南大的学生的记忆里面,如果不提这件事情的话,大家都忘记了。
一个人从12岁开始关注这件案子十几年?一般人会吗?
结论:要不楼主是凶手
要不就是非常变态阴暗的人,和凶手有深深共鸣!
作者:广州坏家伙 回复日期:2008-6-21 3:19:37
被害女生性格孤僻,通常性格孤僻的人会寻找一些宗教组织作为精神支柱,恰好楼主是“黑弥撒”组织的的成员,介绍她加入了黑弥撒的邪 教!
我们留意一下,惊人的相似
黑弥撒表征"活人祭"+吸毒+重金属乐+性变态
楼主的帖子里叙述“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
1、楼主的叙述打口碟极端音乐与黑弥撒邪 教组织的重金属乐难道是惊人的巧合?
2、案件中的碎尸: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 训练如此有素,也可能与黑弥撒邪 教组织中的“活人祭”有相似之处!
3、至于被害女生死前有没有被性侵犯,这点的可能性应该有80%,那么会不会与黑弥撒邪 教组织中的“性变态”有类似之处呢?
由此看来,楼主起一个“黑弥撒”的ID与此案件的性质有很大的联系!
作者:广州坏家伙 回复日期:2008-6-21 3:25:05
"活人祭"。这种宰杀活人向撒旦表示忠诚的事件,自有撒旦教以来便从未间断过,到20世纪末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特别是一些年轻的教徒习惯在黑弥撒仪式中吸毒,并且播放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
===================
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这段话与楼主叙述的帖子有惊人的相似
打口碟是极端音乐,莫非是作为黑弥撒仪式的音乐?
"活人祭"。这种宰杀活人向撒旦表示忠诚的事件,莫非就是宰杀了南大女生的一个必然的结局?
作者:广州坏家伙 回复日期:2008-6-21 3:27:43
黑弥撒
黑弥撒的情景
"......它于深夜在一个破败的教堂里举行,有一个反叛的教士充当裁判。他的助手必须是公开的妓 女,并且圣餐被人的粪便弄脏。他穿着一件插着三根针的黑色法衣,燃烧着黑色的蜡烛。圣水必须用来淹死一个未经洗礼的新生的杂种,圣坛上装饰着猫头鹰,蝙蝠,癞蛤蟆以及一些不祥的动物。作为裁判的教士左脚向前,从后念罗马天主教弥撒。而后,会众便纵情于各种形式的狂欢和过度行为。通常要践踏一个十字架并向上吐唾沫,然后便在神坛前进行同性恋行为。"这是现代英国作家朱立安·富兰克林所描述的一场黑弥撒的情景。
如传统所述,参加黑弥撒的一群人身穿着与基督教士相似的外衣,不同的是衣服上装饰着一头羊,它象征着撒旦。其他黑弥撒的象征包括悬挂的倒置十字架,这是对基督教祈祷者和信条的嘲弄性模仿;还有动物的献祭,以及用脏水进行的嘲笑祝福和例行的纵欲。在一本书中,有一个使用少女作为神坛的著名纪录。书中描写,少女被脱光衣服趴在桌子上,然后在她的臀部上进行黑弥撒。
黑弥撒的历史
黑弥撒起源于一本叫做《洪诺留斯的巫术之书》的文献。它是一种在弥撒后献祭动物以鼓励魔鬼的活动。
16,17世纪时,撒旦崇拜活动已司空见惯,巴黎是这种活动的一个中心。1678年,在一个被指控施毒者的家中不仅发现了毒药,还有精液,血液,和坟墓中的脏东西,都是用来制作黑弥撒中的魔力药水的。此人揭发出另一个撒旦崇拜者神父圭伯格。在他的罪恶神坛上,他割断了数不清的儿童的喉咙,把他们充当祭礼。
另一宗著名的黑弥撒案涉及路易十四的情人。据信她曾经求助于黑弥撒,确保自己继续得到国王的宠爱。这些黑弥撒中也包括以裸体妇女的身体作为神坛,割断一个儿童的喉咙去献祭,向魔鬼祈祷,和与先祭的主人进行同性恋。被杀死的儿童身体的一部分与春药一起加进国王的食物中。
