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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传媒批评中国养路费滞纳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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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传媒批评中国养路费滞纳金制度
如果你长期在中国大陆工作或生活,那么每月收到自来水、电力、燃气、电话、互联网的账单,别忘了准时缴费。
就算这些公共事业部门的月结单来迟了,错不在你,还非要你缴付滞纳金不可,千万别赌气不交,否则最后可能会付出上千、上万元的滞纳金。
河南省荥阳市有一人在1992年用人民币8万元(1万6000新元),买了一辆二手小吊车,一直没缴养路费,最近被郑州市交通规费稽查人员查获。按当局征收标准,从2003年2月1日起计算到上月21日,应交养路费、滞纳金、罚款等共计76万元(15万2000新元)。
其中,滞纳金高达49万元(9万8000新元),打破了半个多月前40万元的滞纳金纪录。交通部门解释说,滞纳金数额是按每日1%计算的,是“有法可依”。
理财专家算了这样一笔账:银行一年的活期存款利率是0.72%,而这项滞纳金的年利率是365%,大约是银行利率的507倍!面对天价罚单,车主认为把车卖了,也不够交罚款。
此一引起大陆舆论哗然的新闻报道,并非孤立个案。浙江省一名女子买了一辆新车,车商提供办车牌、保险等“一站式”服务,但没跟她说要五天内须交养路费。接下来的21个月里,也没人告诉她要去缴费。
终于有朋友提醒了,她连忙去缴费时,滞纳金已经累计到人民币4万2000元,相当于她一年的薪水。
人们这才认识到滞纳金产生利息的速度,竟比高利贷还厉害!有人戏称,go-vern-ment如果也对欠薪雇主征收滞纳金,农民工也就不用自杀以死相逼了。
除了交通滞纳金,水费、电费、通讯费如果超出支付期限,也需要缴纳滞纳金。可是滞纳金是怎么产生的、费率是多少?怎么计算的?很少人知道。
有民众反映,时常在交费期限后才收到催费通知,这时滞纳金数额已相当可观了,相关部门为何不预先通知呢?当车主未按时缴费,相关部门理应主动提醒,不应为了开罚单坐等车主拖欠。荥阳市那名车主十多年来从未被催缴,执法者难道就没有责任吗?
法院人士认为,滞纳金具有补偿对方损失和惩罚的性质,高于银行利率顺理成章。目前对滞纳金收取的程序、标准、范围没有统一规定,虽说是中国法律上的缺陷,但不能因此否定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政法学院专家则指出,既然滞纳金本身已包含惩罚性质,交通部门还对欠费者进行罚款,涉嫌二次处罚,违背行政执法“一事不二罚”原则。
“天价滞纳金”最为人垢病的,就是任由滞纳金额无限上扬,而公共部门为了“创收”,也就不急于催促欠费者缴费。
其发展结果,事主因无力缴付罚金,也就抱着“破罐破摔”心理,干脆不交费,扭曲了滞纳金原本要纠正错误的意义。在绍兴市运输管理处的停车场里,有300多辆汽车,因车主积欠数额巨大的养路费和滞纳金而被遗弃。
与大陆民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自来水、电力、燃气、电信等行业,无一不被go-vern-ment部门垄断。在官权无限膨胀、民权贫困弱势的现实下,类似“天价滞纳金”的许多“霸王条款”,很少经过社会听证的程序就被制定出来,老百姓只能忍气吞声。
所以,请拿出你关注股市起伏的勤奋,即使下班回家也不可怠懈,认真仔细阅读家里的账单,看紧你的荷包。
摘自新加坡《联合早报》2006.8.3 作者 李气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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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传媒批评中国养路费滞纳金制度 如果你长期在中国大陆工作或生活,那么每月收到自来水、电力、燃气、电话、互联网的账单,别忘了准时缴费。 就算这些公共事业部门的月结单来迟了,错不在你,还非要你缴付滞纳金不可,千万别赌气不交,否则最后可能会付出上千、上万元的滞纳金。 河南省荥阳市有一人在1992年用人民币8万元(1万6000新元),买了一辆二手小吊车,一直没缴养路费,最近被郑州市交通规费稽查人员查获。按当局征收标准,从2003年2月1日起计算到上月21日,应交养路费、滞纳金、罚款等共计76万元(15万2000新元)。 其中,滞纳金高达49万元(9万8000新元),打破了半个多月前40万元的滞纳金纪录。交通部门解释说,滞纳金数额是按每日1%计算的,是“有法可依”。 理财专家算了这样一笔账:银行一年的活期存款利率是0.72%,而这项滞纳金的年利率是365%,大约是银行利率的507倍!面对天价罚单,车主认为把车卖了,也不够交罚款。 此一引起大陆舆论哗然的新闻报道,并非孤立个案。浙江省一名女子买了一辆新车,车商提供办车牌、保险等“一站式”服务,但没跟她说要五天内须交养路费。接下来的21个月里,也没人告诉她要去缴费。 终于有朋友提醒了,她连忙去缴费时,滞纳金已经累计到人民币4万2000元,相当于她一年的薪水。 人们这才认识到滞纳金产生利息的速度,竟比高利贷还厉害!有人戏称,go-vern-ment如果也对欠薪雇主征收滞纳金,农民工也就不用自杀以死相逼了。 除了交通滞纳金,水费、电费、通讯费如果超出支付期限,也需要缴纳滞纳金。