到十八世纪,撒旦崇拜似乎已没有什么痕迹了,可能由于对巫术的清洗活动把它们深深的驱入地下了。而十九世纪种种活动在巴黎再次复兴。
今天的撒旦崇拜与黑弥撒
今天的撒旦主义可能是近期才发展起来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跟上几个世纪的过度行为没什么联系。20世纪代表着一个对价值提出新的挑战和疑问的时代。在那变化的体制中,著名的撒旦信使安东·拉维创立的撒旦教会并撰写了《撒旦圣经》一书。正如拉维所说,今天的撒旦主义者们被鼓励去沉迷于七宗致命的罪行之中,但似乎他们不会伤害任何一个人。其主要特征是性行为,而不是以对耶稣基督的故意反对或是用儿童献祭这种更为可怕的行为为特征的。从这种意义上讲,20世纪的撒旦崇拜对人们的吸引力更多的是种享乐主义的吸引。当你这么做时就违背了教会机构的法规同时会使自己感到快乐。那并不是黑弥撒的撒旦崇拜,尽管有证据表明那种更为有害的魔鬼崇拜形式已持续至今。
有证据表明近代秘密的撒旦教行为是存在的。1963年,希腊艾琳公主就描述了她自己在巴黎亲自参加过的一次黑弥撒。其间一只小公鸡被用于献祭。同年,有证据表明在一个教堂墓地里曾进行过黑弥撒仪式:坟墓被亵渎,骨头被拿走后散落在教堂的地板上。一支凯尔特的十字架被画到教堂的墙上并有一只公鸡用于献祭。1964年,苏格兰一位长老会的教长发现在一座已毁坏的教堂中曾进行过黑弥撒,他发现了一本残缺不全的圣经,一直破坏的圣杯和圣坛上用粉笔画的一个颠倒的十字架。
作者:最爱松岛枫 回复日期:2008-6-21 3:34:52
楼上的把楼主id,黑弥散的宗教性质相结合
很有逻辑性!
作者:1001 回复日期:2008-6-21 3:47:45
想法?不用想了吧,嫌疑人就是楼主。正如文章描述,楼主来这里是赎罪的…以为这案子过了这么久还没破案是吧,不要高兴的太早,公共安全专家迟早找到你的!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frtywzd 回复日期:2008-6-21 3:50:26
据我所知,南大每届学生都会口耳相传这个案子,实在是影响太大了,所以有人念念不忘并不奇怪,但是lz起这么个ID,是不是欠大家一个解释?撒旦教徒?
作者:广州坏家伙 回复日期:2008-6-21 3:56:19
我怀疑楼主已经将整件案情合盘托出,此案须从南京师大门口卖“打口碟”的当口查起!
96年的时候,一台CD机恐怕要上千元。应当从被害女生日常的音乐习惯开始查起。查一查她从什么地方买到这些打口碟,重点调查一下卖碟片的人,以及她买这些碟片用什么来听,到什么人的家里借CD机听。我怀疑凶手就是楼主,楼主就是当年在南大附近卖碟片或者是常客。并且楼主涉及一个叫“黑弥撒”的邪 教组织!
此案应当有破的一天!
百度了一下,南京卖“打口碟”的地方
******** *南京篇* ********
南昌京东音像和阿鹏音乐站(文教路)
真优美唱片店,福州路
南京长江路上马路南边有家小小的店叫
“梧桐”里面有,而且不错。
位于南京大学附近的小粉桥里有家店,
没有名字,但独此一家。
南京师范大学附近的上海路*红绿灯路口
有家“秋明”里面好碟子很多,但是如果
找他们刻碟子比较贵,15一张。但是都是
几乎市面上 收不到的专集
此外,南京大学广州路上有家小店里面东西
也可以去看看。不错。而且最*南京大学
广州路门的向西走10米有家小店里面
卖很多很好的 dvd,价格六元一张,
而且绝对保证质量还有都是一般收不到的精品啊
南京湖南路马台街54号音响店里的东西也不错。
作者:最爱松岛枫 回复日期:2008-6-21 3:58:19
不行了,越来越有戏了!
楼主去自首吧!要不赶快办理移民手续,朝鲜也去!
作者:广州坏家伙 回复日期:2008-6-21 3:58:47
并且大家重点关注一下楼主的天涯相册,有一座破楼的相片,阴森异常,阴气很盛,会不会是黑弥撒邪 教组织的秘密根据地。
作者:假冒五粮液 回复日期:2008-6-21 4:01:13
谁看谁睡不着觉,案子没破,把天涯网民吓个半死。LZ缺德,心理素质一点不必凶手差,也够变态的,加上上面两个教给分尸方法的家伙。我要失眠了。体会到,做pol.ice不容易,以前错怪你们了。
作者:广州坏家伙 回复日期:2008-6-21 4:09:06
无聊军队 发表于:2001-8-12 19:13:28
最近一段时间随着金属乐的复苏,市场上的一些极端金属CD(主要指打口碟)也爆炒了起来,以至于很多热爱此类音乐的朋友近而远之,这种现象如果出现在北京或许还很容易理解,如果出现在南京这个“非死之城”真是让人大为迷惑,虽然自己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淘过任何一张碟子(打口),也许也没有什么值得欣慰的碟子,即使能挑出个一、二、三在价格的问题上也要弄的个吃力不讨好,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废这个神,为什么极端音乐的CD价格会如此之高
===================
查了一下2001年某网友的发帖,背景与96年相差5年,但是从此网友的发帖所叙述,南京打口碟的热门期是2000年与2001年之间。而96年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使用磁带(录音机),CD机是贵品。CD打口碟更是比较罕见的。
根据被害女生的性格孤僻的描述来看,96年出现的打口碟应当属于非常冷门的东西,也正是恰好符合性格孤僻的人所喜欢!强烈要求公共安全专家机关重点查一查96年的打口碟销售情况,特别是在南大附近的音像当口!
另外在这位南京网友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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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天涯杂谈』 wcat666没有说完的话
作者:skylineghost 提交日期:2008-6-25 12:22:00
“为什么要切成1000多片?为什么要把内脏和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很多人问过这个问题。只能说你们想得太复杂了。
很简单,因为享受啊,享受的就是这个过程。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吗?整个过程,那气味,带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虽然带来的阴影不那么方便操作,但是却增加了另一种快感。潮潮湿湿的地方,没有看时间,很久都没有戴表的习惯了。但是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过的人影,正是有点点的兴奋。
一片片地切,没有戴手套,这样才最真实地感觉到整个过程。每一刀的力度,斜度都需要和肉质的状况紧密配合。因此永远没有最完美的那一刀。每一刀都差一点,因为每块肉,即使是同一个部位,也都因为组织结构,血液浓度,骨脉走势而不同。所以每一刀也不同,不能让血水喷出,不能让沫留在刀上,不能破坏了整体的经脉结构,否则,就再也不完美。每一刀下去,都有一些遗憾,因此总想在下一刀弥补。也不知过了多久,切了多久,只是越来越找到那种感觉,运力,手腕。不可抑制。眼睛已经不用再看,只是大脑里还在不断对比那浮现过若干次的情景。那个晚上的情景,一直紧紧抓住了这颗心。多少次梦中比较,分析,寻找最合适的位置与力度,寻找那种感觉。直到今时今日才是最清晰而深刻的感觉,一切都恰到好处。