可是滞纳金是怎么产生的、费率是多少?怎么计算的?很少人知道。 有民众反映,时常在交费期限后才收到催费通知,这时滞纳金数额已相当可观了,相关部门为何不预先通知呢?当车主未按时缴费,相关部门理应主动提醒,不应为了开罚单坐等车主拖欠。荥阳市那名车主十多年来从未被催缴,执法者难道就没有责任吗? 法院人士认为,滞纳金具有补偿对方损失和惩罚的性质,高于银行利率顺理成章。目前对滞纳金收取的程序、标准、范围没有统一规定,虽说是中国法律上的缺陷,但不能因此否定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政法学院专家则指出,既然滞纳金本身已包含惩罚性质,交通部门还对欠费者进行罚款,涉嫌二次处罚,违背行政执法“一事不二罚”原则。 “天价滞纳金”最为人垢病的,就是任由滞纳金额无限上扬,而公共部门为了“创收”,也就不急于催促欠费者缴费。 其发展结果,事主因无力缴付罚金,也就抱着“破罐破摔”心理,干脆不交费,扭曲了滞纳金原本要纠正错误的意义。在绍兴市运输管理处的停车场里,有300多辆汽车,因车主积欠数额巨大的养路费和滞纳金而被遗弃。 与大陆民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自来水、电力、燃气、电信等行业,无一不被go-vern-ment部门垄断。在官权无限膨胀、民权贫困弱势的现实下,类似“天价滞纳金”的许多“霸王条款”,很少经过社会听证的程序就被制定出来,老百姓只能忍气吞声。 所以,请拿出你关注股市起伏的勤奋,即使下班回家也不可怠懈,认真仔细阅读家里的账单,看紧你的荷包。 摘自新加坡《联合早报》2006.8.3 作者 李气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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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长期在中国大陆工作或生活,那么每月收到自来水、电力、燃气、电话、互联网的账单,别忘了准时缴费。
就算这些公共事业部门的月结单来迟了,错不在你,还非要你缴付滞纳金不可,千万别赌气不交,否则最后可能会付出上千、上万元的滞纳金。
河南省荥阳市有一人在1992年用人民币8万元(1万6000新元),买了一辆二手小吊车,一直没缴养路费,最近被郑州市交通规费稽查人员查获。按当局征收标准,从2003年2月1日起计算到上月21日,应交养路费、滞纳金、罚款等共计76万元(15万2000新元)。
其中,滞纳金高达49万元(9万8000新元),打破了半个多月前40万元的滞纳金纪录。交通部门解释说,滞纳金数额是按每日1%计算的,是“有法可依”。
理财专家算了这样一笔账:银行一年的活期存款利率是0.72%,而这项滞纳金的年利率是365%,大约是银行利率的507倍!面对天价罚单,车主认为把车卖了,也不够交罚款。
此一引起大陆舆论哗然的新闻报道,并非孤立个案。浙江省一名女子买了一辆新车,车商提供办车牌、保险等“一站式”服务,但没跟她说要五天内须交养路费。接下来的21个月里,也没人告诉她要去缴费。
终于有朋友提醒了,她连忙去缴费时,滞纳金已经累计到人民币4万2000元,相当于她一年的薪水。
人们这才认识到滞纳金产生利息的速度,竟比高利贷还厉害!有人戏称,go-vern-ment如果也对欠薪雇主征收滞纳金,农民工也就不用自杀以死相逼了。
除了交通滞纳金,水费、电费、通讯费如果超出支付期限,也需要缴纳滞纳金。可是滞纳金是怎么产生的、费率是多少?怎么计算的?很少人知道。
有民众反映,时常在交费期限后才收到催费通知,这时滞纳金数额已相当可观了,相关部门为何不预先通知呢?当车主未按时缴费,相关部门理应主动提醒,不应为了开罚单坐等车主拖欠。荥阳市那名车主十多年来从未被催缴,执法者难道就没有责任吗?
法院人士认为,滞纳金具有补偿对方损失和惩罚的性质,高于银行利率顺理成章。目前对滞纳金收取的程序、标准、范围没有统一规定,虽说是中国法律上的缺陷,但不能因此否定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政法学院专家则指出,既然滞纳金本身已包含惩罚性质,交通部门还对欠费者进行罚款,涉嫌二次处罚,违背行政执法“一事不二罚”原则。
“天价滞纳金”最为人垢病的,就是任由滞纳金额无限上扬,而公共部门为了“创收”,也就不急于催促欠费者缴费。
其发展结果,事主因无力缴付罚金,也就抱着“破罐破摔”心理,干脆不交费,扭曲了滞纳金原本要纠正错误的意义。在绍兴市运输管理处的停车场里,有300多辆汽车,因车主积欠数额巨大的养路费和滞纳金而被遗弃。
与大陆民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自来水、电力、燃气、电信等行业,无一不被go-vern-ment部门垄断。在官权无限膨胀、民权贫困弱势的现实下,类似“天价滞纳金”的许多“霸王条款”,很少经过社会听证的程序就被制定出来,老百姓只能忍气吞声。
所以,请拿出你关注股市起伏的勤奋,即使下班回家也不可怠懈,认真仔细阅读家里的账单,看紧你的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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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8-09-22 06: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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