几个月前遇到她,当时却并没有在心中有清晰的考虑及计划,只是潜在的。或许不需要去考虑,但潜意识里,已经知道怎么去做。所有的一切,引导的只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如此完美,只能跟随。。。。。”
这是wcat666回帖,后面是省略号。
“今天上午上班的时候,科里的人都在议论那个被杀的南大女生,说她昨天被发现的时候,被人切成了1000多片,一些护士很唏嘘着说自己好害怕,我看着她们,觉得她们好白痴,不过死了个人而已,这个世界,每时每刻都在死人,只不过死的方式各有不同罢了,我就在那种莫名其妙中产生了怜悯,拿起桌上的早报,对同事说,真的好可怜,这么年轻。
几个月前遇到她,当时却并没有在心中有清晰的考虑及计划,只是潜在的。或许不需要去考虑,但潜意识里,已经知道怎么去做。所有的一切,引导的只是冥冥之中的安排,把匕首插进她的后背,因为骨头的阻挡和用力方位的不准确,竟没有插得很深,她痛苦地哼了一声,一边转身,一边倒地。血喷了很多,匕首像锯子一样啃噬她的后肋骨,却很糟糕地嵌在那里。用劲拔出,仿佛听见“吱呀”的一声,如开启陈旧的木门。
很害怕她会大声惨叫出来,于是用匕首迅速割断她的喉管,军用匕首真的是样好东西,看似不经意轻轻一抹,对方的喉管就会像花儿一样绽放和凋落。不过可能真的水平不行,为什么这个女人的喉管这么硬,本来应该很锋利的匕首此时显得特别的钝。她不断的翻着白眼,两只手在空气中徒劳而无力的挥舞,她还没有死,我俯下身温柔的看她,她已经不能发声了,这下没有害怕的理由了。
血液汩汩流出,从她的背和喉。你有生之年都不会看到如此美丽的景象,她的喉部正在鲜艳的如花般绽放,猩红的血泡一个一个的鼓起和炸裂,伴随清泉一样悦耳的流淌之声。那声音又变得怪异,咕咚咕咚的,好像她在极力吞咽,试图把业已流出的血液再吞回体内。她的喉管像是深水中的芦根,被拓荒者的镰刀割伤,露出白花花水灵灵的横切面。伤口的周围积聚了一层细细而嘈杂的血沫。
忽然就不想再割她的喉咙了,旧伤加新伤,那她该有多疼啊,还是换个地方吧。
把匕首端正地插进她的胸口,手感觉到了阻力,这阻力让人心里很充实。骨头在匕首的压力下纷纷断裂,很轻微的“喀嚓”之声。她的心脏那么柔软,像棉絮一样温暖着凶器。她年轻的身躯好像是专为了这把匕首而生,那么完美。
她的眼神很迷人。像孩子一样的恐惧,又有点沧桑的迷茫。最后,像风中吹了很久的暗红色火炭,慢慢熄灭,黯淡下来。
我观察他的死相。她的血液很鲜艳。没有被血液覆盖的皮肤则好像已经泡过澡一样的白。她的嘴巴微微张着,她的牙齿很白。她的眼睛圆睁,像是涸泽之后的鱼。她以绝望而悲伤的姿势死亡。
打了个寒噤。这南京一月的寒冬,我穿着棉衣还感觉到冷,何况她这个光着身子斜躺在地板上的人呢?拿起她的衣服,一件一件铺在她的身上。那些衣服很细心地掩盖了她身上的血迹,使她看起来好像是在睡觉时做了个可怕的恶梦。我想我真是个善良的人。
随后的时间里,我枯坐在墙角看着她,她现在安静的躺在那里,我托起她的头,她的脖子已经再没有支撑的作用,头很重,像呆滞的木偶。我拿起她的头,闭上眼睛,转动,那皮粘得紧,旋转了360度,竟自转不下来。”
这是细节的具体描写!
转自:
http://bbs.infzm.com/viewthread.php?tid=18623&extra=page%3D2
作者:刷白烟囱 回复日期:2008-6-25 12:33:32
第二个不是的
楼猪不要造谣
作者:文明围观 回复日期:2008-6-25 12:34:05
这些描写让我觉得他很KB....很真实....唉.
作者:skylineghost 回复日期:2008-6-25 12:37:08
作者:刷白烟囱 回复日期:2008-6-25 12:33:32
第二个不是的
楼猪不要造谣
后面的话不是以wcat666的名义写的,但是是接着wcat666的话往下说的,并且衔接的很好。
作者:huachen5 回复日期:2008-6-25 12:43:01
不能无中生有啊
作者:倡导者 回复日期:2008-6-25 13:33:32
模仿的不错
作者:真龙的传人 回复日期:2008-6-25 13:49:49
WCAT666
前2天注册后,一共发了三个贴子,就消失了。
其名寓意“我才爱她”?
其描述,可做肢解人时的心理描写绝佳范本。有无采风经历?
作者:_江河湖海_ 回复日期:2008-6-25 14:01:43
真不知道天涯人是疯了还是傻了,即使是TWCAT666写的又怎么样。我第一次看就觉得那是YY文,那么多人还硬说他是凶手。
还有,谁发帖,就怀疑谁。看爱以前真高估了某些人的智商。居然有人一口咬定凶手一定在看帖。我晕。。。天涯的影响力是大,但还没大到这种程度。
作者:Mississtupid 回复日期:2008-6-25 14: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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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谁安放了我的青春 回复日期:2008-6-25 14:30:53
晕了、
作者:mimosa_jy 回复日期:2008-6-25 14:36:17
我冷~
作者:德国玫瑰 回复日期:2008-6-25 14:39:55
作者:Mississtupid 回复日期:2008-6-25 14: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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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太惊人了。。。。
作者:习学计统 回复日期:2008-6-25 16:30:46
作者:Mississtupid 回复日期:2008-6-25 14: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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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符合 华生医生,我告诉你多少次了,把所有不可能去掉以后,剩下的就是可能了——福尔摩斯
作者:一定要说说 回复日期:2008-6-25 16:33:27
此人太过BT,怀疑有精神病史。
不过文笔如此之好,应该是中文系毕业。
作者:流芳苑主 回复日期:2008-6-25 16:37:19
我吐了
作者:银河铁道899 回复日期:2008-6-25 16:43:08
所续内容 和 WCAT666 的文采 距离不是一点半点
作者:黑暗言者 回复日期:2008-6-25 16:58:53
阴影里果真隐藏了这么多不为人知的东西。
作者:不主动不拒绝 回复日期:2008-6-25 17:09:38
看来是激起了某些同类人的兴趣~~
寒~~
作者:文明围观 回复日期:2008-6-25 17:59:08
作者:银河铁道899 回复日期:2008-6-25 16:43:08
所续内容 和 WCAT666 的文采 距离不是一点半点
作者:文明围观 回复日期:2008-6-25 18:00:41
作者:银河铁道899 回复日期:2008-6-25 16:43:08
所续内容 和 WCAT666 的文采 距离不是一点半点
作者:吟成豆蔻 回复日期:2008-6-25 18:02:59
这个真的很重要,顶上去!!!!!
猫(67):这个是"很多的:blog
http://blog.tianya.cn/blogger/view_blog.asp?idWriter=0&Key=0&BlogName=henduode&CategoryID=0&page=5&b=1&r=5&nid=88888888
扑(70):我在南京生活快8年了,我很想知道这件事的真相!!!!!!
猫(71):个人觉得学美术专业的人也不能排除嫌疑,学过美术个人都知道,基础课上是要学人体生理结构的,对肌肉,骨骼的了解也不会比学医的少了解到哪里去,结合楼主说的地段,我想应该有开设美术专业的院校。再者说,有个美术专业学生,为了标榜自己“艺术家的气质”,总会去找点前卫的东西看,这就很难保证不会造成心理扭曲。
留名关注下,等待强人!
猫(77):那个坚持要进去看的女同学
心里素质真好,法医都让她别看。。。。
有问题哦。
扑(84):MOP 的GLY经常把一些恶心的帖子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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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谈谈凶手
我怀疑是现MOP的在编或者非在编GLY是凶手
如果不关我XHW,再继续谈MOP的管理员是凶手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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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Y不会关我XHW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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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的弟兄们,支持我的说法吗?
扑(86):吗的 我怀疑是日`本`人干~!~! 他们国家这样变态的人比较多~!
2战后裔干~!
扑(92):留名慢慢看.................................
扑(94):82楼我草你丫的,你就是个超级BT男!!!恶心。。
扑(100):sm 是性与虐待的简称 都能给人带来心理上的快感。
当虐待的部分达到极致就变成虐杀了。
简单的鞭打 虐待已经不能满足自身对快感的需求,只能虐杀,才能感觉到快感。
而且要慢慢的杀,恨不得切1000刀才罢手。这样能延长虐杀带来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